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战略下税务律师的机遇与发展

来源:凌科安时法律评论

文章摘要
引言 自2013年习近平主席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倡议后,世界多国均积极响应,并逐步达成合作共赢的发展共识,实现了“南南合作”与“南北合作”的统一,有助于推动

引言
自2013年习近平主席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倡议后,世界多国均积极响应,并逐步达成合作共赢的发展共识,实现了“南南合作”与“南北合作”的统一,有助于推动全球均衡可持续发展。但随着跨境经济贸易活动及企业海外投资规模的日益增大,税收法律问题成为“走出去”企业无法回避的问题,“走出去”企业对涉外税收法律服务市场需求增大,同时,也为当下税务律师的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一、“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税收协定的现状
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或地区),为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管辖关系和处理有关税务问题,通过谈判后缔结的书面协议。税收协定的主要作用包括降低“走出去”企业在东道国的税负、有效消除双重征税、提高税收确定性和通过相互协商机制妥善解决涉税争议等。
截至2018年12月,我国共签署107个税收协定(含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税收安排,以及大陆与台湾签署的税收协议),其中包括60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形成了广泛的覆盖面,以及体系较为完善的税收协定网络,可有效为“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提供服务。
税收协定的税种范围主要为所得税,部分协定中还包括财产税。原则上,协定仅适用于协定税种范围条款中所规定的税种,但亦存在例外情形。如,在有些包含非歧视待遇条款、情报交换条款或国际运输条款的协定中,其规定的内容涉及税种范围条款规定之外的其他税种,或规定不受税种范围条款的限制。
二、“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税务律师的发展现状
(一)税务律师人数少
我国税务律师起步较晚,2014年7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同主办“首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法研究生暑期学院”后,我国税务律师这一词语在公众面前出现的频次才逐渐增多。在“2017年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六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称,我国税务律师只有近800余人。由此可见,我国能为“走出去”企业提供跨境涉税法律服务的税务律师将更少。
“一带一路”战略提出后,我国对外的投资额和向东道国缴纳的税款都呈逐年递增趋势,因此企业所面临的税务法律风险和对税务安排的需求也逐年递增。囿于我国能为企业提供该方面服务的税务律师少之又少,与“一带一路”发展现状和对外投资总体水平严重不相适应。
(二)跨境涉税法律服务能力弱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发展的推进,“走出去”企业对跨境涉税法律服务的需求原本应是与日俱增。目前,在“走出去”企业中,实际寻求税务律师进行税务安排和税务风险把控等税务问题处理的企业仍较少,存在跨境涉税法律服务的需求度和实际聘请税务律师情况不相符的情况。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我国税务律师目前的跨境涉税法律服务能力较弱。若企业在决定聘请律师前,无法确定律师能否为其所面临的复杂问题提供帮助时,则会更倾向于通过其他手段解决问题。
根据2015年8月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披露的数据,当前全国能熟练办理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有2000余名,大约仅占全国律师人数的1%,能办理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业务的律师仅40余名,不到全国律师人数的0.02%。
三、“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税务律师的时代机遇
(一)税收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国“走出去”的步伐明显加快,为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截止2017年10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在税收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跨境应税服务零税率或免税政策、居民企业境外所得涉及税收政策及所得税优惠政策四大类,共计二十九项优惠政策,而这些税收政策的出台均遵循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之规定。同时,国家战略层面提出的税收法定原则,不是简简单单的使税收和法律结合的更加紧密,而是确立了涉税事项的处理都需以法律规范为核心的运转机制,进一步加深和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
这些税收政策和税收原则虽能一定程度上优化“走出去”企业的营商环境,降低纳税人“走出去”的税收成本负担和税收法律风险,但因税收政策内容往往较多、时效性强,而且这些政策本身具有一定程度的专业性,让企业在接收该类税收政策时的敏锐度较低,不能够充分掌握和理解,导致国家出台的相应税收政策无法正确适用。而税收法治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为税务律师发挥专业技能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机遇,税务律师作为在税收领域的专业律师,不仅在获取税收政策时敏锐,而且在对税收政策的适用及适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风险能够很好的运用和把控。税务律师除能够第一时间为企业提供其所需的税收政策这一基本功能外,更具价值的是能够深入且专业的分析并论证国家出台的涉税法律文件及税收政策规定的法律要素,最大限度的运用现有税收法律文件及政策,找寻既能最大化满足企业利益,又能降低甚至避免其税收法律风险的实施路径;同时,税务律师为税收法律文件及其政策的落地提供具有价值的实践经验,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税收法律及政策制定、调整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跨境涉税法律服务市场需求大
2013年至2018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总额超6万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超过800亿美元,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超5千亿美元,上缴东道国税费累计20.1亿美元。2019年1月至5月,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2517份,新签合同额469.3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60.3%,同比增长29.6%;完成营业额305.7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55.1%,同比下降0.6%。
我国对外的投资额和对外签订的合同额逐步增加,也意味着“走出去”企业所面临的税务法律风险逐步加大,企业对跨境涉税法律服务的需求程度也愈加显现。但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建设的项目中,其项目主体对接的复杂性,税务争议解决的不确定性,以及沿线国家准据法适用时存在的冲突、贸易投资壁垒及不同的执法环境等因素,导致参与“走出去”企业面临的税务法律风险呈多元化的特性,也要求处理该类涉外税务法律问题的人员同时具备多种知识储备。而税务律师在财税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储备使其较其他税务人员更有优势,我国税务律师如能将其跨境涉税服务水平与市场需求相适应,将会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四、“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税务律师未来的定位及业务拓展
(一)“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税务律师未来的定位
1、专业分工精细化
虽然我国税务律师发展较晚,但涉税法律服务的市场潜力给我国税务律师带来了非常大的发展空间。因税收法律知识繁多且专业,对税务律师处理相应的涉税法律服务内容要求高,税务律师在其税收法律服务领域内进行精细化专业分工,与其他领域内的专业律师一样是专业化发展的必要要求,同时也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符合“一带一路”战略发展的客观要求,当然我国税务律师的产生即表明律师业已对专业进行了分工。但由于经济活动的复杂化和多样化,经济主体对税务律师服务质量的要求将越来越高,税务律师还需在已有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分工精细化。一些发达国家的税务律师经过长期的积累已发展成熟,并已将专业分工精细化,如所得税律师、遗产税律师。我国税务律师在未来的发展中,亦可以税种或行业来进行精细化专业分工。
2、具备国际化视角
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我国税务律师应具备国际化视角,即具备国际化思维方式,了解各国的法律体系,掌握外国语的学习与应用能力。既要能为境外的“走出去”企业提供涉税法律服务,又能为境外的“走进来”企业提供涉税法律服务。在进行涉外税务案件处理的过程中,要从原有的中国式法律思维模式中跳出来,以更客观、更国际化的角度对案件本身进行解构和分析。“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的税务律师还应了解沿线各国的税收体制,了解其不同的特点,并对沿线各国的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有清晰的认知,同时还应具备对外国法律的检索能力。
3、以市场与客户的需求为导向
我国税务律师在拓展业务时应当树立品牌意识,并以市场与客户的需求为导向。在制定业务发展战略时, 应紧扣“一带一路”建设的大背景,结合我国“走出去”企业的涉外经营业务范围和结构,积极参与“走出去”企业对外经营投资活动,提高涉外法律服务的质量,防范“走出去”企业的涉外投资、经营与合作风险,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下“走出去”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为客户带来价值的同时亦实现自身的发展,将其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结合。
(二)“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税务律师的业务拓展
在“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推动下,我国对外的投资额及向东道国缴纳的税款额逐年递增,跨境涉税法律服务市场需求也逐年递增。囿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涵盖不同的法律体系,各国税制差异大,导致跨境涉税法律服务复杂性强,使能承接该类业务的专业人员较少。但谙熟法律及财税的税务律师在提供这类服务时具备一定的优势,为其拓展该方面业务带来了可能。
我国税务律师在拓展跨境涉税法律服务时,可从我国“走出去”企业涉外经营业务的范围和结构入手。目前,在我国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的项目中,以对外承包建筑工程项目为主,本文将以建筑工程项目承包为例,尝试提出如下税务律师在提供涉外税收法律服务中的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模式。
税务律师可将对外承包建筑工程项目进行阶段划分,按阶段提供税务安排和风险规避法律服务。对外承包建筑工程项目可分为市场预判阶段、前期准备阶段、项目运营阶段及项目完成退出阶段。
市场预判阶段:税务律师在提供涉税法律服务前应先进行市场调研,对不同国别中行业的细分市场中有关的税收法律环境、法律政策,以及与我国之间是否存在税收协定等方面有清晰的认知。
前期准备阶段:“走出去”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建筑工程项目前会涉及合同的谈判与签约,税务律师可在此阶段开始为企业提供嵌入式跨境涉税法律服务。在合同谈判与签约过程中,税务律师需要对项目的运作模式进行整体考虑,并分析不同模式下将带来的税收影响。由于各国税制的复杂性,不同海外建筑工程承包项目的合同签订方式对中国企业有不同的税收影响。因此,税务律师必须全面考量不同情况下的税务成本与潜在风险,选择税务成本低的方式签订合同,有效管理项目整体税负。
项目运营阶段:在项目的运营过程中,税务律师需要进行全流程的税务法律风险管理。项目启动时,应当考虑是设立项目公司还是直接以项目部的形式在当地运营;如果设立项目公司,是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如果是设立子公司,是直接设立还是通过海外业务平台间接设立。在资金安排上,是将项目资金汇入当地项目部账户,再进行采购和支出,还是由中国总部垫付境内外采购和支出的各种款项。在交易模式方面,要考虑材料如何采购,以何种形式将设备运至当地使用,以及怎样合理分摊总部费用等等,均需税务律师同时考虑境外税法与中国税法的协调性,才能为企业进行税务安排。在项目运营过程中,还需关注当地可能存在的纳税方式,看哪种方式更适合企业的情况,及蕴含着的法律风险。
项目完成退出阶段:在项目竣工验收时,税务律师可配合企业与税务机关进行完工审计,实现企业完成项目并退出。
五、结语
在“一带一路”战略发展的推动下,以及我国律师业的精细化专业分工中,税务律师已经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税务律师应结合自身的专业技能,抓住机遇期,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发展助力。
本文获得2019年11月30日举办的十七届华东律师论坛论文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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