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名誉权侵权案件及思考

来源:红邦律师

文章摘要
在现今这个网络信息高度发展传播的时代,名誉这一直接关系到个人尊严、社会评价及商业信誉的权利也随之遇到极大的挑战。

在现今这个网络信息高度发展传播的时代,名誉这一直接关系到个人尊严、社会评价及商业信誉的权利也随之遇到极大的挑战。近些年来上到社会政要,下到明星艺人、企业机构以及广大普通民众,频繁出现各种因不实言论、恶意诽谤或不当评价陷入名誉受损困境的情况。那么对于我们普通民众而言,在遇到网络名誉侵权的情况时,明晰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责任认定及救济途径就显得极为重要。以下将围绕笔者近一年来所处理的一起普通民事主体侵犯名誉权案件的过程,与大家分享相关案件的办理思路。
01、案件分享
2024年,王小姐因娱乐消费需要在某平台与一代练江某达成协议,由江某协助其完成某游戏段位要求。但最终王小姐发现不但所提出的要求没有被完成,甚至还将自己游戏战绩下降,于是与江某发生争议。最终本着息事宁人态度王小姐向江某支付酬金的70%,并留言表示剩余的酬金如果江某有异议可向平台反映,其愿意配合平台进行处理。但江某因此事怀恨在心,借助与王小姐合作的契机,盗取王小姐微信及“某音”个人日常分享视频,将其编辑制作并发放到个人“某音”主页,标注“欠钱不还,嘴臭,避雷”以及“母狗,可月可调焦“等污言秽语,最终导致王小姐因此受到诸多不知名男性骚扰,社会名誉也因此受到严重损害,最终王小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某赔礼道歉、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医疗费在内的诸多损失。
法院判决:
最终本案经过法庭调查,确认各项基本事实,明确高某构成名誉权侵权,支持各项额损失赔偿。
02、侵权材料收集及注意事项
一、名誉权侵权前期材料注意事项:
1.面对此类案件,出于对当事人名誉的考虑,最应该做的就是尽可能避免舆情持续性发酵扩散,固定证据后可通过主动联系侵权人停止侵权,也可通过当地公安机关帮助向侵权人联系,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办理法官后也需要及时与法官联系,通过法官向侵权人发出停止侵权不再继续扩大影响的警告。
2.网络侵权名誉权案件另一点需要前期考虑的便是诉讼管辖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及《民法典》第1024条,名誉权纠纷属于侵权责任纠纷,管辖法院为侵权行为实施地法院、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5条:通过信息网络(如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论坛等)实施的名誉侵权,被侵权人可向其住所地法院直接起诉,无需证明该地是侵权结果发生地。
3.类似于本案网络侵权事项,第一步最重要的就是需要调查出被告的具体身份信息,在本案中此点一可以从江某所在代练平台进行调取,二可在相关侵权视频所在平台进行举报申诉调查调取,三可在相关侵权视频宣传极广情况下向公安机关及时报案进行调查侵权主体信息并可借此固定侵权事实及转发点赞评论情况。
4.关于精神损失费各地法院标准不一但总的来说需要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侵权结果的严重程度等方面,为便于法院判决,除提交各种侵权事实及受害结果外可向法院提交在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诊断获取因本事件导致的相关心理检测报告证明。
5.当遇到网络名誉权侵权时大家需要格外注意证据的固定,大家既可以采取录屏截屏的方式将侵权视频、以及各种以此而引发的各种网暴、名誉受损的事实及时固定,也可在相关证据还存在的情况下前往当地司法公证单位进行公证,以防侵权人将相关视频进行删除掩盖侵权事实。
二、名誉权侵权核心争议焦点:
在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过程中,大家除将重心集中在侵权事实和侵权结果外,在法理上还需要注意对名誉权侵权的请求权基础进行阐述,即侵权人是否存在“侮辱“”诽谤“等名誉权侵权核心行为,原被告双方辩论答辩重点均需要围绕该点。
03、结论
在现今网络发展急速的时代,遇到侵犯名誉权的事项大家需要保持冷静,及时固定证据维护好自身权利。大家也更加需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切莫因为一些小事便草率为了泄愤做出一些伤害别人最终也对自己不好的行为,控制好言论自由与权利保障的复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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