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网络销售新规施行,网上购药更安心

来源:公司法探

文章摘要
导 言 | Introduction 近年来,药品网络销售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了便捷的购药渠道,与此同时,也增加了药品监管难度和用药安全风险。

导 言 | Introduction
近年来,药品网络销售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了便捷的购药渠道,与此同时,也增加了药品监管难度和用药安全风险。为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并于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业。
Q 哪些企业可以在网络上销售药品?
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必须是线下实体药品企业,应是具备保证网络销售药品安全能力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且需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
Q 哪些药品不能在网络上销售?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与该《办法》同步实施,明确规定两类禁止网络销售的药品类别,一类是政策法规明确禁止销售的药品,如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等,另外一类是其他禁止通过网络零售的药品,如注射剂(降糖类药物除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的中成药)、含麻醉药品口服复方制剂、《兴奋剂目录》所列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等等(详见《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
Q 网上销售处方药有什么要求?
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应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个人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
在处方管理方面,药品网络零售企业、承接电子处方的平台均需与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药品网络零售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第三方平台要对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的情况进行核实。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对其所接收的电子处方、纸质处方要采取措施避免处方重复使用。
在处方药信息展示方面,从事处方药销售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在每个药品展示页面下突出显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风险警示信息。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当区分展示,并在相关网页上显著标示处方药、非处方药。此外,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处方通过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
Q 药品网络销售企业需要履行什么义务?
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企业名称、网站名称、应用程序名称、IP地址、域名、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并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其药品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信息,还应当展示依法配备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等信息。
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管理、风险控制、药品追溯、储存配送管理、不良反应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开展处方审核调配、指导合理用药等工作。此外,对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的药品,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及时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主页面公开相应信息。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还需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
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向个人销售药品的,应取得药品零售资质。在向个人销售药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出具销售凭证,并按规定做好供货企业资质文件、处方、在线药学服务等记录的保存,确保药品网络销售记录清晰留存、可追溯。
Q 第三方平台需要履行什么义务?
药品网络销售服务平台应按规定向平台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相关行政许可和备案、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承担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处方药实名购买、药品配送、交易记录保存、不良反应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管理制度。与入驻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药品质量安全责任,对申请入驻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对入驻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管理,保存药品展示、交易记录与投诉举报等信息,并为入驻企业自行保存数据提供便利。
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入驻企业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办法》规定的严重违法行为的,除应履行上述制止、报告义务,还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停止展示药品相关信息。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事件处置等工作,并按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有关平台内销售者、销售记录、药学服务以及追溯等信息。鼓励第三方平台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开放数据接口等形式的自动化信息报送机制。
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的紧急事件时,第三方平台、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均应依法采取相应的控制和处置措施,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召回药品的,应积极予以配合。
Q 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违反本《办法》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违反相关规定的,将面临限期改正、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如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违法行为有规定的,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则相关企业可能会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例如,第三方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核、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处罚,第三方平台将可能面临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罚。
结语 | Conclusion
《办法》的实施,进一步细化了药品网络销售的要求,明确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的主体责任,有利于保障全体人民的用药安全,为消费者网上购药保驾护航。作为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企业应该主动学习了解国家有关药品网络销售的最新规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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