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只能执行登记在被执行人本人名下的财产吗?

来源:公司法探

文章摘要
民 事 强 制 执 行 的 范 围 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时,其他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其履行义务。

民 事 强 制 执 行 的 范 围
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时,其他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其履行义务。
那么民事强制执行的范围除了一般理解中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财产,还有什么特殊情况吗?
No.1、一般理解中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财产
以下财产均属于可强制执行的范围:
01、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
0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03、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04、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其中,手机号也属于上述范围。
【2017年黑龙江省高院曾拍卖被执行人自用的尾号为8个7连号的手机号,最终成交价为391w】
网络域名同样也属于上述范围。
【2017年,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核实被执行人有三个网站正常运营,其中一个网页有广告投放公告,每天广告费为2w-32w。在已穷尽查询银行财产、房管、车管、工商登记、搜查等传统执行措施,但仍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广州越秀法院依法查封其网络域名,相关域名被禁止登陆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判决】
No.2、特 殊 情 况
01、子女名下财产(执行负债期间以子女名义购买的财产【表现形式如被执行人本人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对应购房款】、未成年子女来历不明的巨额财产【江苏】);
02、登记在他人名下的房产(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
03、住房公积金;
04、养老金;
05、离退休人员的离休金或退休金;
06、无证房产(包括但不限于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产、在集体土地上未经批准建造的房产、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无证房产等)。
所以,并不是只有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财产才可以被执行哦!都记住了吧!
相关文件或案例
按正文提及顺序依次排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1.1实施,现行有效)第五条
2、深圳市玩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2017)粤0104执6507-6526号】——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涉互联网典型案例之十
3、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2508号案(2019.6.27 裁判)
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疑难问题的解答》(2018.8.22 实施,现行有效)第四条
5、《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2004.3.1 实施,现行有效)第八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可强制执行的答复》(2013.7.31实施,现行有效)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2014.6.26 实施,现行有效)
8、《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2002.1.30 实施,现行有效)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2012.6.15 实施,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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