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相较于2015年8月6日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旧《规定》),新《规定》新在何处、对业务实操有何影响,发现律师第一时间予以简要分析。
一、两线三区时代结束!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从24%降至4倍LPR
根据旧《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因此,此前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24%,同时存在24%到36%之间灰色地带,如果借款人已经向出借人支付的,人民法院并不会判令出借人返还,故民间借贷利率被24%和36%划分为两线三区。
7月22日,最高法联合发改委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到将“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引发热议和广泛关注,大家纷纷猜测将作何调整。新《规定》一锤定音,从2020年8月20日起,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退出历史舞台,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仅以4倍LPR为评判标准,即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限。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二、4倍LPR确定时点为民间借贷合同成立时
由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将在每月20日发布当月的LPR,那么发生纠纷时,将如何准确计算利率进而判断约定的利率是否超过4倍LPR的保护上限?从新《规定》来看,明确规定应以民间借贷合同成立时的一年期LPR为标准计算利率。需注意的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因此,判断自然人之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不以合同签订时或出具借条时的LPR为标准,而是以出借人提供借款时(借款人实际取得借款时)的LPR为标准。
三、既有民间借贷如何适用新《规定》
人民法院自2020年8月20日起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4倍LPR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因此,对于已受理正在一审或二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则不能依据新《规定》主张利率不得超过4倍LPR。此前已被生效判决确定应承担超过4倍LPR以上利息的借款人,不能依据新《规定》申请再审。
另一方面,对于适用4倍LPR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的民间借贷纠纷,如果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民间借贷合同成立时尚无LPR,那么参照原告起诉时4倍LPR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
四、如何查询LPR
LPR由中国人民银行每月公布,作为民间借贷的出借人或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请务必登录LPR官方查询网址:http://www.pbc.gov.cn 查询当期 LPR。
查询指引
五、新旧条文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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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民间借贷新规(含新旧对比、LPR查询路径)
作者:发现律师事务所来源:发现律师事务所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