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通过房屋中介找房源已经是购房者买二手房的主要方式,这样不仅能够获得更多信息,而且方便省事。现如今贷款购买二手房也是很常见,然而有时贷款过程却不是那么顺利,那么,购房者因贷不到房款而买不到房子,这中介费用谁来承担呢?请看下面的案例:
【案情】
2015年3月,经某房屋中介介绍,张某看中了某小区的一套房产。在中介的促使下,三方一起签订了《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以63万元的价格购买房屋,2015年6月前办完银行按揭手续。由中介办理房产交易手续,中介收取服务费12000元,由张某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当天支付。
合同签订后,中介协助张某向银行申请购房款贷款。但因银行从近期收紧住房贷款业务且张某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遭到多家银行拒绝。因无法从银行贷款项,张某与房主解除了买卖合同。并因为促成拒付中介费用。
【仲裁结果】
张某与房屋中介各承担一半的房屋中介费用。
【专家意见】
首先,中介为张某提供房源信息,带领张某看房,提供选购意见、解答买卖手续的咨询、协助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等等,并促使张某与房主达成了房屋买卖协议,张某理应支付中介费。其次,张某作为理性的成年人,在签订合同之时应对合同风险以及自身的义务有充分的认识和预见,对不利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
但按照合同的约定,中介应为买卖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现因房屋买卖协议已经解除,客观上造成中介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等居间义务无须履行,故依据公平原则和等价有偿原则,在仲裁庭的调解下,张某与房屋中介各承担一半的中介费用。
【哈仲提醒】
付款义务人在购房前应对房屋买卖的相关政策有一定了解,以便对合同订立后可能出现的履行障碍作出相应的准备。
因贷不到房款购房者与房主解除合同,中介费谁来担?
作者: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来源: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现如今,通过房屋中介找房源已经是购房者买二手房的主要方式,这样不仅能够获得更多信息,而且方便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