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案情
常州市某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压公司”)于1999年6月21日登记成立,注册范围为锻压设备、液压件、气动元件、金属轧制机械、矿山机械、升降台的制造加工等。江苏某工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动化公司”)于2017 年3 月21 日登记成立,注册范围为自动化设备、工业机器人、机械零部件、光学检测设备、物料搬运系统设备等。
2016年2月24日,液压公司的员工蒋某在业务沟通时,将一张生产设备图片通过邮件发送给客户以此证明液压公司的生产能力。2018年9月,自动化公司创建官网时,蒋某作为公司监事,将前述图片及其在液压公司获取的另外一张关于生产线的照片发布在官网上,作为自动化公司生产能力的证明。另,在公司简介板块,宣传自身“ 为中集集团、广东富华机械集团、丹麦马士基工业集团(青岛马士基、东莞马士基、智力马士基)、新加坡胜狮集团、东方国际、江苏现代、日本小松、三一重工、日本东芝等国内外企业配套定制专用自动化生产线装备和机器人激光跟踪焊接系统”。但经审查,上述客户中仅有广东富华机械集团与其签订定制合同。
2022年4月21日,常州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载明:在百度搜索栏中搜索自动化公司名称,浏览搜索结果,某网址上显示内容“自动化公司(前身液压公司,成立于1999年)”。
液压公司认为自动化公司对其产品销售状况、用户评价、业绩、两公司关系作虚假宣传和介绍,使液压公司客户及潜在客户误认两公司存在特定联系,属不正当竞争行为,遂诉至法院,要求自动化公司在网站首页明显位置发布澄清声明并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400万元及律师费5万元、公证费2000元。对此,自动化公司辩称两公司之间不具有竞争关系,未实施液压公司诉称的混淆或虚假宣传行为,其实施的是行业通用的夸大宣传方法,且案涉行业项目牵涉合同金额巨大,客户并不会因为官网照片或文字就决定合作对象。
法院认为
虽然液压公司与自动化公司的经营业务并不相同,但如自动化公司所述两者在产业链上是上下游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两者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市场主体。
关于自动化公司在其官网上传的液压公司生产线实景图片,是将液压公司已经制造完成的案例作为自身案例予以展示,属于故意提供关于其生产能力的误导信息,从而吸引相关客户与其接洽,该行为属于以虚构事实的方式作虚假宣传,达到引人误解的程度,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于自动化公司官网上宣传的合作对象,经审理查明,截至该公司2018年9月发布上述信息时,与之签订定制合同的仅有广东富华机械集团。自动化公司在官网简介板块虚假陈列国内外多家知名企业,属于以虚构事实的方式作虚假宣传,达到引人误解的程度,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于网页公证中固定的“自动化公司(前身液压公司,成立于1999年)”文字表述,经双方举证,虽无法查明该文字内容的实际发布人,但自动化公司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否定该信息由其(或自动化公司相关人员)发布,应承担举证不利责任。且经审理查明,有类似文字表述的自动化公司相关网页中所预留的联系人为蒋某,可以印证相关案涉信息由自动化公司发布。自动化公司在网页上发布涉及公司历史、来源的误导性信息,容易误导消费者认为自动化公司与液压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已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虽然对于大型设备的销售来说,购买者不会仅凭网页宣传内容决定合作对象,更多依赖实地考察、设备安装、售后服务等,但上述虚假宣传行为仍会给自动化公司吸引客户,影响客户最初商谈、考察选择,增大交易机会。不过,也要考虑到夸大销售情况、虚构成功案例图片等行为对实际交易影响作用的有限性,故其造成的损害结果也是有限的,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酌定赔偿数额。
常州高新区法院一审判决:一、被告自动化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液压公司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50000元。二、驳回原告液压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常州中院二审审理后认为液压公司所举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其企业名称当时已经“具有一定影响”而达到令人仿冒的程度,该被控行为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调整更为合适,遂判决:一、撤销江苏省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3)苏0411民初75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二、自动化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液压公司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70000元;三、驳回液压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评语
自由和公平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两大基石,也是衡量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本标准。法律以公平为标准对市场竞争施加干预的前提是竞争行为具有不正当性且给他人造成损害。真实和实事求是的宣传是诚实商业行为的主要原则之一,禁止欺骗和引人误解是公平竞争观念的应有之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会误导相关公众,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使不诚信经营者攫取本不属于自己的交易机会,使诚信的竞争对手失去客户,从而损害其他竞争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应予以规制。
责编:刘 奕
审定:史璞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