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保证期间可以是法定期间,也可以是约定期间。如果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该期间,则保证人无须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可以约定2年、3年、4年等。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例一:小林于2022年3月3日向小俞借款10万元,约定于2022年4月2日前还款,保证人小王承担保证责任至2022年4月2日为止。
例中即为保证期间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视为没有约定。
债权人与保证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法律对保证期间做了明确规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不明确的情形比如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见担保制度解释第三十二条)。
例二:小林于2022年3月3日向小俞借款10万元,约定于2022年4月2日前还款,保证人小王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小林还清借款本息为止。
例中即为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情形,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故保证人小王的保证期间应自2022年4月3日至2022年10月2日。
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那么债权人如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才是合法有效?
首先,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自己的权利。
其次,债权人要注意主张权利的方式,向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方式有所不同。对一般保证人的权利主张方式较为严格,由于一般保证人依法享有先诉抗辩权,因而法律将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债务人偿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作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定方式。而连带责任保证,仅需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可。
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是指当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经过法定的时效期间即丧失获得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该时效期间适用《民法典》总则编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主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后,保证期间即失去意义,保证人不能主张保证期间的抗辩,但在此情况下,保证债务也不能一直存续,因此法律上确认保证债务可适用单独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可能因为法定事由的存在而出现中止、中断的情形。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有所不同,一般保证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详见担保制度解释第二十八条)起开始计算;连带责任保证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文中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一般保证中,债权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对债务人的财产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按照下列规则确定:
(一)人民法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或者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作出终结执行裁定的,自裁定送达债权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一年内未作出前项裁定的,自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满一年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保证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仍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除外。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债权人举证证明存在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但书规定情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关于保证期间、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之理解
作者:林盛荣来源:红邦律师

一、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保证期间可以是法定期间,也可以是约定期间。如果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该期间,则保证人无须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