税,又称税赋、税负、税捐、租税等。我们的日常生活离不开税,例如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等在你我的身边遍地开花。从某种程度上而言,税可以说就意味着钱。谁是纳税义务人,相关法律中均有明确规定。但纳税义务人和税费的实际承担主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纳税义务人和税费的实际承担主体并非必须一致,在交易过程中可通过协议方式变更税费承担主体。
但在实践中,小师妹遇到很多因协议中税费承担主体约定不明导致的纠纷。接下来小师妹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给大家说说里面的法律问题。
基本案情:
A公司因扩张经营的需要,将几年前购置的房产出售,在买卖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该房产的成交净价(不含税费)为人民币1000万元,交易中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所得税等均由李某承担。合同签署后李某支付购房款人民币1000万元,并依照约定缴纳了交易的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但此时A公司要求李某支付因房产交易而产生的A公司企业所得税遭到了李某的拒绝。李某认为A公司因本次交易需要交纳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A公司而非李某,因此拒绝承担。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依照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所得税。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支持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理由是本案中双方所约定的交易价格人民币1000万元为净价,即不含税的价格,如果李某不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A公司的所得税,那么无疑就是变相的降低了交易价格,侵害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双方签署买卖合同的初衷。现行税收相关法律规定中,没有不允许交易对方代纳税人承担税费的强制性规定。实践中,纳税义务人因交易而产生的税由交易对方承担的约定原则上合法有效。只要签署买卖合同时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买卖合同即合法、有效,对进行交易的A公司和李某均具有约束力。
小提示
小师妹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一点是,协议约定并不意味着交易各方就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改变法律所规定的纳税义务人。交易各方对税费承担人的约定对于税收征管的法律关系而言并无影响。纳税义务人A公司并不会因为买卖合同的约定而发生变化。如果李某没有代A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仍有权向纳税义务人即A公司主张税款,也正是这个原因才导致了A公司与李某争议的发生。
由于税赋计算的复杂性,即使是房产中介公司也不能保证能准确地计算出应缴纳的税,或是在交易过程中完全忽视了税的存在,而只是紧紧的盯着交易的价格。但事实上不考虑税的交易价格并不是净价,加上税以后买方可能会增加支出,而卖方则可能会减少收入,这就会和买卖双方最初的构想相去甚远,可能会导致交易终止,甚至引发经济纠纷。
所以,小师妹建议:交易各方在交易前先向有关的税务部门进行咨询,了解清楚因交易可能会产生的税及纳税主体,并在合同中关于税的承担问题作出明确的约定,以便双方能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避免因税费的承担而发生纠纷。
房产转让中的企业所得税应由谁承担?
作者:公司法律事务部来源:浙江高庭律师事务所

税,又称税赋、税负、税捐、租税等。我们的日常生活离不开税,例如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等在你我的身边遍地开花。从某种程度上而言,税可以说就意味着钱。谁是纳税义务人,相关法律中均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