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7.15新政”催生“指标房”业主违约!——或成新案件类型

来源:张茂荣律师团队

文章摘要
“指标房”,指城市更新过程中,待拆旧房拆除重建后将来回迁的房子,因交易时旧房尚未拆除,新房尚未建设(更未回迁),只有“指标”,没有实物,本质是旧房回迁权益的转让,故而称之。

“指标房”,指城市更新过程中,待拆旧房拆除重建后将来回迁的房子,因交易时旧房尚未拆除,新房尚未建设(更未回迁),只有“指标”,没有实物,本质是旧房回迁权益的转让,故而称之。
“指标房”不限购、不限售,与小产权房、商务公寓一起,在深圳“7.15新政”后,成为资本外溢之地,7月23日笔者撰文《深圳:限购、限贷升级,“三类物业”迎来投资机会!——法眼看楼市》,首提“指标房”必火!
市场是检验预判的标尺,时隔两月,实践证明深圳“指标房”价格普遍上涨(网红“指标房”白石洲单价已近九万),部分已签约“指标房”业主出现反价并被买家起诉到法院,预计未来”指标房“违约纠纷会越来越多!
真实案例:293万”指标房“,不足1月,暴涨40万,业主毁约!
买家陈小姐居住于内地,非深圳本地户籍,不具有深圳商品住房购房资格。
2020年6月29日,陈小姐与业主签订《转让协议书》,以2931880元购买其深圳龙岗坂田中浩吉祥花园“指标房”,约定付款方式为:签约当日支付定金10万元,7月30日至深圳市佳兆业置业公司(简称佳兆业公司)签订《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华为科技城ZDY03旧改项目搬迁补偿协议》(简称《拆补协议》)支付1465940元,拿到佳兆业公司盖章原件后支付完毕尾款1365940元。
上述协议签订后,陈小姐返还内地老家等候7月30日签署《拆补协议》,7月15日深圳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即“7.15新政”,核心规定是限购、限贷升级:深户限购三年,离婚套数倒追三年!
“7.15新政”导致大批本来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失去资格,大量资金被排斥在商品住房市场之外,促使不限购的“指标房”、“小产权房”、商务公寓市场火热,价格亦随之飙升。
7月30日,陈小姐如约从内地来深办理与村委、开发商三方《拆补协议》签约手续,因“指标”价格暴涨,业主明确表示毁约不卖。
期间中介曾告诉陈小姐,涉案“指标房”不足一个月价格已上涨40万,询问陈小姐是否要转手。
愤慨于业主见利忘义,次日(7月31日),陈小姐即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业主双倍返还定金共计20万元,同时申请对涉案房屋进行了保全。
8月26日(今天),业主联系陈小姐明确表示同意其全部诉求,即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据了解,涉案城市更新项目并无新的进展,价格上涨纯系单纯的市场期待值提升所致。
鉴于价格飙升远超10万定金,陈小姐未予同意,并打算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差价赔偿。
目前福田法院已经安排十一月开庭审理。


信荣说:“指标房”成交活跃,类案或成新型纠纷
1、关于”指标房“转让协议的效力,笔者8月10日已撰文《深圳:“指标房”转让合同有效,卖方违约,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2、从2018年至今,“指标房”交易越来越活跃,房源越来越紧俏,“指标房”交易已成为深圳住宅市场的另一个灰色交易地带;
3、“指标房”价格随城市更新进度推进不断上涨自然而然、天经地义,但没有进度变化情况下的突然暴涨则完全是资本看好并入侵所致,各种利好情况下,预计未来”指标房“会继续火热;
4、房地产江湖再生投资新渠道——“炒指标”:“指标”价格的上涨催生了”指标“投资,即低价买入、高价卖出“指标房”。从炒“二手房”到炒“指标房”,从“二手房”违约到“指标房”违约凸显民众对深圳住房市场的坚定看好!
5、过往“指标房”交易量少,纠纷亦少,未来随着交易量的增加,“指标”身价的上涨,或催生出新的一类纠纷——“指标房”纠纷,鉴于很多方面都是新问题(如买方是否有权要求业主赔付“指标差价”,“指标差价”如何评估等),还需要律师、法官去研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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