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具有不正当目的的认定问题
9.关于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而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时不正当目的的认定。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而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损害的必须是公司的“合法利益”,否则不构成《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不正当目的”。另外,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而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与公司合法利益可能受损必须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股东的该行为具有不正当目的。
每日法律知识问答 · 股东知情权纠纷审判实务(九)
作者:德恒西咸来源: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

02、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具有不正当目的的认定问题 9.关于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而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时不正当目的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