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誉是社会对其商业信誉、经营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评价。良好的名誉是企业长时间合法诚信经营沉淀而成的宝贵财富,也是企业生存发展和壮大的社会信用基础。一旦企业名誉受损,可能会对企业造成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因此,维护企业的名誉也是企业经营的重要一环。
一、企业名誉权侵权的法律依据及认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企业作为法人,属于受法律保护的民事主体,同样对其名誉所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如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企业的名誉权,企业可以以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侵害企业名誉权的认定一般从以下四个要素进行判断:1.侵权人是否采取侮辱、诽谤、诋毁等方式实行侵害企业名誉的行为,且前述方式不限口头或书面;2.侵权人的行为是否造成企业的“社会评价降低”;3.企业“社会评价降低”是否系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所致,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与企业“社会评价降低”这一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4.侵权人是否知悉其行为会造成企业的“社会评价降低”,并且主观上是否放任该果发生。
因此,假如企业碰到上述类似侵权行为的,即使不能准确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也应该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及时函告行为人等,避免企业名誉受损。
二、企业名誉权侵权的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杨某是自媒体账号运营者,其自媒体账号运营发布的内容,与A公司属于同一领域。
在A公司与其客户即将签订重要合同的前一日,杨某在运营的自媒体账号中发布文章。杨某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在其文章中使用“诈骗”“捣乱”“强盗”“抢劫”“无赖”等侮辱性词汇评价某公司行为,引发网友热议。A公司认为杨某故意发布文章恶意诋毁的行为已侵害了公司的名誉权并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杨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判词摘录]
杨某的文章内容严重失实,含有大量侮辱性言语,已超出合理评论的范围。且该评论文章经广泛传播,足以使公众对A公司的经营行为形成负面评价,影响企业品牌信誉。杨某是与A公司同一领域的自媒体运营者,对其发布的文章会被关注这一行业的用户阅知应当是明知的,但其未对所发表文章的真实性负责,存在主观过错,应承担法律责任。而且,杨某发布涉案文章的时间恰在某公司签订合同的前一日,内容直指某公司的经营行为,影响合同签订及履行的目的明显。杨某某的行为不仅侵害企业名誉权,也对正常的市场秩序产生不良影响。最终法院判决杨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律师建议】
- 目前有关企业的名誉侵权案件中,大多数侵权人往往会主张自己的行为系在进行舆论监督或自身对于企业提供的服务或产品的评价。但正常的舆论监督或评价同样受到限制: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不得使用侮辱性词汇评价,不得诽谤、诋毁他人,否则,如采取不恰当的方式进行舆论监督或者评价,也会因为造成了被监督或被评价一方“社会评价降低”这一结果,而被认定为名誉权侵权。企业在此情形下仍然可以采取诉讼等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鉴于目前大多数名誉权侵权行为都是通过互联网实施,因此,作为被侵权一方首先应通过公证机构公证、可信时间戳取证等方式初步收集侵权证据,以免证据被删除或丢失。
3.证据收集完成后,企业可以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对该侵权行为进行分析,并根据专业人士的意见以及前述行为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决定解决方案。企业可以根据确定的解决方案委托专业人士通过发送函件或者提起行政投诉、司法诉讼等方式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