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2019年12月征求意见版 – 2020年6月公布版对照表
2020年6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侵权判断标准》(《标准》)在其官网发布,并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该《标准》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出发,以统一商标执法标准为要旨,对影响商标侵权判断的若干重要问题,诸如商标使用、同一种商品、类似商品、相同商标、近似商标、容易混淆、销售免责、权利冲突、中止适用、权利人辨认等进行了明确。
现将正式公布的版本与2019年12月的征求意见稿进行比较,并使用不同的颜色标注两者差异,以方便大家洞察变化,梳理逻辑,解读含义。
(一)左栏是2019年12月征求意见版,右栏是2020年6月正式公布版;
(二)整个表格以右栏的条文顺序排列;左栏条文顺序根据与右栏条文内容上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调整;因右栏并无章节标题,左栏的章节标题也做了删除;
(二)左栏不同于右栏的用蓝色表示;右栏不同于左栏的用红色表示;如涉及重要的条文整合或是位置移动,用【绿色】加以说明;
(四)仅涉及引号、书名号等,或简称不同等没有实质意义的改动,不作特别标注。









2019年12月征求意见版 – 2020年6月公布版对照表
2020年6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侵权判断标准》(《标准》)在其官网发布,并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该《标准》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出发,以统一商标执法标准为要旨,对影响商标侵权判断的若干重要问题,诸如商标使用、同一种商品、类似商品、相同商标、近似商标、容易混淆、销售免责、权利冲突、中止适用、权利人辨认等进行了明确。
现将正式公布的版本与2019年12月的征求意见稿进行比较,并使用不同的颜色标注两者差异,以方便大家洞察变化,梳理逻辑,解读含义。
(一)左栏是2019年12月征求意见版,右栏是2020年6月正式公布版;
(二)整个表格以右栏的条文顺序排列;左栏条文顺序根据与右栏条文内容上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调整;因右栏并无章节标题,左栏的章节标题也做了删除;
(二)左栏不同于右栏的用蓝色表示;右栏不同于左栏的用红色表示;如涉及重要的条文整合或是位置移动,用【绿色】加以说明;
(四)仅涉及引号、书名号等,或简称不同等没有实质意义的改动,不作特别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