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ofo实际控制人戴威开出限制消费令的消息引爆整个创投圈,众所周知今年10月24日他还凭借30亿财富在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18胡润80后富豪榜》排名第32。
然而不少媒体将这位91年的创业明星归为贾跃亭一流的“老赖”。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戴威跟老赖暂时还扯不上关系,误解产生于许多人混淆了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什么是限制消费令?
限制消费令是指法院为了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欠钱不还的失信被执行人实行限制消费,禁止被执行人高消费,例如坐飞机、住星级以上酒店、旅游度假等,以进一步地压缩被执行人的生活空间,让他们因部分人身自由被限制而感到痛苦,达到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效果,破解“执行难”而采取的一列措施。
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人员有何区别
根据限制消费令,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东峡大通)因未按判决书规定时限清偿欠杭州货嘀物流有限公司的货款,东峡大通作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法院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实际的失信被执行人是东峡大通。
那为什么东峡大通欠债,戴威要被限制消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虽然10月法定代表人已由戴威变为他人,但他依然是ofo的实际控制人,属于《规定》所提的与公司由密切联系的四类人之一,自然就被限制消费。
“老赖”,即通常所称失信被执行人,既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自然人,因其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甚至采取一定措施逃避履行和抗拒执行的,法院为惩戒其失信行为,这些人就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fo事件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是东峡大通,戴威只是因其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被限制消费。而贾跃亭是因“规避执行”、“违反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多次上榜的资深失信被执行人,所以戴威和他不一样。
同样是限制消费,了解二者差别意义何在?
戴威被列为老赖的传言一出,引发创业人群的一片哀嚎,不少创业者提出同一个问题:难道凭本事创业失败导致公司欠的钱,创业者要用身家性命偿还?这也是一个误解。
《公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作为股东的创业者若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需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股东存在抽逃注册资本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况;
第二,股东没有足额缴清认缴的注册资本;
第三,股东与公司发生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的混同,导致两个不同主体的人格混淆。
出现了这三种情况,股东才需承担连带责任,否则一般情况下股东都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创业时应当依法诚信出资,做好财产隔离,债务风险来临时,方能闲庭信步,不至于用身家性命去还债。但是,限制消费同样是法律责任,需要每个人切实遵守。
濒临崩溃的ofo
从小黄车铺满大街小巷到大量小黄车如垃圾般被遗弃,从用户赞不绝口到如今排队争相抢退押金,曾经风光无限的ofo,黯淡了光芒。
小黄车为何没落,众说纷纭。有人说ofo成功是过去几年中国市场资本力量无往不胜的幻觉,也有人说是因为ofo排斥智能化,在智能化浪潮中必然不堪一击,资本最终也无能为力。而马化腾和欢聚时代董事长李学凌一致认为,ofo的死因在于“一票否决权”。
戴威、阿里、滴滴等大股东均有一票否决权,议事时犹如联合国理事会开会,股东各怀心事,导致决策容易被一票否决。
回顾ofo历次重大抉择,例如与摩拜合并、被滴滴收购、由阿里接管,拥有戴威都充分行使了“一票否决权”这一权利。在17年烧钱战最惨烈的时候,摩拜与ofo的投资人意识到很难打败彼此,转而力推两家合并。戴威拒绝了,在合并计划失败后,投资人收紧了“钱袋子”,随后,ofo陷入了融资困境。
尽管戴威在全员信中自我反省并表示希望员工坚定信念活下去,1块钱要掰成3块钱花,为ofo欠的每一分钱负责,为每一个支持过ofo的用户负责,但由于没有好的办法解决当下的资金困境,ofo依旧未能抵挡员工的离职潮和用户的抛弃。
小黄车曾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让城市管理者重新审视甚至调整路权分配,兑现了其承诺“让世界不再有陌生的角落”,但其现在也因用户退还押金遥遥无期饱受质疑。虽然每一个用户的押金数额不大,但这何尝不是每个普通用户对共享经济的包容与支持。ofo不仅伤了普通用户的心,也溅起了伤及其他无辜企业的火花。最后,引用人民日报的评论:“1000万人扫码骑车的场面有多喜人,1000万人集体挤兑押金的场景就有多可怕”。
ofo戴威:公司确实没钱但是老赖这锅我不背
作者:施莉珏 陈淑英 梁家曦来源:FO埃孚欧视野

最近,一则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ofo实际控制人戴威开出限制消费令的消息引爆整个创投圈,众所周知今年10月24日他还凭借30亿财富在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18胡润80后富豪榜》排名第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