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审理
仲裁审理是仲裁庭依法组成后,按照仲裁法以及仲裁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对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交付仲裁的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的活动。关于仲裁审理,你知道多少?怎么审?可以旁听吗?审多久?…小编来给你解答!
1、仲裁审理
(一)仲裁有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审理形式。绝大部分的仲裁案件采用开庭审理的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这就是说除了开庭审理外,还有当事人协议不开庭审理形式,即习惯上所称的书面审理。
(二)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公开为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条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仲裁不公开审理原则,其具体含义是,仲裁应当在保密状态下进行,不允许非仲裁参与人旁听和记者采访报道;仲裁员应当严格保守仲裁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有关仲裁案件实体审理和程序进行的任何情况;仲裁机构的秘书人员和当事人之外的其他仲裁参与人也应当保守仲裁中的秘密。
2、审理时限
各仲裁机构适用的《仲裁规则》,对不同类型、适用不同程序审理案件的时限约定不尽相同。《南宁仲裁委员会(南宁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约定:
普通程序:仲裁庭组成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裁决;
简易程序:仲裁庭组成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裁决;
金融仲裁:仲裁庭组成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裁决;
国际仲裁: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决。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时限的,经本会主任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3、审理地点
(一)本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本会及本会分支机构开庭审理;仲裁庭认为必要的,经本会主任同意,也可以在其他地点开庭审理。当事人约定在本会以外的其他地点开庭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二)远程视频开庭审理。本会智慧仲裁庭安装使用了智能庭审语音录入以及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实现了三方语音视频的互联互通,具备语音识别录入、实时在线编辑笔录、上传证据材料、在线签名、笔录下载、视频回看等多项功能。当事人通过线上就可以参加庭审,较传统庭审有着更便捷、高效的优势。
4、合并审理
仲裁庭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案件,可以合并审理:
(一)案件标的为同一种类或者有关联;
(二)仲裁庭组成相同;
(三)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并征得其他当事人同意或者由仲裁庭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
合并审理的案件,仲裁庭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合并审理的具体程序。
你想知道的仲裁那些事(四)—仲裁审理
作者:NNAC来源:南宁仲裁委员会

仲裁审理 仲裁审理是仲裁庭依法组成后,按照仲裁法以及仲裁规则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对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交付仲裁的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的活动。关于仲裁审理,你知道多少?怎么审?可以旁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