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情简介
2010年3月赵甜(化名)与张山(化名)登记结婚,同年5月张山父母出全款23万余元购买一套110平米房屋登记在张山名下,并办理了产权登记,同年9月在张山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张山将赵甜名字加在了房产证上,并约定了二人对房屋共同共有。自2013年张山开始沉迷于赌博,在数次小试赢钱后,赌次增多,赌博数额增大,屡次有人上门追要赌债,为此赵甜多次与张山发生争吵,并要求离婚,张山父母及居委会工作人员也多次规劝张山远离赌博。赵甜于2015年5月5日要求张山给自己写下“保证书”:张山向妻子赵甜保证从今日起不再赌博,若再次赌博就同意与赵甜离婚,若因赌博欠债则与赵甜无关,由张山自己一人承担。2017年10月1日,有人持张山2017年3月4日所写借条找赵甜还钱,借条内容为:“今因资金周转困难,向X某借款30万元,半年后归还”。2017年10月10日,赵甜向所在地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将二人名下房屋判归自己所有,自己名下存款共6万元属于自己个人工资收入,应归自己所有,张山所欠赌债30万元由张山个人承担。张山辩称,二人名下房屋系自己父母出资购买,当初给房产证加赵甜名字时父母并不知情,房屋应归父母所有,且30万元借款产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请求法院做出判决。二人名下房屋经评估价值为70万元,赵甜与张山均有固定收入,赵甜名下存款6万元,张山名下无存款,二人奉行丁克,未生育子女。
02 法院裁判
2018年3月14日一审法院判决:判决二人离婚;涉案房屋归张山所有,张山一次性补偿赵甜35万元;夫妻名下共同存款6万元二人各自分得3万元;张山所欠30万元债务因涉及债权人利益,应另案起诉。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03 律师简析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赵甜与张山名下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是赵甜名下个人存款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是30万元债务应如何认定?
争议焦点一:《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张山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张山名下的房产属于对张山个人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张山的个人财产,因此张山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及处分权。房产证“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属于赠与行为。《物权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赵甜、张山二人对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离婚时应对房屋价值均等分割。
争议焦点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本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归夫妻共同所有。除房产外赵甜与张山之间并无关于财产方面的约定,因此赵甜主张的个人名下工资收入6万元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被支持,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争议焦点三: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和道德规范,赌博是国家和社会不倡导、不允许的行为,如果这种国家法律和道德都予禁止的行为所产生的损害和法律责任要并不知情的第三者去承担,无异于鼓励违法者可以违法而由守法者承担责任,如此,则既有悖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更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所确定的公序良俗原则,更违背了立法的本意。张山所欠30万元债务因涉及债权人利益,如果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予以判决,则有可能侵害赵甜的合法权益,如果作为张山个人债务予以判决,则有可能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判决另案起诉则能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最大程度保护各方利益。
延伸阅读
2018年1月17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如何认定?
作者:成花丽 郑芬珍来源: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01 案情简介 2010年3月赵甜(化名)与张山(化名)登记结婚,同年5月张山父母出全款23万余元购买一套110平米房屋登记在张山名下,并办理了产权登记,同年9月在张山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张山将赵甜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