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笔者作为刑辩律师的经历来说,自己所经办的刑事案件以无罪结案就是对刑辩律师最高的褒奖,因为无罪的效果从本质上要求刑辩律师具有全面的专业素养,不仅具有专业的法律素养,更重要的是具备娴熟的执业技巧。在此笔者以自己经办的一起检方撤诉的轮奸案说开去,谈谈如何办好一件疑案。
【 刑事案子就像一场 “马拉松”】
刑辩律师代理一起刑事案件就像在跑一场马拉松。自本案当事人小苏刑事拘留之日2014年6月4日起算至宁波市鄞州区法院出具刑事裁定书准许检察院撤诉当日2015年7月28日,总计跨度399天,就算自笔者接受委托之日2014年7月8日起算也有整整385天之多。历数这300余天,从看守所第一次会见到与公安、检察部门沟通,最后于法院开庭争取到检方撤诉,就像一场漫长的马拉松,在每个阶段都需要不同的技巧和持之以恒的耐力才能抵达终点——达到当事人满意的诉讼效果。
【“起跑”要快】
刑事案件的起跑阶段从时间上划分来说大致可以归纳为从公安刑事拘留到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这一阶段。这一阶段对刑辩律师的要求就是动作要快,抢占有利“身位”以在整个案件中占据战略上的高地。快速了解案件走向和制定工作计划,为委托人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相应法律服务,才能抓住当事人的痛点和关切点。
笔者接受委托就立即着手安排会见本案当事人小苏,其主要有三个目的,一、安抚当事人,二、从犯罪嫌疑人口中获取案件的第一手情况,对案件定性、定量形成一个初步的判断,三、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帮助犯罪嫌疑人更系统、科学的去了解自己的案情。
当管教民警带着笔者二十几岁的当事人小苏进入了会见室,管教民警将其拷在了我面前的椅子上,内心的情绪全写在了小苏的脸上,于我而言的当务之急的是安抚这位年轻小伙子的情绪,面对这种情况,笔者会让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写“家书”,笔者借助转述家书这一过程来安抚其情绪、卸下其愧疚感达到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让其更好的叙述案件经过、笔录情况等的目的。“小苏,我是你父亲委托的律师,你父亲有几句话让我转告你。。。。”就这么几个来回,笔者明显发现小苏的情绪快速得到舒缓,紧接着笔者就抓紧时间向小苏询问案件经过。
“案件经过” 是个主观性很强的概念,受害者、不同犯罪嫌疑人之间的表述显然有不同的侧重点,同时犯罪嫌疑人自身的文化水平、法律素养也决定着“案件经过”所展现的内容。在本案中,当事人小苏第一次向我们描述的“案件经过”显然与所做的笔录有较大出入,对于细节也不是十分重视。在此笔者就第一次小苏描述的“案件经过”进行转述:凌晨,小苏、小杨(同案犯)、小毛和阿紫(受害人)等人在烧烤摊吃烧烤、喝酒,到半场阿紫说要回去了。小毛送其回浴场后返回。之后阿紫打来电话叫小苏去她的浴场,小苏说不去,她又打给小毛,小毛又把她叫回来了。近4点左右,一行人商量喝完酒去哪里,小毛提议开房但没钱,让小苏和小杨去开,于是就用小杨的身份证开了一个标间。小苏、小毛和阿紫先上了楼,小杨去结了烧烤摊的帐。上去后,小苏就在床上睡觉,小毛和阿紫在标间卫生间发生了性行为,后来小毛就回去了,阿紫裸体躺在床上。接着,小苏电话打给小杨问他上来没,小杨上来后问小苏搞不搞,小苏说没兴趣,小杨有点喝多了就扑上去了和阿紫在另一张床上发生了关系,用被子裹着,当时阿紫问小杨是谁,小杨说自己是小毛,大概一会儿后,他们结束了性行为,小杨就去洗澡了。此时阿紫半裸着趴在床上。此时小苏就带上避孕套上床碰了阿紫一下,阿紫说你想干嘛,小苏说没干嘛就回到了床上,当时小苏只脱了长裤。后来阿紫要报警,小杨不让并把其手机抢来给小苏让其回家,小苏看到阿紫想要出房门小杨不让其出来,阿紫后来用座机报警,小苏到家后又回到宾馆,看到一协警要求把自己也带到派出所向其手机在自己地方,之后小苏就到了派出所。
显然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上述“案件经过”缺乏重点、细节与笔者后来所看到的小苏所做的笔录大相径庭。轮奸是指二人以上违背受害者意愿,强行发生性行为,是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在构成要件符合性上其要满足两个要件,一、客观上二人以上实施奸淫行为,二、主观上行为人有共同的意思联络。因而本案小苏对于本案案情所辩解的要点在于明确客观上小苏的行为是强奸还是求奸,主观上小苏与小杨是否有轮奸的合意。因此在笔者就诸多细节问题对小苏进行了询问,并帮助其重新梳理了“案件经过”:1、阿紫从事什么职业,她为什么打电话叫你去浴场,你接到电话后心里是怎么想的,阿紫回去后中途又为什么返回。2、你为什么要把小杨叫到酒店?3、你碰阿紫前心里是怎么想的,你怎么碰的阿紫,她是怎么拒绝你的,你后来是怎么做的。4、你为什么要返回酒店。5.在看到协警后为什么要让他们把你带到派出所。在听完了小苏的回答后,笔者内心已形成了确信,小苏不构成强奸罪。
【“途中跑”要耐得住烦】
9月中旬本案终于移送到了检察院,也迎来了时间最长也最需要耐心的审查起诉阶段。在这一阶段笔者终于能接触到刑事案卷,能够从证据角度去落实、贯彻自己的内心确信。
阅读案卷查、找证据其实是一个非常需要耐心、细心的过程,你要从几百页案卷中找到对己方的有利的线索,并通过一系列的方法将其扩充为证据链来佐证己方当事人的行为和主观想法。由于笔者先前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观点,所以笔者是带着明确的目的性去看的,比如会见小苏时曾提到阿紫回家后又打电话给小苏,案卷里有无这方面的体现,双方沟通了什么。笔者一下子就发现了案卷里没有小苏的通话记录表,针对这一点需要检方进一步提供,同时小苏的通话内容只有小毛提到过一部分但不完整,故而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又比如,阿紫喝了多少酒,是否清醒,阿紫在开房时是否清醒。显然按笔录里描述阿紫的思维是清晰的。再者,小苏欲与阿紫发生关系时,到底是什么情况的,在场三人的说法各是什么等。
之后,笔者带着阅卷笔录与当事人多次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案件的情况,询问当事人本人的意见。和检察官沟通请求补充退回公安侦查,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出发要求侦查机关补充、固定相关证据。
【“冲刺跑”要全力以赴】
在经历了漫长的“途中跑”,刑事案件来到最后的阶段——法院审理阶段。在笔者看来,该阶段是刑辩律师、检方正面交锋的场合,也是最能向当事人展现刑辩律师执业能力和专业水平的舞台,如何在法庭上充分展现刑辩律师的工作成果就成了此时的关键。
一份辩护意见和充分准备的庭审提问是必不可少的,首先辩护意见是辩护策略和法律观点等的集合,是前述所有工作成果的精华,在本案中笔者围绕着证据从三点出发论述小苏无罪:
1、小苏主观上无强奸的故意:被害人阿紫的行为让小苏主观上形成了阿紫是个对于性开放的女人且愿意和他发生性关系的观念。首先被害人阿紫从事的是洗浴、按摩的特殊职业,其次阿紫于凌晨离开后主动电联小苏并用暧昧的语气要小苏前往洗浴中心但被小苏拒绝,之后更是一个人返回和小宋等人在一起,同时对于阿紫来说她的内心十分明白午夜酒后开房会发生什么但从未表示过拒绝,之后甚至在酒店标间与小毛、小杨两人发生性行为,皆无拒绝之意,这都使得小苏在主观上形成了阿紫是个性开放的女人,她不会拒绝小宋的求奸行为的观念。
2、无轮奸的合意:小苏从未主动联系过被害人,联系小杨的行为是让小杨来休息,并不是让小杨来和阿紫强行发生性行为。
3、客观上无暴力或语言威胁,且主动中止:纵观证据,小苏的行为应当是求奸,因为被害人的举动向小苏释放了错误的信号,使小苏误以为阿紫是个开放的女性,会同意和小苏发生性行为的,为此小苏戴套碰了一下阿紫。但一当被害人拒绝,小苏立马停止了侵犯行为,尤其是在明知被害人报警而返回急于要向警方说明自己不是强奸,都能证明小苏的行为是求奸。
其次是庭审提问,由于卷宗中诸多当事人的笔录、供述存在诸多不一致的情况,对于庭审的提问需要充分考虑,为此笔者围绕己方的辩护观点精心准备了23个问题向被告人、证人等提出,比如互相之间有无劝酒,每个人喝了多少酒,凌晨去开房间时每个人的反应等等。希冀借助这些问题及回答来进一步论证己方的辩护意见。
在审判长宣布休庭后,又经过了漫长的日日夜夜的等待,小苏终于迎来了美好的结局,检方撤回对小苏的起诉,对于这个结果笔者既高兴又遗憾的,作为小苏的律师对于这个结果我当然是满意的,但遗憾的是不能用一份无罪的判决来充分体现笔者在这个案子中投入的心血。
【结语】
什么是疑案的无罪辩护,其实就是对律师的一场“马拉松”式的的考验,考验的就是律师的意志力、执业能力,法律素养等,只有功力深厚,意志坚定的刑辩律师才能胜任!
浅谈刑事辩护-从轮奸案检方撤诉说开去
作者:蔡士勇来源:红邦律师

以笔者作为刑辩律师的经历来说,自己所经办的刑事案件以无罪结案就是对刑辩律师最高的褒奖,因为无罪的效果从本质上要求刑辩律师具有全面的专业素养,不仅具有专业的法律素养,更重要的是具备娴熟的执业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