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说新《公司法》(2):董事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核查催缴制度

来源: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引言接上一期,新《公司法》就股东的实缴出资期限做出了明确规定,那么,对于股东是否按期足额履行出资义务,谁有义务核查?若经核查发现股东存在出资瑕疵,谁有义务催缴,如何进行催缴?

引言


接上一期,新《公司法》就股东的实缴出资期限做出了明确规定,那么,对于股东是否按期足额履行出资义务,谁有义务核查?若经核查发现股东存在出资瑕疵,谁有义务催缴,如何进行催缴?具有核查催缴义务的主体若怠于履行该义务,将会承担何种法律后果?且听分解:







供稿部门:商事审判庭

文字:倪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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