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的货币 真实的法律

来源:稼轩律师

文章摘要
一、虚拟货币释义 你家有“矿”吗?挖过“矿”吗?一台电脑就可以进行的“挖矿”行为,并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你还敢挖吗? “挖矿”是增加比特币货币供应的一个过程。

一、虚拟货币释义
你家有“矿”吗?挖过“矿”吗?一台电脑就可以进行的“挖矿”行为,并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你还敢挖吗?
“挖矿”是增加比特币货币供应的一个过程。比特币作为虚拟货币最典型的代表,在社会上一时风头无两。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它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的货币属性。它存在于数字网络或有关电子设备中,没有实物形态,一般在金融公司发行,以计算机、通信技术为手段和载体,通过网络系统传输实现流通和支付,不是货币当局发行,而是在互联网环境下以数字化电子信息存储的虚拟货币。
矿工们通过为比特币网络提供算法来换取获得比特币奖励的机会。矿工们验证每笔新的交易并把它们记录在总账簿上。每10分钟就会有一个新的区块被“挖掘”出来,每个区块里包含着从上一个区块产生到目前这段时间内发生的所有交易,这些交易被依次添加到区块链中,由此产生了比特币。
事实上,随着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环境中诞生了一系列虚拟货币。因其便于提升支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等原因,虚拟货币已成为当前的新型支付工具和交易介质。但各类金融风险也因此滋生起来,例如通过虚拟货币开展的洗钱活动及相关的地下钱庄、赌博诈骗、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典型案例解读
1. 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合同案被宣判无效
2021年12月15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因比特币“挖矿”迟迟未见收益而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法院一审认定合同无效,判决驳回原告要求支付巨额比特币收益的诉讼请求。
案件宣判后,朝阳法院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送司法建议,反馈案件中涉及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线索,建议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该案从有关虚拟货币的民法效力进行了否认,从而为该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写下了大前提。
2021年9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为有效防范处置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盲目无序发展带来的风险隐患,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经济绿色发展,发布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推进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顶目有序退出,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一切财税和金融支持。
该项《通知》的发布说明虚拟货币的金融风险性,在财产属性上具有不被法律保护的风险,在法律上还具有涉嫌刑事犯罪的风险。
2. 通过虚拟货币实施毒品类犯罪
王某在网上自学了种植大麻的方法,并从非法网站购买了种子偷偷种植,计划待其成熟后卖出以获取高额利润。待大麻成熟了,王某开始通过私密聊天平台添加意向买家。
通过这种隐蔽的方法,王某的大麻“事业”进行顺利,没多久王某的第一笔买卖成交了。但如何保障交易的安全,又成了难题。王某利用注册比特币账户,作为收取毒资的“绿色通道”,并提现至王某银行卡转移毒资。
2020年11月,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对该市首例利用比特币贩毒、洗钱案依法提起公诉。
3. “空气币”引发的组织、领导传销罪
2020年11月,江苏徐州警方在接到群众举报后,经过逐步排查,查获了一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该团伙。该团伙通过搭建虚拟货币质押挖矿平台,发行没有任何价值的“空气币”,诱骗投资人加入其传销组织,其会员共有约11万人。警方赴多地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涉案资金达10亿元,扣押大量虚拟币及现金,市值约4.5亿元。
经警方调查,犯罪人嫌疑人通过制作一个APP,通过让投资参与人用购买真正的虚拟货币,来兑换他们手中自己发行的“空气币”,然后用高额的利润来吸引投资参与人,去拉拢更多的参与人,并且要投入巨额的资金,以此来牟利。
4.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15年7月至2016年10月期间,被告人毛某参加互联网上的虚拟数字货币投资团队,未经批准,以在互联网上投资马某、维卡币、MFA、STC、3M等虚拟数字货币项目为由,并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向陈某、徐某、周某、邹某等人吸收“投资款”约人民币1200余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共造成被害人损失约480万元。(慈溪市人民法院 (2017)浙0282刑初1486号
法院认为被告人毛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伙同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不仅有极高的投资风险,又需要耗费大量的电力资源来产出货币。全世界在虚拟货币的挖矿上耗电量1340亿度电,而所谓产出的虚拟货币严格意义上来讲,并没有实体承载物能够与之兑现,这就相当于一堆泡沫。
在全世界面临严重的气候问题,我国需要在碳中和与碳达峰上进行努力,而如果任由比特币来消耗大量的电能,无疑将会导致中国在碳排放产出这块加大难度。不加监管,如果全民都去挖矿的话,更无益于整个国家和各行各业的良性发展。
事实上,虚拟货币背后往往并没有实体公司,往往通过拉拢名人站台,进行包装与虚假宣传,这样的高风险的多无产品你还敢挖还敢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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