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脉络
罗女士怎么也没想到廖某会告她,当初有字据为证,可没过几天,就翻脸无情了,敢情还是恶人先告状。以前只是耳闻过这个女人的厉害手段,如今算是亲身领教了一回,不怪罗女士胆子小,只怪敌人太难缠。在女儿的建议下,罗女士找到了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在罗女士的讲述中,律师了解到案情的来龙去脉。这是一起继承纠纷案件。罗女士是被继承人萧某的前妻,廖某是现任妻子,萧某生前留有两套房屋,一套城里分的房,一套村里盖的房。城里的房是罗女士和萧某婚姻存续期间单位分配的福利房,当时还只有居住权。离婚后,单位按照房改政策通知职工可以出资购买房屋产权,并根据员工工龄进行适当优惠。萧某在向单位缴纳购房款时,计算了自己和前妻罗女士的工龄,买下了房屋的产权。
次年,萧某与廖某登记结婚,育有一女萧小小。村里盖的房原先就由罗女士和萧某的女儿萧晓晓独自出资,委托萧某之弟找施工队建造的。在继承开始后,罗女士和廖某对两套房屋的归属问题,自愿协商一致,立据为证,城里的房归次女萧小小,村里的房归长女萧晓晓,双方母亲各自享有居住权。
半年后,廖某一改前态,一面撕毁协议,扬言签字绝非自愿,是罗女士联合众人做戏,想要趁她痛,侵吞她的合法权益;一面拿出伪造的遗嘱,虽然萧某在老家最后的日子里,是由廖某照看,但她那种早出晚归的绝情劲,任谁都能看出其中的敷衍和虚伪,过了这么长时间,早不拿出来,现在在这里神经兮兮地提出要按份分割两套房屋产权,这次也不拿女儿当挡箭牌了,直接请求每套房屋的三分之二归她自己所有。廖某以自己为主角搭建的戏台,用近乎声泪俱下的演绎方式,包装出了卑微柔弱的人设,以望博取大众同情。
罗女士对律师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关于继承,自己一开始就没想争,女儿也很懂事,和自己始终一条心。对于廖某,也就是知道有这麽个人,没想到会因为这件事联系到一块。现在她要打官司,我就跟她打,把事情说清楚,谁也不欠谁的。律师从罗女士的切身利益考虑,确定了本案的辩护思路。
解决方案
首先,证明答辩人罗女士、萧晓晓与被答辩人廖某、萧小小所立字据合法有效。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所立字据是各方自愿协商一致订立的,字据内容是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二,该字据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无效的情形。
其次,证明城里的房屋属于萧某和罗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并非被答辩人廖某与萧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属于单位分配给自己职工的福利房,买房时计算了萧某、罗女士的工龄,按照住建部向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发出《关于唐民悦房改房产权认定问题的复函》(建住房市函[1999]005号)中认为的内容判断,该房屋因属于萧某和罗女士的共同财产,至少并非被答辩人廖某与萧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唐民悦房改房产权认定问题的复函》,内容为:“按照目前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以城镇职工家庭(夫妇双方)为购房主体,且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本案中,唐民悦按房改政策购买住房时享受了其配偶的工龄优惠,该住房应当视为其夫妇双方共同购买。因此,我司认为,该住房应视为唐民悦与其配偶共有财产。”
最后,证明村里的房屋属于答辩人萧晓晓的个人财产,并非廖某、萧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是萧晓晓一人出资,由萧某之弟找施工队负责建造的,无论是出资还是建房,均与被答辩人廖某无关。
综上,答辩人萧晓晓在所立字据中放弃了自己对萧某城里房屋的继承权,明确了自己对村里房屋的所有权,该字据内容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更未侵犯廖某、萧小小的合法权益。此外,廖某、萧小小均同意该字据内容并签字确认,该协议合法有效。
案件启示
开庭中律师对原告伪造的遗嘱、借款清单等证据进行了质证、驳斥,庭审结束后,原告廖某认可协议有效,委托人罗女士同意调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本案调解成功,反映出继承法律制度作为民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在社会文明进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市场机制的日臻完善,人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劳动价值,积累私有财产。逐渐地,开始对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包括死后财产如何处置等相关问题有了更多的法律需求。在遗产处理问题上,往小讲,关系到家庭的和睦与否;往大看,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如果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抱恙,也将给构建和谐社会带来消极影响。
风险提示
日常生活中,遭遇像罗女士这档事的群体不在少数,那就需要我们练就一副辨别真伪的火眼金睛,识别出有伪造遗嘱痕迹的嫌疑特征,至少先学着从这几点入手鉴别:
1、办理遗嘱必须遵循,赠与人自愿、真实、意愿的表达。
2、签订遗嘱最好有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为好。
3、签字必须由遗嘱人亲笔签字,且必须有手印。
4、有属于夫妻财产的还需要有配偶的签字和手印。
5、书面遗嘱还需要由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见证,并第三方须在遗嘱上签字并捺手印。
6、遗嘱人在有精神有障碍时或丧失民事能力所写遗嘱无法律效力。
7、遗嘱人不能写字或文盲,应由第三方书写记录,由遗嘱人口述,最后再念给遗嘱人确认, 再亲笔签字并捺手印。
8、还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
9、有录音的,还需要在录音里能清晰听到见证人的声音,自述的见证人名字。
推而广之,遗嘱被篡改了应该怎么办?
对已经作出的遗嘱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证,或者可以请一个律师做见证人见证一下。公证的效力较高。
在存在多份遗嘱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因此,对于被篡改的遗嘱,只是被篡改的内容无效,而没有被篡改的遗嘱内容仍然有效。
伪造遗嘱:前妻与现妻继承配偶房产纠纷
作者:蒋雨杉来源: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

案情脉络 罗女士怎么也没想到廖某会告她,当初有字据为证,可没过几天,就翻脸无情了,敢情还是恶人先告状。以前只是耳闻过这个女人的厉害手段,如今算是亲身领教了一回,不怪罗女士胆子小,只怪敌人太难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