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十大消费案例(十)

来源: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文章摘要
仲裁案例 顾客拔罐受烧伤 服务不当应赔偿 案情简介 2017年6月,郭先生在某私人诊所接受拔罐服务时,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郭先生背部多处烧伤,住院治疗半个月,花费1254元。

仲裁案例
顾客拔罐受烧伤 服务不当应赔偿
案情简介
2017年6月,郭先生在某私人诊所接受拔罐服务时,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郭先生背部多处烧伤,住院治疗半个月,花费1254元。事后,郭先生向诊所提出索赔,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在内各项损失共计3732元。诊所认为,由于拔罐时郭先生因醉酒睡着,未能及时提醒工作人员,才会导致其背部烧伤,自身存在过错,因此诊所不应当赔偿其全部损失。双方就赔偿金额协商未果,郭先生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诊所给付医药费等损失3732元。
仲裁结果
经仲裁庭调解,诊所当场赔付郭先生2800元。
仲裁评析
仲裁庭认为,郭先生到诊所拔罐,属于接受诊所服务,因此何时取下火罐应该由诊所自行决定,而非由郭先生提醒诊所工作人员。因此,诊所应当就郭先生所受损害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哈仲提示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和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致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受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之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进行赔偿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
您签订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签署仲裁条款
标准仲裁条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现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约定送达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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