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与公司法人借条无盖章是否有效

来源: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随时为你解答法律疑惑,帮你扫除生活中的大大小小的法律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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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陈先生
你好,我想问下关于房屋问题,在熟人私人手里买房时没有签订买卖合同,住了将近4年多,现在房产证下来,需要去过户,但是买家现在变卦想收回房子,请问这怎么办?
我所律师胡远碧回复: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问题,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我国对于不动产实行登记生效主义,你虽已实际占有并使用所购房屋,但因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仍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在此情况下,如果房屋出卖人违约,拒不协助你方办理过户手续,甚至将房屋卖予他人,则你方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因此,我们建议你方收集并固定与房屋出卖人达成房屋买卖口头协议以及已实际支付购房款项的证据,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屋出卖人履行合同并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咨询人:刘先生
请问公司融资中法人代表签名的借条没盖公章有效吗?
我所律师胡远碧回复:
你好,根据你所述情况,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之规定,如果签订借条属于该借款人的职务行为,则该借条依法有效,没有企业公章不足以影响该借条对公司的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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