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务 问 题
企业可能会因项目需要
聘请个人就专业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那么个人需要提供增值税发票吗?
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
该笔费用如何处理?
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
接下来,咱们就叨叨这个话题。
No.1、关 于 增 值 税
毫无疑问,个人提供咨询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需要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结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然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如月销售额(取得咨询服务收入)10万元以下,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到税务机关代开免税普通发票;如超过10万元,因提供咨询服务取得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则个人可享有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No.2、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企业取得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后,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抵扣咨询服务费用。值得关注的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除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外,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在实际操作时,建议与个人签订书面服务协议,其中载明收款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并要求个人及时提供增值税发票,减少税务风险。
No.3、关 于 个 人 所 得 税
个人因提供咨询服务获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然而,实践中,较为有争议的是该收入以“劳务报酬所得”还是“经营所得”缴纳个税呢?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项指出,“劳务报酬所得”包括从事咨询取得的所得;该条第(五)项规定,个人依法从事咨询活动取得的所得是“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经营所得”中均包含了“咨询服务”,目前暂没有明确的文件对两处的区别进行释明。
笔者认为,如个人通过一定的经济组织形式如个体工商户提供咨询服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设备等作为支撑,属于“经营所得”的可能性较大。如个人不具备前述经营条件,非持续性、零散地提供咨询服务,那么更容易被认定为“劳务报酬所得”。如企业遇到这一难题,可以考虑咨询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进一步落实申报流程及项目。
参考文件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5/c102408/202211/c5196125/content.html
2、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关于因提供咨询服务取得的1万元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咨询的回复意见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3255681/c5179022/content.html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2/c17275583/content.html
个人提供咨询服务,涉税问题如何处理?
作者:叶静文来源:公司法探

税 务 问 题 企业可能会因项目需要 聘请个人就专业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那么个人需要提供增值税发票吗? 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 该笔费用如何处理? 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