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意见如何呈现

来源:刘彦成律师

文章摘要
今日再次拜读朱明勇老师《刑辩私塾》一书中,关于辩护意见如何呈现的内容,受益匪浅,和大家分享如下:‍‍‍‍ 我们的辩护意见,除了口头发表,还要留下书面的载体,书面辩护意见对辩护的效果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今日再次拜读朱明勇老师《刑辩私塾》一书中,关于辩护意见如何呈现的内容,受益匪浅,和大家分享如下:‍‍‍‍
我们的辩护意见,除了口头发表,还要留下书面的载体,书面辩护意见对辩护的效果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我认为书面辩护意见是法庭辩论的载体,那它有什么结构?
有的律师是起诉书怎么指控,辩护意见就怎么排下来。有的律师说按四要件写,还有的说按三阶层写……
究竟怎么写才是合适的?
我认为写辩护意见或辩护词的时候,应该是突出重点,不一定要与法庭辩护完全一致,也不只是把口头意见变成文字。我一般会写要点,比如这个案件有三大问题,每个问题有一些小点,等等。
考虑到法官可能会引用或者反驳几条辩护意见,所以辩护意见的篇幅还是不要太长,内容太多了,不便于法官发现重点。
我曾经看到一个律师一审写了88页辩护词,我看了十几页还没看到和案件有关的任何事实问题和证据问题,也没有法律问题的分析,他写的大部分是法理问题,把不同学者的观点意见各摘录了一下,写了十几页,这样其实不便于法官发现辩护观点。
可能每起刑事案件都一些有非常简单而又重要的,可能只有资深的、有经验的辩护律师才能挖掘到的核心辩点,一起案件可能有几百本的案卷,但最重要的核心问题往往可能只有一个,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
我把这种辩点叫做“案眼”。
比如有个案子的案卷有几十本,指控被告人受贿100万元,但是看完几十本案卷,你发现其实用一句话就可以做无罪辩护,因为收钱的人没到案。有一个证人只是听说了受贿的事情,还有个证人说不知道这件事,最后认定的是收钱人的哥哥构成受贿。这几十本案卷只有一个传来证据,当然不足以支撑指控。
所以必须突出案眼,这个案眼,可能就是一两个突出的点,你把这个抓住了阐释清楚,就够了。
比如还有一个案子,指控事实中有“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房产”,但是案卷中并没有体现市场价。
至于辩护中如何对待庞杂的证据,我认为辩护律师不需要把每个证据都展开质证。我们有时候也说对一些细枝末节的无关证据可以不发表质证意见,是因为有些证据和案件没任何关系,也没有必要花费力气质证。但是案卷中往往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不要被这一堆堆的无效证据干扰了视线,而是始终要抓住主要矛盾。
我们是“破”,公诉人是“立”,他有100个证据,我们破了一个,就有可能收到预期的效果,重点是要知道什么是关键证据和重点证据。就像100个桥墩才能支撑一座大桥,但如果能找到这座大桥的核心力点,炸掉这一个关键的点,桥就塌了。找到了这个核心的点,需要工程师,因为他知道哪个位置对桥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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