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航空器船舶暂时出境修理免关税政策合规解析
上一期我们介绍了“以洋浦港为中转港的保税油加注政策”本期我们来关注“航空器、船舶(含相关零部件)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免关税政策”。 此项政策是对“运往境外修理”的税务处理作出了与通行做法完全不同的制度安排。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73号修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规定,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且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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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我们介绍了“以洋浦港为中转港的保税油加注政策”本期我们来关注“航空器、船舶(含相关零部件)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免关税政策”。 此项政策是对“运往境外修理”的税务处理作出了与通行做法完全不同的制度安排。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73号修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规定,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且在海
上一期我们介绍了“货物暂时进境修理复运出境免税,转内销照章征收征税”本期我们来关注“以洋浦港为中转港的保税油加注政策”。 国内独有的内外贸同船运输船舶加注保税油政策,自2021年4月8日在洋浦港落地实施以来,已为符合条件的船舶加注保税油逾万吨,船舶燃油成本大幅降低15%至20%。据儋州市融媒体中心2026-03-20报道,截至封关满三月,洋浦保税油加注完成199艘次、9.46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7
引言 2026年7月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再次就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 《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目前仍为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日,尚非已经生效的正式规则;但因其系衔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以下简称“ 《网络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
上一期我们介绍了“自驾游进境游艇免担保政策”的制度建设。本期我们来关注“货物暂时进境修理复运出境免税,转内销照章征收征税”政策。 2023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国发〔2023〕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聚焦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商务人员临时入境、数字贸易、营商环境、风险防控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试点措施和风险防
引言 在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数据已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要素,被誉为“新时代的石油”。然而,伴随数据价值的日益凸显,数据泄露事件亦呈高发态势,不仅对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构成严重威胁,更可能动摇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从国际范围来看,无论是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美国的《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还是中国的 《网络安全法》 《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各国及地
引言 伴随着“东数西算”工程的全面铺开和人工智能产业的爆发式增长,数据中心与智算中心已成为当前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最受关注的方向之一。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文,同意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等8地启动建设国家算力枢纽节点,标志着“东数西算”工程正式进入实施阶段。2023年12月,上述部门进一步联合发布 《关于深入
七、财务管理合规 (一)预决算合规:“零基预算”从零开始论证 1.零基预算:给医院一把“手术刀” 零基预算(ZBB)适用于新增项目和重大调整项目,常规性支出可基于历史数据优化调整。零基预算的本质是“问效不问祖”,不问去年花了多少,只问今年这件事还值不值得做、有没有更好的做法。预算编制从“分蛋糕”变为“论项目”,使得“零基预算”成为医院争取资源、优化配置的主动策略。 (1)聚焦增量分级论证。从论证能
税收政策作为国家财税体制的核心构成,不仅直接关联国家财政收入稳定,更深刻影响市场主体及高净值人群的税务法律风险边界。2026年作为“十五五” 规划开局之年,政府工作报告围绕财税体制改革与税收征管作出系列部署,其释放的监管导向与政策信号,对市场主体的税务合规管理具有关键指导意义。本文结合报告内容,从政策内涵、法律风险及合规路径三方面展开分析,为市场主体提供专业参考。 01、地方税收优惠规范:“税收洼
一、监管新规:从生成内容到执行行为 2026年5月8日,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 《智能体规范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将智能体界定为具备自主感知、记忆、决策、交互与执行能力的智能系统,并将其作为人工智能产品及服务的重要形态加以规范。1 这一文件的制度背景,是国务院 《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 对智能终端和智能体规模化应
2026年2月24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并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细化了 《反不正当竞争法》 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规定, 吸收借鉴了近年来司法实践中的成熟经验, 为行政执法提供了明确的依据。然而, 《规定》的价值并不止步于执法层面——它所确立的认定标准、侵权行为类型与保护措施要求, 更是企业建立内部商业秘密风险防范体系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