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家上市公司未履行承诺首登失信榜

来源:中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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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协会1月17日联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共同发布“上市公司相关主体承诺履行失信榜”,共22家上市公司因超期未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上榜,潍柴动力(000338.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1月17日联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共同发布“上市公司相关主体承诺履行失信榜”,共22家上市公司因超期未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上榜,潍柴动力(000338.SZ)、中水渔业(000798.SZ)、大东南(002263.SZ)失信达两次。
上市公司协会称,失信榜单中部分上市公司涉及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违背减持承诺行为,对市场稳定运行及投资者未来预期都造成了消极影响,相关主体应加强自律规范意识;此外,部分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无法按时履行承诺,尽管事后已采取了积极的履约补救措施,但仍纳入到了榜单公布范围,建议投资者予以鉴别。
据沪深交易所确认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有22家上市公司相关主体,涉及25项承诺失信行为,被纳入首次失信榜发布名单。值得一提的是,驰宏锌锗(600497.SH)是唯一一家因股灾期间违规减持而上榜的公司。
失信榜发布按照证监会2013年底制定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要求,针对境内A股所有上市公司,定期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及沪深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布其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失信行为,并由三方共同负责对榜单具体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如上市公司存在自行未填报等失信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公布谴责,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予以惩戒。
上市公司协会表示,从实际情况来看,自2014年证监会开展承诺履行监管专项工作以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行为都大有改善,履行不规范及承诺超期未履行行为也得到了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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