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是公司内部治理控制权的争夺,隐藏着股东之间的利益纠纷,公司各方势力往往以公司证照为中心展开激烈的对抗与博弈,公司证照返还之诉也常常成为争夺公司控制权的有力武器,以下是笔者对实践中的公司证照返还之诉的总结。
一、公司证照返还纠纷的诉讼标的
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是指因公司要求无权占有人返还公司证照引发的纠纷。公司证照涵盖公司公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财务专用章、公司发票专用章等。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将“证照”范围扩张至公司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资料。公司证照返还之诉就是因上述证照被无权占有人实际占有,公司作为有请求权的主体要求无权占有人返还而形成的诉讼。
二、公司证照返还之诉的主体
(一)原告
公司证照为公司财产,如果无权占有者不履行返还义务,其结果为公司财产的所有权遭受侵害,公司有权作为原告向责任人提起诉讼,公司证照所有权归属于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不能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注意,如果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根据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之规定,股东为原告,公司为第三人。该条第三款还规定了股东双重代表诉讼制度,明确当全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前条规定的情形或他人侵犯公司全资子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的母公司的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更有利于小股东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被告
实际占有、控制证照的主体应为被告,包括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财务出纳、以及占有人的关联者等。
三、公司证照返还纠纷的管辖
对于公司证照返还纠纷的管辖问题,实践中各法院持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为涉及公司的诉讼,因此,应当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法院认为该纠纷涉及对公司本身权益的保护,且为了方便查明事实、解决纠纷,应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以及《民诉解释》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公司证照返还之诉系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应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种观点认为,公司证照返还纠纷系由责任人侵害公司对证照的所有权引发的纠纷,因此应当适用一般侵权纠纷关于管辖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笔者认为,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涉及公司控制权的争夺,与公司内部各方具有密切关系,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更便于查明事实,定分止争,应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四、公司证照返还之诉的关键点
(一)证明被告占有公司证照
在公司证照返还诉讼中,原告需要证明被告实际控制公司证照。如果被告并非公司证照的占有人,公司自然无法要求被告返还公司证照。判断被告是否为涉案公司证照的占有人,其实不是很容易的事,需要原告通过系列的证据来证明公司证照由被告实际控制,实践中如果当前公司内部管理和外部经营的相关决议正常形成,法院会根据该决议由谁作出来推定谁实际占有公司证照;如果当前公司管理经营陷入僵持状态,法院会根据最后由谁占有来推定当前证照占有者,除非提出相反证据。同时,法院会参考公司章程和公司决议对公司证照保管人的规定、公司管理习惯和默认状态、被告所任公司职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实际负责人等。如果公司章程和公司决议对公司印章保管作出了明确规定,应按照规定判断公司印章的实际控制人和占有人。如果公司章程和公司决议没有对公司印章保管作出明确规定,被告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履行的职权和承担的职责都会影响法院对其是否占有公司的证照的认定。
(二)证明被告无权占有公司证照
在公司证照返还诉讼中,原告需要对被告无权占有公司证照进行证明。法院一般考虑公司章程和公司决议是否授权被告控制公司证照、公司组织运营的惯例被告持有证照是否经过公司认可等因素。在公司章程和公司决议授权被告管理公司证照的情形中,被告控制、占有公司证照具有法律上的原因,不构成无权占有。但如果被告控制、占有证照期间存在长时间不履职的情况,被告根据公司章程或决议主张其系有权占有会有一定法律风险。如果公司章程和公司决议未对公司证照的占有作出规定,而公司证照占有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且该占有人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则其控制公司证照一般不构成无权占有。如果股东或者他人长期持有公司的印章,且公司未对此表示反对,实践中法院倾向于认定公司内部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了由该占有人占有证照的事实状态,公司不能主张该占有人为无权占有。
五、防范公司证照纠纷的实务建议
(一)通过公司章程、内部决议,明确公司证照保管主体
新《公司法》未对证照保管主体做出规定,为公司自治留存了空间。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在章程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有效授权文件中对公司证照的保管主体、变更程序等作出规定,有助于避免公司内部争议,防范公司证照风险。
(二)制定并严格落实公司证照管理制度
公司证照争议纠纷中还存在的争议点是证照的下落,起诉要求证照返还首先要证明被告持有证照。同时,证照的移交及管理也涉及到相应的法律风险。因此,建议对公司证照的保管、持有、出借手续、返还时间、变更证照的保管和持有手续等做出详细、具体的约定,从而加强对公司证照的日常管理,也可避免公司在不得已发起公司证照返还之诉时陷入举证不能的窘境。
浅析新《公司法》下公司证照返还之诉
作者:李宇来源: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

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是公司内部治理控制权的争夺,隐藏着股东之间的利益纠纷,公司各方势力往往以公司证照为中心展开激烈的对抗与博弈,公司证照返还之诉也常常成为争夺公司控制权的有力武器,以下是笔者对实践中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