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发布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这一司法解释的发布,旨在进一步明确洗钱罪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发布背景
近年来,洗钱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利用虚拟币、游戏币等新兴方式进行洗钱的活动日益增多,对打击洗钱犯罪提出了新的挑战。根据公开发布的数据,2023年共起诉洗钱罪2971人,是2019年起诉洗钱罪人数的近20倍。2024年上半年起诉洗钱罪1391人,同比上升28.4%,显示出洗钱罪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的趋势。
党中央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反洗钱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反洗钱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反洗钱工作。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洗钱罪的认定标准、情节严重的认定、罚金数额标准以及从宽处罚的条件等问题,存在不同的理解和适用情况。为统一裁判标准,确保刑法得到正确实施,迫切需要对现行洗钱刑事司法解释进行修改。
三、新旧司法解释的对比解读
四、重点解读
1.如何理解洗钱罪新司法解释中关于“虚拟资产”交易?
新的司法解释将“虚拟资产”交易明确列为洗钱方式之一,这体现了对“虚拟资产”交易在洗钱活动中作用的新认识。具体来说,新司法解释规定,通过“虚拟资产”交易、金融资产兑换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这一定义扩展了洗钱行为的认定范围,使其包括了利用虚拟资产进行洗钱的新型手段。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洗钱手法不断翻新升级,虚拟币、游戏币等虚拟资产因其匿名性、跨境流动性和难以追踪性等特点,逐渐成为不法分子进行洗钱活动的重要工具。因此,将“虚拟资产”交易明确列为洗钱方式之一,有助于更好地打击和防范利用虚拟资产进行的洗钱犯罪活动。
2.如何理解新司法解释中的“自洗钱”与“他洗钱”?
“自洗钱”是指犯罪行为人在实施上游犯罪后,为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本人直接进行的洗钱活动。这意味着,如果个人为了隐藏自己直接从事的犯罪活动所获得的非法收益而进行洗钱,这种行为将被认定为“自洗钱”。
“他洗钱”则涉及到知情或应知情地帮助他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司法解释规定,认定“他洗钱”犯罪主观认识的标准,需要结合行为人职业经历、与上游犯罪人员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供述和辩解,同案人指证和证人证言等情况综合审查判断。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确实不知道的情况除外。
这两个概念的区分对于洗钱犯罪的法律适用和刑事责任的追究具有重要意义。司法解释明确了这两种犯罪的认定标准,以及“他洗钱”犯罪主观认识的审查认定标准,这有助于更准确地打击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五、实务价值
1.明确认定标准,增强法律适用确定性
司法解释明确了“自洗钱”“他洗钱”犯罪的认定标准:明确了为掩饰、隐瞒本人或他人实施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实施的洗钱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增强了法律适用的确定性。
细化“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规定洗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且具备多次实施洗钱行为、拒不配合财物追缴、造成损失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这一细化标准有助于更准确地评估洗钱犯罪的严重程度,为量刑提供依据。
2.加大罚金刑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司法解释规定了在不同法定刑幅度判处罚金的最低限额,加大了对洗钱犯罪的罚金刑力度。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可以有效遏制洗钱犯罪的发生,同时也有利于追缴洗钱行为人的违法所得,不让任何人从犯罪行为中非法获利。
3.推动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
司法解释的发布将进一步推动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司法机关将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惩治洗钱犯罪活动,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形成打击洗钱犯罪的合力。
4.强化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洗钱犯罪
司法解释的出台也体现了我国加强反洗钱国际合作的决心和行动。在全球化背景下,洗钱犯罪往往涉及跨国跨境活动,加强国际合作对于有效打击跨国洗钱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国际司法协助、参与打击洗钱犯罪国际合作提供了法律支持。
六、合规建议
1.完善内部反洗钱合规政策
修订反洗钱合规手册:根据新司法解释的要求以及自身的洗钱风险状况和经营规模,及时修订和完善企业的反洗钱合规手册,确保政策内容与新法规保持一致。
明确合规职责: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的反洗钱合规职责,确保合规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2.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监测
强化客户尽职调查:对新客户和现有客户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收集必要的身份信息、业务背景资料等,确保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提升交易监测能力: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交易监测的效率和准确性,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交易。
3.关注新兴洗钱手段
新司法解释中明确提到了“虚拟资产”交易等新兴洗钱方式,企业应密切关注这些新兴手段的发展动态,及时调整和完善反洗钱合规措施。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进行风险评估,识别高风险领域,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如对高风险客户实施更为严格的审查和监控。
4.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咨询论证
洗钱犯罪手段复杂多变,专业机构具备专业的团队和丰富的案例经验,能够为企业提供准确、专业的咨询和论证服务;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监管动态和法规要求,更全面地识别潜在的洗钱风险,并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协助企业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合规政策,并指导企业有效执行;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可以更有效地识别、预防和应对洗钱活动,从而降低法律风险并保护企业声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这一司法解释的发布,旨在进一步明确洗钱罪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发布背景
近年来,洗钱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利用虚拟币、游戏币等新兴方式进行洗钱的活动日益增多,对打击洗钱犯罪提出了新的挑战。根据公开发布的数据,2023年共起诉洗钱罪2971人,是2019年起诉洗钱罪人数的近20倍。2024年上半年起诉洗钱罪1391人,同比上升28.4%,显示出洗钱罪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的趋势。
党中央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反洗钱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反洗钱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反洗钱工作。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洗钱罪的认定标准、情节严重的认定、罚金数额标准以及从宽处罚的条件等问题,存在不同的理解和适用情况。为统一裁判标准,确保刑法得到正确实施,迫切需要对现行洗钱刑事司法解释进行修改。
三、新旧司法解释的对比解读
| 对比维度 | 旧司法解释 | 新司法解释(8.19日发布) |
| 主观要件 | 明确要求“明知”上游犯罪所得 | 细细化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认定标准,综合考量行为人接触的信息、经手犯罪所得的情况、交易行为异常等多个因素。 |
| 自洗钱的认定 | 未明确提及 | 明确“自洗钱”犯罪的认定标准。 |
| 洗钱方式 | 未明确包括虚拟资产交易 | 拓展了洗钱行为的认定范围,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明确列为洗钱方式之一。 |
| 情节严重的认定 | 洗钱罪的“情节严重”缺乏明确、统一的认定标准,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 明确规定了洗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且具有多次实施洗钱行为;拒不配合财物追缴,致赃款赃物无法追缴的;造成损失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其他严重后果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
| 竞合处罚原则 | 同时构成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进一步明确了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罪的竞合处罚原则。 |
| 从宽处罚标准 | 未明确提及 | 明确了从宽处罚的标准,即行为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配合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
| 罚金刑 | 未明确 | 明确了罚金数额标准。规定了在不同法定刑幅度判处罚金的最低数额。 |
四、重点解读
1.如何理解洗钱罪新司法解释中关于“虚拟资产”交易?
新的司法解释将“虚拟资产”交易明确列为洗钱方式之一,这体现了对“虚拟资产”交易在洗钱活动中作用的新认识。具体来说,新司法解释规定,通过“虚拟资产”交易、金融资产兑换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这一定义扩展了洗钱行为的认定范围,使其包括了利用虚拟资产进行洗钱的新型手段。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洗钱手法不断翻新升级,虚拟币、游戏币等虚拟资产因其匿名性、跨境流动性和难以追踪性等特点,逐渐成为不法分子进行洗钱活动的重要工具。因此,将“虚拟资产”交易明确列为洗钱方式之一,有助于更好地打击和防范利用虚拟资产进行的洗钱犯罪活动。
2.如何理解新司法解释中的“自洗钱”与“他洗钱”?
“自洗钱”是指犯罪行为人在实施上游犯罪后,为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本人直接进行的洗钱活动。这意味着,如果个人为了隐藏自己直接从事的犯罪活动所获得的非法收益而进行洗钱,这种行为将被认定为“自洗钱”。
“他洗钱”则涉及到知情或应知情地帮助他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司法解释规定,认定“他洗钱”犯罪主观认识的标准,需要结合行为人职业经历、与上游犯罪人员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供述和辩解,同案人指证和证人证言等情况综合审查判断。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确实不知道的情况除外。
这两个概念的区分对于洗钱犯罪的法律适用和刑事责任的追究具有重要意义。司法解释明确了这两种犯罪的认定标准,以及“他洗钱”犯罪主观认识的审查认定标准,这有助于更准确地打击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五、实务价值
1.明确认定标准,增强法律适用确定性
司法解释明确了“自洗钱”“他洗钱”犯罪的认定标准:明确了为掩饰、隐瞒本人或他人实施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实施的洗钱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增强了法律适用的确定性。
细化“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规定洗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且具备多次实施洗钱行为、拒不配合财物追缴、造成损失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这一细化标准有助于更准确地评估洗钱犯罪的严重程度,为量刑提供依据。
2.加大罚金刑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司法解释规定了在不同法定刑幅度判处罚金的最低限额,加大了对洗钱犯罪的罚金刑力度。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可以有效遏制洗钱犯罪的发生,同时也有利于追缴洗钱行为人的违法所得,不让任何人从犯罪行为中非法获利。
3.推动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
司法解释的发布将进一步推动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司法机关将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惩治洗钱犯罪活动,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形成打击洗钱犯罪的合力。
4.强化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洗钱犯罪
司法解释的出台也体现了我国加强反洗钱国际合作的决心和行动。在全球化背景下,洗钱犯罪往往涉及跨国跨境活动,加强国际合作对于有效打击跨国洗钱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国际司法协助、参与打击洗钱犯罪国际合作提供了法律支持。
六、合规建议
1.完善内部反洗钱合规政策
修订反洗钱合规手册:根据新司法解释的要求以及自身的洗钱风险状况和经营规模,及时修订和完善企业的反洗钱合规手册,确保政策内容与新法规保持一致。
明确合规职责: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的反洗钱合规职责,确保合规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2.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监测
强化客户尽职调查:对新客户和现有客户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收集必要的身份信息、业务背景资料等,确保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提升交易监测能力: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交易监测的效率和准确性,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交易。
3.关注新兴洗钱手段
新司法解释中明确提到了“虚拟资产”交易等新兴洗钱方式,企业应密切关注这些新兴手段的发展动态,及时调整和完善反洗钱合规措施。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进行风险评估,识别高风险领域,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如对高风险客户实施更为严格的审查和监控。
4.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咨询论证
洗钱犯罪手段复杂多变,专业机构具备专业的团队和丰富的案例经验,能够为企业提供准确、专业的咨询和论证服务;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监管动态和法规要求,更全面地识别潜在的洗钱风险,并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协助企业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合规政策,并指导企业有效执行;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可以更有效地识别、预防和应对洗钱活动,从而降低法律风险并保护企业声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