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全球化的浪潮中,中国原创IP的崛起正成为文化与商业领域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其中,“LABUBU”这一极具创意与魅力的IP形象,凭借其独特的设计、丰富的情感内涵以及精准的市场定位,迅速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广泛关注与热烈追捧。“LABUBU”的成功并非偶然,其背后所展现出的精心布局与战略眼光,尤其是知识产权海外布局的卓越成效,为“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的华丽转身提供了极具价值的法律启示。
“LABUBU”东南亚商标布局情况
东南亚作为世界新兴消费市场及与中国的特殊历史渊源,逐渐成为中国企业出海的首选地,泡泡玛特公司在2021年1月以新加坡为首站开始布局东南亚市场。
通过权大师官网检索,数据范围选择东南亚(泰国、越南等10国),检索统计发现,涉“LABUBU”相关商标共计380项,分布在1类、3类、4类等总计36个大类中,其中对涉“LABUBU”相关联的商标筛查发现,POP MART (SINGAPORE)、BEIJING POP MART 分别在印尼、泰国、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申报“LABUBU”商标24项,其中9项涉核心使用类即第28类-玩具相关。
申请时间均为2024年1月以后,相比泡泡玛特公司早在2021年1月就布局东南亚市场的节点来看,该公司在东南亚的商标布局上虽然有所行动,仍可以看到有不少与“LABUBU”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被他人申请,但维权难度应该不大。

(部分举例)
从“LABUBU”看中国原创版权如何取得跨国认可和保护
1. 通过《伯尔尼公约》获得海外成员国的保护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是全球最重要的版权国际公约之一,旨在为各国创作者提供跨国版权保护,目前《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已有180多个,包括英国、欧盟、日本、东南亚地区的多个国家,均为泡泡玛特的热门市场地区。
中国于1992年正式加入《伯尔尼公约》,根据《伯尔尼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如果泡泡玛特公司就“LABUBU”的美术形象在中国完成创作并首次出版后,在除中国以外的伯尔尼联盟成员国中,例如在美国,泡泡玛特公司可以享有美国法律现在给予和今后可能给予其国民的权利,以及本公约特别授予的权利。并且根据《伯尔尼公约》第5条第2款的规定,泡泡玛特公司在中国(起源国)之外的其他成员国享有和行使著作权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这就是在《伯尔尼公约》框架下的自动保护原则。
(部分举例)
2. 根据不同国家的版权制度差异进行版权布局
根据我国《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2条的规定,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我国对于认定谁是作品著作权人并非以著作权登记证书为唯一决定因素,而是综合多项证据考察能够体现作品背后真实创作过程的实施主体。
但在海外,版权登记却是某些国家版权侵权诉讼的前提条件。根据美国版权法规定,在美国版权诉讼中,对于来自本国和非《伯尔尼公约》成员国的作品,登记是权利人提起侵权诉讼的前提条件,只有登记才能获得法定赔偿1,比如伊朗作者如果要在美国起诉版权侵权,如果没有提前在美国进行版权登记,则无法通过诉讼进行维权。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国家仍然规定登记是取得著作权的先决条件,规定此类登记的国家主要集中在拉丁美洲国家,如,阿根廷、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智利、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尼加拉瓜、巴拿马、巴拉圭和乌拉圭等国家。此外,在阿尔巴尼亚、阿根廷、哥伦比亚、沙特阿拉伯、马里、墨西哥、蒙古和南非,任何对著作权或相关权转让合同的登记记载都作为对第三方公告和执行的条件。2
多国停售“LABUBU”可能引发平行进口商标侵权问题
由于“LABUBU”在全网火爆,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线上线下的抢购热潮,据中国新闻社报道:近日,“LABUBU”韩国门店前大排场龙,甚至有排队购买者因拥挤发生争吵,当地警察出动在现场维护秩序,6月14日泡泡玛特韩国官方账号发布公告称将暂时中止“LABUBU”韩国线下销售;此前,由于“LABUBU”需求火爆,英国伦敦的斯特拉特福德韦斯特菲尔德购物中心,甚至爆发了“斗殴”事件,由于安全风险上升,泡泡玛特已宣布暂停“LABUBU”在英国的销售,并计划在6月前产品从英国门店全面下架。3在“一娃难求”的场景下,多国停售可能会加剧当地盗版市场的日益泛滥。
(图片来自中国新闻社https://mp.weixin.qq.com/s/zEaIc20DPmWXUyiqCnnpkQ)
与此同时,如果经营者将在A国市场中尚盈余的商品通过从该市场购买该后进口至B国进行销售,看似是在对真品进行“调配供需”,但可能涉及到商标平行进口的问题,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合法性标准存在差异。“真品平行进口”是指商标权利人只许可将使用了某注册商标的商品投放某一国家或地区的市场进行销售,而有人从该市场购买该商品后,将其进口至同一商标权利人已注册商标的另一国家或地区进行销售。进口国对该进口商品的销售市场也称为“灰色市场”。
1. 欧盟商标指令
《欧盟商标指令》第15条允许商品在欧盟成员国内自由流通,可以根据“商标权用尽”原则从一个欧盟成员国转卖到其他欧盟成员国。但《欧盟商标指令》并没有涉及在欧盟之外合法投入市场的商品是否可以不经过商标权人许可在欧盟内部市场销售。欧共体法院1988年在“Sihouette诉Hartlauer案”的判决中,认定并不允许除欧共体(现为欧盟)内部市场之外的“商标权国际用尽。”4
2. 美国判例原则
美国法院通过“NEC电子公司诉Circuit Abco”等一系列案例,商品“平行进口”逐渐确认了原则:对于不会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的“平行进口”应当允许。但如果“平行进口”的商品与商标权人在美国市场上销售的商品之间存在实质性差异,除非“平行进口”商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对商标权人声誉的损害,否则构成侵权。5
3. 我国司法裁判中的观点
平行进口一般是指他人从本国以外地域进口与本国商标权利人为同一主体或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所生产的商品,进而在本国市场予以销售的商业模式,即平行进口的侧重点在于本国的商标权人与本国以外地域商品的生产者之间为同一主体或存在关联关系。若二者并非同一主体或主体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即便在商品来源上具有同一性,由于权利主体的差异,相关商品不能构成一般意义上的平行进口商品,未经本国商标权利人许可进口销售相关商品的行为应属侵害商标权的行为。6
“LABUBU”之海关知识产权保护
1. 海关在保护“LABUBU”知识产权方面的情况
随着“LABUBU”的爆火,相关仿冒、假冒产品也逐渐充斥着市场,据中国海关的官方微博“海关发布”6月11日发布的信息显示,宁波海关查获多批次涉“LABUBU”系列玩具侵权产品;2024年12月,北京海关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协作组机制开展跨关区信息共享,协助相关海关加强侵权风险分析布控。同月,多地海关陆续查获涉嫌侵犯“LABUBU”等著作权的文创产品9批次、14万件,货值人民币17万元。7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货物有关知识产权状况,并提交合法使用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违法进出口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由海关依法没收侵权货物,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海关在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我国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国内和国外市场保护原创知识产权的一条重要途径。
2. 2024年我国海关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情况
2024年海关总署共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5.32万次,实际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4.16万批、8160.51万件,共有来自 58个国家和地区的权利人通过海关保护维护自身权益。随着互联网新业态的发展,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领域执法连续多年呈现增长态势。2024年,全国海关共在跨境电商渠道(含B2B)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2.53万批、2027.38万件,跨境电商渠道执法在扣留批次上成为 2024年全国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扣留批次最多的执法渠道。2024年,全国海关共扣留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下出口侵权嫌疑货物 1207批、2553.78万件,在货运渠道执法中的占比分别为 32.33%和38.35%,较去年同期占比分别增长了3个百分点。
以扣留批次统计,服装鞋帽、电子电器、皮具箱包等货物依然占据前三位,分别为2.16万批、0.55万批和 0.48万批。以扣留数量统计,电子电器、运动器械、烟草制品等货物的数量占据前三位,分别为2796.61万件、1107.48万件和 446.31万件。8
3.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特点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模式主要有依申请保护和依职权保护两种,依申请保护是知识产权权利人主动发现同时向海关申请并由海关扣押相关涉嫌侵权的进出口产品;依职权保护是海关在工作中发现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产品,依职权对涉嫌侵权进出口产品主动采取查扣措施。
另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涉面广。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针对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类别的客体覆盖面较广;同时,可对海关进出口产品全覆盖。另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涉事主体不仅包括知识产权权利人与侵权人,也包括进出口货物的收货人或收货代理人、出口货物发货人或发货代理人。
2)发现侵权时间早。只要相关权利人在海关进行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海关部门不论是通过权利人申请还是依职权审查,在满足相应法定条件后能将涉嫌侵权产品实现快速查扣,避免涉侵权产品出关或入关,流入市场。
3)处理周期短。海关依职权查扣涉侵权产品,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扣押涉侵权产品的,海关会在30个工作日内对扣留涉侵权货物是否侵犯知识产权进行调查、认定,时间成本较低。
4)具有行政强制力。不论是知识产权权利人主动申请还是海关部门依职权查扣涉侵权产品,海关部门可对涉侵权产品采取扣押的措施,避免侵权产品不会流入或流出至市场。因此,海关行政保护对于我国知识产权权利人保护国内和海外市场是值得优先选择的路径。
4.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流程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不论是知识产权权利人依申请保护还是海关依职权保护,相关知识产权均需在海关部门备案,知识产权备案流程如下:
值得注意的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在海关备案后,向海关提交的申请书内容发生改变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发生改变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总署提出变更备案的申请,否则给他人合法进出口造成严重影响的,海关总署可以主动或者根据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注销有关知识产权的备案。
5. 东南亚国家相关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知识产权保护在各个地域的国家的规章制度略有不同,但随着我国与世界各国尤其是东南亚国家的经济联系愈发紧密,我国随之与东南亚各国签署了相关的经济合作协议,如《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范了各国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东南亚五国(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方面,均有类似与中国相同的知识产权海关备案保护措施,9对于出海企业来说,相关目标市场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值得关注与运用。
引用来源
1 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析报告|关于美国版权登记程序》https://mp.weixin.qq.com/s/uuLZkUHZYSftq5PGHkMnrQ,访问时间:2025年6月15日。
2 索来军:《著作权自愿登记仍然是多数国家著作权保护不可或缺的制度》,载《中国版权服务》2017年6月,https://mp.weixin.qq.com/s/PdlAnzTQodI3AFidnvjs5Q,访问时间:2025年6月15日。
3 中国新闻社:《“LABUBU”,紧急停售!》,https://mp.weixin.qq.com/s/zEaIc20DPmWXUyiqCnnpkQ,访问时间:2025年6月13日。
4 王迁:《知识产权法教程》(第七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649-650页。
5 同脚注4。
6(2022)京0101民初3336号民事判决书。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24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xwfb34/302425/6478986/index.html,2025年6月16日访问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24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xwfb34/302425/6478986/index.html,2025年6月16日访问。
9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东南亚五国知识产权法律环境概览与典型案例汇编》。
“LABUBU”全球爆火背后的知识产权布局:从中国制造到中国智造的法律启示
作者:许桂华 庄蕾 杨永乐来源:八谦律师事务所

在当今全球化的浪潮中,中国原创IP的崛起正成为文化与商业领域的一道亮丽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