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念,高三学生
遭到同班同学的霸凌
她被辱骂、殴打,被削去头发,撕毁衣服……
小北,街头混混
在一次群殴中对陈念出手相救
成为她的保护者
“你保护世界,我保护你“
——电影《少年的你》
保护,是一种责任
保护未成年人不仅是家庭、学校的责任
更是社会的责任
2020年10月17日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1992年1月1日,我国首部《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施行,期间虽有一次修订,但也是时间久远。
时光荏苒,28年后我国已然迈入了新时代的伟大征程,而未保法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历史社会条件。另一方面,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一样,由于规定笼统且缺乏刚性,被形容为“没牙齿的老虎”,司法机关很少援引未保法来处理某个案件。直面未成年人保护的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增强法的执行力刚性,在这样一个大基调下,经过三次审议,今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高票通过新修订的未保法,该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未保法一路走来,从最初的52个条文,到2006年的72个条文,到现在的132个条文,可以说是一次全面的重塑:它在理念上更加人性化,在框架上更加严谨化,在条文上更加精确化,在执行上更加刚性化。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自尊自爱,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本次曲直论谈,除了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新亮点,也借机一聊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

新修订的未保法增加和完善多项规定制度,尤其是对校园暴力、监护不当、沉迷网络等广泛受到社会关注的涉未成年人侵害问题上规定的较为新颖,还在“法律责任”一章处,细化制定了各类罚则规范,使得未保法具有了法的威慑力,“纸老虎”这次算是长出了牙齿。下面,笔者结合有关资料和法律条文,整理归纳了部分新未保法亮点:
亮点一 反校园学生霸凌,学校等落实不严面临处分
【第131条】首次界定了“学生欺凌”的法律含义——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第39条】建立欺凌防控机制——学校应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培训教育,不得有无视、默许欺凌等不作为行为,应主动制止和处理欺凌行为,对被欺凌对象应当进行心理辅导和引导帮助,不得隐瞒严重欺凌行为,应主动报告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处理;
【第119条】处理不当可面临处分——由公安、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亮点二 网络保护要有力度,还要有方法
【第71条】以身作则,父母树立文明上网榜样:父母等监护人应提高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应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第75条】深化未成年人防网络沉迷系统——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第76条】小孩不能擅自搞网络直播: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
【第77条】网络暴力的处置也制定了法律依据——禁止网络欺凌未成年人,发现网络欺凌后,监护人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
亮点三 更加多样化的细节保护
【第23条】强化留守儿童的亲情关怀——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父母或监护人,与孩子和照护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家长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应予以训诫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等。
【第33条】补课应劳逸结合,学前教育要科学——学校应当与父母等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第63条】尊重隐私,聊天记录等信息家长不能擅自查看——除追诉犯罪、紧急避险等情形,任何组织个人包括家长,不得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
亮点四 强调美德教育和心理健康
【第32条】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珍惜粮食、文明饮食等宣传教育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习惯。
【第90条】要强健体魄,还要强健心灵——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提供卫生保健服务,依法对未成年人的疫苗预防接种进行规范。教育部门应加强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机制,卫健部门应当做好未成年人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干预以及精神障碍早期识别和诊断治疗等工作。

给未成年人一个温馨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在整理新未保法条文过程中,笔者感受到了新未保法的温度、格局与决心。
律师同行在关注各大部门法更新修订动态的同时,也需要时不时将目光投向未保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社会法中,一方面,盼望同行们将来在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把庭审帮助教育环节重视起来,对未成年人被告人进行灵巧、人情化的教育,避免空洞或形式化的帮教内容;另一方面,也盼望社会各界能够理解到,我们不仅要给未成年人一部具有温度的未保法,还要认识到从立法到执法,从执法到守法,的确还具有很长的路要走。
法律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法律可以用来警告那些蠢蠢欲动的施暴者,但通常难以从内心层面帮助施暴者完全向善守法。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仍旧面临着各种挑战,而我们可以做的,就是宣传、贯彻好这部法律,也呼吁各个地方立法部门在明年新未保法实施后,修订本地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让地方立法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也呼吁各位家长能够学习好、利用好这部法律武器,保护好、管教好自己的孩子,最终使得这部法律的温度真正传递到每一个家庭和校园的角落。未成年人保护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的福祉、关系到国家未来的发展,保护和关爱好“少年的你”,我们可以做得更好。
遭到同班同学的霸凌
她被辱骂、殴打,被削去头发,撕毁衣服……
小北,街头混混
在一次群殴中对陈念出手相救
成为她的保护者
“你保护世界,我保护你“
——电影《少年的你》
保护,是一种责任
保护未成年人不仅是家庭、学校的责任
更是社会的责任
2020年10月17日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1992年1月1日,我国首部《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施行,期间虽有一次修订,但也是时间久远。
时光荏苒,28年后我国已然迈入了新时代的伟大征程,而未保法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历史社会条件。另一方面,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一样,由于规定笼统且缺乏刚性,被形容为“没牙齿的老虎”,司法机关很少援引未保法来处理某个案件。直面未成年人保护的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增强法的执行力刚性,在这样一个大基调下,经过三次审议,今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高票通过新修订的未保法,该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未保法一路走来,从最初的52个条文,到2006年的72个条文,到现在的132个条文,可以说是一次全面的重塑:它在理念上更加人性化,在框架上更加严谨化,在条文上更加精确化,在执行上更加刚性化。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自尊自爱,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本次曲直论谈,除了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新亮点,也借机一聊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

新修订的未保法增加和完善多项规定制度,尤其是对校园暴力、监护不当、沉迷网络等广泛受到社会关注的涉未成年人侵害问题上规定的较为新颖,还在“法律责任”一章处,细化制定了各类罚则规范,使得未保法具有了法的威慑力,“纸老虎”这次算是长出了牙齿。下面,笔者结合有关资料和法律条文,整理归纳了部分新未保法亮点:
亮点一 反校园学生霸凌,学校等落实不严面临处分
【第131条】首次界定了“学生欺凌”的法律含义——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第39条】建立欺凌防控机制——学校应开展防治学生欺凌培训教育,不得有无视、默许欺凌等不作为行为,应主动制止和处理欺凌行为,对被欺凌对象应当进行心理辅导和引导帮助,不得隐瞒严重欺凌行为,应主动报告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处理;
【第119条】处理不当可面临处分——由公安、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亮点二 网络保护要有力度,还要有方法
【第71条】以身作则,父母树立文明上网榜样:父母等监护人应提高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应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第75条】深化未成年人防网络沉迷系统——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第76条】小孩不能擅自搞网络直播: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
【第77条】网络暴力的处置也制定了法律依据——禁止网络欺凌未成年人,发现网络欺凌后,监护人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
亮点三 更加多样化的细节保护
【第23条】强化留守儿童的亲情关怀——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父母或监护人,与孩子和照护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家长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应予以训诫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等。
【第33条】补课应劳逸结合,学前教育要科学——学校应当与父母等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第63条】尊重隐私,聊天记录等信息家长不能擅自查看——除追诉犯罪、紧急避险等情形,任何组织个人包括家长,不得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
亮点四 强调美德教育和心理健康
【第32条】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珍惜粮食、文明饮食等宣传教育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习惯。
【第90条】要强健体魄,还要强健心灵——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提供卫生保健服务,依法对未成年人的疫苗预防接种进行规范。教育部门应加强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机制,卫健部门应当做好未成年人心理治疗、心理危机干预以及精神障碍早期识别和诊断治疗等工作。

给未成年人一个温馨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在整理新未保法条文过程中,笔者感受到了新未保法的温度、格局与决心。
律师同行在关注各大部门法更新修订动态的同时,也需要时不时将目光投向未保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社会法中,一方面,盼望同行们将来在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把庭审帮助教育环节重视起来,对未成年人被告人进行灵巧、人情化的教育,避免空洞或形式化的帮教内容;另一方面,也盼望社会各界能够理解到,我们不仅要给未成年人一部具有温度的未保法,还要认识到从立法到执法,从执法到守法,的确还具有很长的路要走。
法律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法律可以用来警告那些蠢蠢欲动的施暴者,但通常难以从内心层面帮助施暴者完全向善守法。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仍旧面临着各种挑战,而我们可以做的,就是宣传、贯彻好这部法律,也呼吁各个地方立法部门在明年新未保法实施后,修订本地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让地方立法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也呼吁各位家长能够学习好、利用好这部法律武器,保护好、管教好自己的孩子,最终使得这部法律的温度真正传递到每一个家庭和校园的角落。未成年人保护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的福祉、关系到国家未来的发展,保护和关爱好“少年的你”,我们可以做得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