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例研习的实践探索

来源:大成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前言 法官通过裁判个案,将“纸上的法律”变成活的法律,裁判文书不仅能定分止争,随着上网公开的全面落实,还具有输出裁判规则、推进普法宣传之功能。

前言
法官通过裁判个案,将“纸上的法律”变成活的法律,裁判文书不仅能定分止争,随着上网公开的全面落实,还具有输出裁判规则、推进普法宣传之功能。对我们律师来说,为法律咨询提供实效的解决方案、为案件代理提供类案的裁判观点、为讲座授课提供丰富的优质素材,研习案例既有必要,也俨然成为一种时尚的常态化工作。如何做好案例研习,案例研习能形成什么成果,案例研习在哪些场景发挥价值,案例研习又遇到哪些困惑?本文将结合自己的研习实践,谈谈一些探索和思考。
一、案例研习的方法
研究学习,方法先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战略咨询专家王志纲先生说,“一个人如果掌握了方法论,就能够事半功倍,少走很多弯路。”总有一些律师同行惊讶于我如何能够持续输出大量的案例研习成果,原因无外乎两点:其一,时间和精力的持续投入,心思在哪里,哪里就会有产出;其二,便是从未止步的研习方法探索,阅读大量涉及案例研习方法的文章和著作。
1.案例寻找路径
在律师生涯的早期,我就热衷于案例研习,那时只能依赖书店购买的《案例精选》《案例汇编》类书籍。曾经怀揣梦想,若是哪一天能自由查询法院裁判文书该多好。
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作为案例研习的超级爱好者与深度实践者,内心极为兴奋。作为劳动法专业律师,可以学习的劳动争议案例越来越多。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劳动争议裁判文书浩如烟海,该如何寻找素材、深度研习?
以终为始要求我们坚持结果导向、目标导向。作为法律实务工作者,我更多是为企业的劳动关系管理提供咨询、劳动争议案件提供代理,类案检索成为常态化工作。研习案例,主要来源于两类:(1)各级各地的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院)发布的典型案例;(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各基层法院公开的裁判文书,其中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主。寻找案例,主要有三种方法。
第一是精选。以具体问题和清晰目标为导向,通过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相类似的案例,进行某个具体问题或某一专题的系统研究。案例检索是一个辛苦活也是技术活,需要较好的检索技能。一个关键词可能检索出大量案例,如何确定关键词就显得至为重要。各级各地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也是值得专门研习的对象。
第二是偶拾。法官、学者或律师同行撰写的个案研究专业文章,官方的或影响力较大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个案文章,只要关注到个人感兴趣、有实务价值的案例,便收藏储备为研习素材。
第三是泛寻。在广泛学习、碎片化学习时,案例寻找并无标准。在网上以裁判文书发布时间为序,即可查询到近期最新发布的裁判文书;以本地法院为检索要素,便能查询到本地的最新案件。时间和空间皆近距离,研习起来兴趣盎然。
2.案例深度研习
在案例研习中,可以着力试图与法官对话。法官为什么这样裁判,如果我是法官,我会这样判吗?如果不这样判,我会如何判,如何做好阐述、说理?不是案件当事人便能超脱地研习案例,而不是执着地追求受托一方胜诉。基于背景资料的缺乏,不宜对法院的裁判结果加以批判,不是自己承办的案件,我既没有评价的时间,也没有批判的职责。批判法官、质疑现行司法政策乃至法律法规,往往无益于当下现实问题的解决。
我总在想,这是个问题吗,为什么会产生这个问题?我的客户如果遇到类似问题该怎么办,我该如何帮助客户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进入法官的思考情境和内心论证世界,才能帮助客户寻求到实效的法律建议。
一份裁判文书,通常少则三五页,多则十几页,如何快速研习?我通常是先看“诉讼请求”及“本院认为”,而后决定这个案件是否进行深入研习。其中,有两个价值判断原则值得深度思考:“劳动者权益倾斜保护”和“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秩序维护”。
3.案例研习要素
研习案例,主要应当关注如下四个方面:
(1)找到争议焦点、清晰界定问题,一个案例如有多个争议焦点,则要分列成多个问题,如果裁判文书中没有归纳问题,则需要自己萃取;
(2)基本案情,即与争议焦点有关的案例关键事实。因时间有限,与争议焦点无关的事实则不必过多留心;
(3)裁判要点,即法官的裁判理由及结论;
(4)审理法院以及裁判文书落款时间。
在提炼问题时,可以将问题分为两大类型:
(1)常态化问题,基本上属于有标准答案的,没有较大争议的。
(2)场景化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案情具体分析,以员工不服从调岗时公司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为例,便可能形成三种结果:
其一,员工构成严重违规违纪,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其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未能协商一致,公司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及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其三,不合法不合情理地调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需要向员工支付2N赔偿金,员工亦有可能提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之诉求。
针对其中的场景化问题,我又特别关注前沿性问题和争议性问题。
前沿性问题,是指法律尚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清晰的,比如部门撤销或关闭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争议性问题,就是实践中持有两种截然不同观点的,比如员工单方签名的“离职清结确认书”是否具有协议性质,是否属于所谓的“格式条款”应当认定“无效”。
我通常逐字、逐句进行研读分析,看看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的意见,看看检察院(抗诉)的意见,研究各级法院的意见,力图抓取终审判决或再审判决的核心要义。劳动法的疑难问题,总是在研习中找到参考答案。
二、案例研习的成果
4.个案组成案例库
民法泰斗王泽鉴教授说过,“案例是学习法律的根本,读案例是法律人的日课”。作为始终处于前线攻坚克难的劳动法专业律师,研习劳动争议案件自然是每日必修课。
在案例研习过程中,我会有选择地编写案例,形成的案例框架分为五个部分,即案例标题、司法观点、基本案情、裁判要点、案例索引。案例标题、司法观点在前,即是明显的问题导向、结果导向。
“劳动法同学会”上发布的案例,属于编写案例,即属于二手案例,经过简要整理。如果需要了解裁判文书,凭借案例索引部分的案号去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即可。
有人认为,简单的案例摘要、萃取过于低级,提出了一些改进优化建议;也有人认为,广泛的案例研习没有太大价值,纯属浪费精力,实践中,法官还是“各判各的”。不管怎样,我仍然坚守自己的案例研习之路,对内是提升个人实务处理能力、业务钻研能力,对外可以做好公益法律宣传。
因为简单,所以可持续。在“劳动法同学会”微信公众号连续三年发布研习案例,是我的一个小目标,加上持续形成各种“司法观点集成”类作品,已经且必将产生更广泛的影响力,帮助到更多公司法务、HR和工会等管理人员、一线人员,也有不少律师同行从中受益。
5.系统化工作成果
近年来,我带领团队成员组织、参与编写了大量案例研究报告,比如,《企业解雇违反利益冲突规章制度员工的案例研究报告》《中国重点城市企业调岗、调薪、调整工作地点案例研究报告》《深圳企业竞业限制案例研究与实务建议专题报告——直击22项问题,助力法治合规》《劳动法疑难问题与深圳法院司法观点集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观点集成》等。
6.案例研究报告撰写方法
案例研究报告的撰写,一样要讲求方法。为系统研究竞业限制实务的诸多法律问题,我的团队同事林琳律师主笔撰写了《深圳企业竞业限制案例研究与实务建议专题报告》,她认为,“案例研究报告是针对某一个具体法律问题,通过检索工具检索出与之相关的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不同的判决理由及结果,最终以书面形式展示案例研究工作的成果”,“撰写案例研究报告的主要目的是想通过分析、讨论、总结争议案件的不同司法观点,帮助更好处理案件及发现解决对策、提出合规管理建议”。林琳律师特别总结了案例研究报告撰写的五步法,即选定课题、确定大纲、检索案例、提炼问题以及撰写报告。
三、案例研习的用途
研习案例,为法律咨询提供实效的解决方案、为案件代理提供类案的裁判观点、为讲座授课提供丰富的优质素材。持续研习案例,在面临具体问题时,我们既能敏锐地发现问题争点所在,做出争议的裁判预测分析,也能快捷地提出灵活多样的可行性解决建议。
春江水暖鸭先知,鲜活的案例有时会带来立法的前沿课题。在参加立法工作会议时,我可以综合大量的案例,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人人都爱听故事。不论是做劳动争议仲裁员培训,还是为公司的法务部、人力资源部、合规部、工会等做培训,以案例全程讲解,总是倍受欢迎。
“劳动法同学会”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团队研习时编写的案例,已成为习惯,广大律师同仁、HR、法务给予了我们的评价和鼓励,成为我们持续发布研习案例的动力源泉。
四、案例研习的困惑
7.二审判决过于简单
由于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且已经过仲裁、一审两个阶段的审理,加之数量已经较大,故成为我研习案例的重点所在。但是,很多二审裁判文书对于仲裁、一审中的请求、答辩、查明事实、裁判说理、裁判结果只是简单载明,甚至没有载入,因此极大地影响了对案例背景的全面了解。很多二审裁判文书对应的一审裁判文书,还没有上网公开,事来了研习困惑。
法官承办案件数量极多,时间精力极其有限,不可能每一个案例都做详细地分析论证。每每遇到关键事实查明清晰、裁判说理详细透彻、多视角多维度论证的案例,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法官内心的价值评价、利益权衡、考量因素等,不一定写于裁判文书之中。法官对于一些案件幕后的故事,可能在裁判文书中模糊处理。故,我们极难读到“背后的逻辑与思维”,案例价值的探寻极其艰辛。通常,我会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统一的价值导向去追寻裁判背后的理念,尤其是群体性案件、前沿性案件。
8.裁判观点截然不同
在研习过程中,遇到类案不同判、同案不同判、同案三个阶段不同判的问题,总是让人陷入琢磨的沉思。
类案不同判的问题。诸如公司依据劳动合同约定于本月25日支付员工上月工资,员工能否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进而主张经济补偿?实践中,存在着不同案件不同的裁判结果,也存在同案三个阶段皆不相同的裁判结果。作为案例研习者,案件背后的细节,需要精准挖掘,每个案例的发生都有特定的场景,基于特殊因素,其实每个案例都是“个案”,所以,综合、总结类案裁判观点,从中萃取裁判规律、基准、原则并不容易。
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同一家公司不同员工的争议点相同的案件,带来同样的问题,在同一法院可能会有不同的裁判结果,此举虽是法院法官独立审判权的彰显,却给律师代理案件、处理咨询带来极大困惑。比如,某公司让员工签写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到底是否有效?裁判时间仅相差两个月,一个判决认定双方未成立竞业限制合同关系,另一个判决却认定员工违反了承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权威案例发布的稀缺
虽然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判决书有如满天繁星,但是皎洁耀眼的典型案例却鲜有威发布,也就是说经典案例供给不足。偶有发布,大多数案例是浅显、明确、无争议的,感觉更多似乎为普法而选。
案例研习需要投入很多,如何提升研习质效,让案例研习发生更大价值,还需要我们持续不断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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