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欧盟对中国输欧产品现行有效的贸易救济措施共计67项。英国脱欧将对欧盟现行贸易救济措施的适用产生重要影响。本文将为在欧盟、英国开展相关业务的中国企业介绍事态的最新进展,并将对在英国脱欧后向欧委会申请复审的可行性、应对潜在的由英国调查机关进行的复审策略进行分析。
一
英国脱欧的进展情况及其对贸易救济措施的影响
- 英国脱欧的进展情况及可能走向
当地时间2019年3月12日至14日,英国下议院先后对修改后的脱欧协议、是否无协议脱欧、是否延期脱欧等事项进行表决。经表决,议员否决了无协议脱欧的动议,支持将脱欧的日期从原定的3月29日推迟到至少6月30日。
英国政府向欧盟请求根据《里斯本条约》第50条项下的延期需经其他27个欧盟成员国一致批准。根据欧盟理事会此前通过的决定,如英国议会下院于3月29日前通过脱欧协议,将允许脱欧期限延至5月22日,即欧洲议会选举的前一天;如英国议会下院未能于3月29日前通过脱欧协议,则英国必须在4月12日前指出前进方向。但截至当地时间4月1日,英国议会后续先后否决了首相特蕾莎·梅提出的脱欧方案及其他替代方案。欧盟首席脱欧谈判官巴尼耶于4月2日在欧盟议会上发表讲话称,无协议脱欧的可能性与日俱增,英国当前急需指明方向。
英国是否得以协议脱欧、脱欧的时间安排等事项将在近期进一步确认。作为欧盟最大的经济体之一,英国脱离欧盟后,欧盟的市场状况等方面将发生显著变化,这将对欧盟现行贸易救济措施在欧盟域内、英国境内的实施产生影响。
2. 脱欧对欧盟既有贸易救济措施在欧盟实施的影响
英国脱欧后,现行贸易救济措施中欧盟产业定义、原先认定的倾销、补贴、损害以及因果关系、公共利益等均可能发生变化。有关措施在英国脱欧后可能面临长期、持续、显著的情势变更。有意扩大欧盟市场的涉案企业有机会据此申请期中复审。有关安排将在后续进一步确定。
3. 脱欧对欧盟既有贸易救济措施在英国实施的影响
2019年2月25日,英国国际贸易部发布了针对现行欧盟贸易救济措施的征求意见的最终决定。确定了英国脱欧后,欧盟现行有效的109项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在英国的执行情况。其中,欧盟对华有25项措施将被维持。决定维持的标准为:
有国内产业提出维持申请;
国内产业代表的产量比例符合WTO《反倾销协定》第5.4条的规定;
国内产业在涉案产品的英国市场份额超过1%的最低门槛。(详见本公众号2月27日发布的文章《英国发布对脱欧后欧盟既有贸易救济措施适用的最终决定》)
在有协议脱欧的情形下,被维持的措施将在脱欧后的“执行期”内(原定为2019年3月29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视最终通过的脱欧协议而定)继续在英实施,维持此前措施水平。在“执行期”结束,英国开始实施独立的贸易政策后,得到维持的措施将基于英国国内市场数据进行过渡性复审。其余措施将在“执行期”结束后终止。无协议脱欧情形下,英国将自脱欧之日起实施独立的贸易政策,并随即开始过渡性复审和终止其余措施。
英国早先批准的《税收(跨境贸易)法》规定了贸易救济调查的基本程序。依据该法,英国贸易救济局(TRA)将承担反倾销、反补贴原审调查和措施复审的职能。其中,复审细则交由国际贸易大臣后续制定的条例再行规定。目前,建立TRA的法律依据《贸易法案》尚未通过皇家批准,过渡性复审及调查的职权由英国贸易救济调查司(Trade Remedies Investigations Directorate,以下简称“TRID”)暂时代行。
根据英国政府于3月15日公布的消息,TRID进行的过渡性复审将直接通过发布立案公告启动,即主动发起复审调查。过渡性复审将审查:(1)取消措施后,倾销是否可能持续或再度发生;(2)倾销或补贴的损害是否可能持续或再度发生;(3)措施的形式和水平是否适当;(4)措施是否符合英国的经济利益。TRID将根据调查结果向国际贸易大臣提交建议,由大臣做出最终决定。
同时,该文件称,利益相关方也可对措施申请期间复审、期终复审等形式的复审,如有关主张已经涵盖在过渡性复审中,则TRID将驳回此类申请。关于新出口商复审、反吸收复审、反规避复审及产品范围复审的申请将由TRID依个案情况进行审查。
二
选择合适的复审方案
如企业有意在英国脱欧后争取在欧盟或英国域内终止或变更现行措施,则企业可根据有关市场预期,选择以下复审方案:
1. 向欧盟委员会申请复审
如企业以英国外的其他欧盟国家为涉案产品的主要市场,且脱欧对欧盟市场总体状况产生了显著影响,则企业可考虑以此为依据,向欧盟委员会申请对现行措施进行复审。
2. 参与英国的过渡性复审
如企业对英出口的产品属于英国国际贸易部决定维持的措施的涉案产品,并有意争取取消措施或降低税率,以获得在英国市场更有利的关税条件,可参加TRID主动启动的过渡性复审。
3. 同时申请欧盟委员会复审及参加英国过渡性复审
如企业对英出口的产品属于英国国际贸易部决定维持的措施的涉案产品,且企业有意在英国以及欧盟市场争取全面利益,也可同时在向欧委会申请复审的同时,参加英国过渡性复审。
三
向欧盟委员会申请复审可行性与策略分析 - 申请复审的时间
在协议脱欧的情况下,“执行期”内,欧盟贸易救济法规以及新生效的措施在英国境内将继续适用,英国国内产业仍可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启动调查的申请,英国脱欧可能难以构成申请复审的充分事由。在“执行期”结束后,英国将开始实施独立的贸易政策,欧盟市场情形将发生显著变化,则企业可以英国脱欧,情势发生变化为由申请复审。在无协议脱欧的情形下,企业最早可于脱欧之日起申请复审。
2. 申请复审的可行性与策略分析
在决策是否采取复审策略时,企业可考虑如下因素:
第一,需分析涉案产品的主要市场。如涉案产品以英国为主要市场,措施主要保护英国国内产业的利益,涉案产品的进口对其他欧盟成员国市场的影响有限,则有关措施在脱欧后经欧委会复审,被终止或降低税率的可能性较大。企业可评估脱欧后该产品在欧盟市场的状况,据此判断提起复审的可行性。
第二,需分析提起复审是否具有直接或预期利益。如涉案产品在英国以外其他欧盟国家市场份额或需求量较小,则即便通过复审终止措施或修改税率,可能也难以实现预期商业目标。企业可评估同类产品在其他欧盟国家市场的需求量、份额等,以决定是否提出复审申请。
第三,如有意向欧委会申请复审,则企业应尽快做好复审准备。企业应按照应诉欧盟复审的要求,做好相应的人员、材料、数据准备。为此,企业可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在律师的辅导下开展应诉工作。
四
应对英国过渡性复审的初步策略分析
如前所述,英国开始实施独立的贸易政策后,将对被维持的措施进行过渡性复审。如企业有意争取和扩大英国市场利益,可参与复审,争取终止或变更税率。
1. 复审的时间安排
如前所述,英国贸易救济调查司将在“执行期”后主动启动过渡性复审,企业届时可依据立案公告的要求登记参与应诉。
鉴于英国议会尚未通过脱欧协议,脱欧时间、“执行期”期限以及开始实施独立的贸易政策的时均暂不确定;同时,国际贸易大臣也暂未就复审事宜制定细则,复审的具体程序等有待进一步观察和确认。
2. 应对复审的策略分析
如企业在英国市场拥有重要的份额或有意扩大英国市场,有意参与后续的复审程序,为争取良好的复审裁决结果,企业可考虑如下因素:
第一,分析涉案产品的主要市场状况。同前所述,过渡性复审将依据英国国内市场数据进行全面复审,措施的形式和水平均可能发生变化,为支持决策,需对脱欧后英国市场的变化做好分析。
第二,分析参与复审是否具有直接或预期利益。同前所述,企业应分析企业产品在英国市场的份额和预期发展情况,判断如参加复审,措施终止或税率降低是否能带来充分收益,作为决策依据之一。
第三,做好应诉准备。如有意参加复审,企业应尽快做好相关的人员、材料准备,为应诉复审调查打下基础。鉴于复审将依据英国国内市场数据进行,企业应同时做好英国市场数据分析。为此,企业可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辅导开展前期工作,对有关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测算,形成完整的应对策略。
第四,做好经济利益抗辩应对。《税收(跨境贸易)法》附件4第25段规定,调查机关在向国际贸易大臣提交建议前,以及大臣决定是否接受建议并采取措施前,都必须进行“经济利益测试”,评估措施是否符合英国经济利益。这一测试将考量包括受影响的产业和消费者、竞争环境等要素。进口商、下游产业的意见对于裁决建议及决定将产生重要影响,企业可动员其参与复审调查,组织数据收集和评论意见撰写等,主张取消措施或降低税率符合英国经济利益,进行有力的抗辩。
第五,做好替代国抗辩准备,《税收(跨境贸易)法》未排除采取替代国或其他变相方法的可能性,附件4第1(2)(b)段规定,正常价值可依由国际贸易大臣制定的条例确定。在未来的复审中,调查机关可能依据大臣后续制定的条例,在确定正常价值中采取替代国或类似方法,从而裁定较高的倾销幅度。企业也应同时收集整理替代国数据,做好抗辩的准备。
附录 - 经皇家批准的《税收(跨境贸易)法》全文
http://www.legislation.gov.uk/ukpga/2018/22/contents/enacted/data.htm - 英国国际贸易部于3月15日发布的《贸易救济:调查倾销和补贴产品》指引:
https://www.gov.uk/guidance/trade-remedies-investigating-dumped-or-subsidised-good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