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随着裁判文书上网率的提高,以及裁判大数据的愈加完善,更多的法律从业者通过查询裁判文书了解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掌握裁判的规则和动态。近几年知识产权案件的爆发式增加,仅凭对个案的查询和了解,已经无法全面解读某一地区的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动向和审理思路,也不能对未来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和代理提供预判性的参考。基于此,康桥律师事务所专利和商业秘密团队通过检索2018年度山东省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含民事和刑事)的裁判文书,对相关文书归纳整理、深入分析形成此报告,以供参考。
此报告裁判文书数据以及图表来源于Alpha数据库,裁判日期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选定的法院为山东省各级法院,案件收集日期为2019年2月28日。
一、山东省各级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基本情况
通过对2018年山东省各级法院审理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侵犯知识产权罪等案件的裁判文书检索分析发现:山东省内有管辖权的共有73个人民法院(含1个高级人民法院、17个中级人民法院、55个基层法院)。从裁判文书类型看,2018年全年公开的涉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侵犯知识产权罪等案件共计5634件,其中包括判决书1038件、裁定书4348件、调解174件、通知46件、决定8件。从案件审理程序看,一审程序案件4741件,二审程序案件565件,再审案件16件,执行300件,其他12件。从法院层级看,山东省高院453件,各中级人民法院3955件,基层法院1226件。
下面,本报告将根据时间、法院层级、裁判结果等情况对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侵犯知识产权罪等案件进行详细数据分析
二、知识产权和竞争纠纷案件数据分析
(一)2010年—2018年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增长分析

从图可见,从2010年到2018年山东省内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成快速增长势态,从2010年345件到2017年6428件在七年之间增长了近20倍,2018年比2017年略有减少,减少的原因在于商标和著作权类批量维权案件的减少。未来随着企业对自身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企业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的案件还会快速增长。
(二)2018年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由分析

2018年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中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占有最大的比例,共计4829件,占比为88.41%;其次为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类,共计453件;再次,不正当竞争纠纷类共计175件。下面对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类、不正当竞争纠纷类案由中的次级案由数据进行说明。
1. 2018年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案由分析

2018年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中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占有最大的比例,共计2099件,其次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类,共计1950件,再次为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类,共计752件,其余为发现权纠纷和侵害企业名称(商号)权纠纷。
(1)2018年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由分析

根据上图可见,商标权属、侵权纠纷案件中侵害商标权纠纷占有最大的比例,共计2025件,其次为商标权权属纠纷16件,其他案件为58件,从检索到的案件,侵害商标权数量还多以批量维权为主。
(2)2018年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由分析

根据上图可见,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中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占有比例最大,共计396件,其次为侵害其他著作权财产权纠纷71件,著作权权属纠纷为44件,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25件,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22件。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多为因使用图片侵权而产生的批量维权纠纷。
(3)2018年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由分析

从上图可见,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中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占有比例最大,共计346件,其次为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为297件,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78件,专利权权属纠纷20件,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2件。在检索的判决中,以销售者或使用者为被告的批量维权案件占案件总数比重较大。
综上,山东省在2018年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案由案件中侵害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所占比重最大,相关案件形式还是以批量商标维权案件为主。在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中,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所占比例最大,案件类型主要为图片网络使用造成的侵权维权为主。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中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与实用新型专利权侵权纠纷数量相当。
2. 2018年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由分析

从上图可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中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占有最大比例,共计253件;其次为技术合同纠纷,共计99件;再次为著作权合同纠纷类,共计63件;其余,商标合同纠纷类为16件,专利合同纠纷8件。
3. 2018年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由分析

从上图可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作为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中占比最低的案由,其下级案由中侵害商业秘密纠纷类12件,仿冒纠纷3件,虚假宣传纠纷3件,商业诋毁纠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分别为1件。
(三)2018年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审理法院分析
1.一审审理法院分析

2018年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一审案件审理案件前五名的法院分别是济南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1505件;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446件,枣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265件;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214件;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191件。
2.二审审理法院分析

二审案件审理案件前五名的法院分别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448件;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45件,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19件;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19件;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10件。
(四)2018年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审判程序分析

从上图可见,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类案件中绝大比例在一审就会结束诉讼程序,2018年一审结束诉讼程序的案件共计4606件,占比84.33%;提起上诉的案件为554件,占比10.14%;进入执行程序的有281件;再审的案件有9件。
(五)2018年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标的额分析

从上图可见,标的额为50万以下的共有4242件,占比达到95.89%;50万到100万的占2.46%;100万到500万的占比为1.54%。从标的额来看,山东省知识产权与竞争类案件标的额总体处于较低水平。
(六)2018年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裁判结果分析
1.一审裁判结果

从上图可见,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一审撤诉案件为3496件,占比为75.9%;支持或部分支持案件为556件占比为12.07%;驳回起诉案件为158件,占比为3.43。较高的撤诉率是知识产权与竞争类纠纷特点,撤诉案件多是调解结案后的撤诉,也是由于很多批量商标、著作权类侵权案件的侵权事实清楚,起诉数额较低、调解结案率更高,而导致更多的调解结案的撤诉。
2.二审裁判结果

从上图可见,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二审维持原判案件为282件,占比为50.9%;撤回上诉案件为153件,占比为27.44%;改判为94件,占比为16.97%;发回重审为8件,占比1.44%。
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数据分析
(一)2010年—2018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增长分析

从图可见,从2010年到2018年山东省内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从2012年的7件到2014年285件陡然增长40余倍,从2014年到2018年虽然略有减少,但仍然在150件以上。
(二)2018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罪名分析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类型,从上图可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数量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90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53件,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案件16件,侵犯著作权罪8件,销售侵权复制品罪3件。
(三)2018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审理法院分析

从上图可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审理多分布在基层法院,审理法院审判数量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19件,沂南县人民法院7件,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6件,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6件,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5件,审判法院中有三个基层法院位于临沂市,三个法院共审理了31件案件,这与临沂市作为著名的商贸名城和物流之都是有关联的。
(四)2018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审判程序分析

从上图可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审理程序分布状况为,一审共有135件,二审11件,执行案件11件,再审7件。经查询,二审案件上诉后维持原判的有7件;发回重审的有2件;撤回上诉的有1件;改判的有1件。
(五)2018年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裁判结果分析

从上图可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裁判结果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有114件,拘役的有14件,另经查询,被判处缓刑的有94件;免于刑事处罚的有1件。
四、2018年山东省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特点分析
(一)济南、青岛为最多的侵权起诉地
2018年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类一审案件济南中院的案件为1505件,排名第一,排名第二的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只有446件,数量差距较大,数量最少的为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只有7件,处于中间位置的其他市级法院的数量从269件(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到20件(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之间,济南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数量占山东省中级人民法院总数的40%左右。济南中院与青岛中院作为山东省内两个专门审理专利等涉技术类案件的一审法院,也是两个法院审理数量较大的原因之一。
(二)商标权、著作权侵权纠纷为最多的侵权纠纷
山东省公开的知识产权与竞争类案件中,数量最多的集中在商标权、著作权侵权纠纷,专利侵权纠纷数量也在稳步增加。需要额外说明的是,不正当竞争纠纷中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虽然只有12件,但作为知识产权纠纷最难的案件之一,这些数量也可以体现出企业对商业秘密维权的重视程度。另外知识产权合同类纠纷中特许经营合同也属于争议较多的纠纷,从产看的判决中多是以解除合同、返还许可费等居多,给我们的启示是特许经营中的特许经营许可者或者被许可者应当重视特许经营合同的公平和诚信原则。
(三)撤诉比重高,判赔额度低
以一审案件为例,山东省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一审撤诉案件共计3496件,撤诉案件中多数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原告提出撤诉,这是商标权、著作权侵权批量维权案件常见的结案方式。
1.侵权著作权纠纷案件
著作权纠纷案件中多是权利人针对不同侵权主体提起的批量维权诉讼,例如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例,其判决数额多在500到3万之间不等,像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批量起诉侵权主体使用图片侵权案件,赔偿数额多为500元,判决数额较低,其原因在于被告多为图片使用者,另外法院对此类案件也已经形成了固定的判决数额模式。
2.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件
商标侵权类案件赔偿数额远高于著作权侵权纠纷,商标侵权类纠纷根据被告为销售者还是生产者而确定判决数额,济南中院对生产者的商标侵权赔偿数额一般在10万左右,而对销售者的侵权一般在3万元以下,也有一些判决低至几千元。其他地区的判决数额也济南中院相似。
3.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
专利权侵权纠纷会根据专利类型,被告是销售者、使用者还是生产者以及侵权产品的价值而不同,从现在查询的案件来看,例如济南中院,针对销售者的批量维权,一般判决数额多在3万以下,而针对生产者的维权根据专利类型不同判决数额多会在10到50万之间。从查看的判决来看,法院对于合理开支和经济损失并不分开判决,合理开支与经济损失合并判决赔偿数额。
产生以上判决特点的原因为:1.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相对集中,法官审判水平较高,代理律师尤其是批量维权案件证据较为规范,侵权事实较为清楚,法院和律师也倾向于通过调解方式结案。2.判决数额较低的原因在于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中被告多数为使用者或者销售者,根据该实际情况,法院也倾向于降低判决数额。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侵权案件中,针对生产者总体判决数额偏低,原因为:1)对提高赔偿数额的证据组织不到位或者甚至直接没有,由法官自由裁量方式来裁判赔偿数额;2)法院在判决此类案件时较为保守,法院对相同类型案件有一个相对固定的裁判标准,该标准相对较低。
(四)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出现类型化和地域化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涉及商标权、著作权案件所占比重最高,原因在于,商标权、著作权案件成罪与否判定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经验相对丰富,技术上判断也较为简单,因而容易成案。
2018年山东省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在临沂市多发原因在于临沂市作为山东甚至全国是一个集中的商贸货物集散地,侵权商标案件多发。
五、结语
最后,作者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本报告数据不能确保100%准确,报告数据、相关案件特点,本报告也只是给读者提供参考,不足之处,还望读者海涵。
随着裁判文书上网率的提高,以及裁判大数据的愈加完善,更多的法律从业者通过查询裁判文书了解相关案件的审理情况,掌握裁判的规则和动态。近几年知识产权案件的爆发式增加,仅凭对个案的查询和了解,已经无法全面解读某一地区的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动向和审理思路,也不能对未来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和代理提供预判性的参考。基于此,康桥律师事务所专利和商业秘密团队通过检索2018年度山东省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含民事和刑事)的裁判文书,对相关文书归纳整理、深入分析形成此报告,以供参考。
此报告裁判文书数据以及图表来源于Alpha数据库,裁判日期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选定的法院为山东省各级法院,案件收集日期为2019年2月28日。
一、山东省各级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基本情况
通过对2018年山东省各级法院审理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侵犯知识产权罪等案件的裁判文书检索分析发现:山东省内有管辖权的共有73个人民法院(含1个高级人民法院、17个中级人民法院、55个基层法院)。从裁判文书类型看,2018年全年公开的涉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侵犯知识产权罪等案件共计5634件,其中包括判决书1038件、裁定书4348件、调解174件、通知46件、决定8件。从案件审理程序看,一审程序案件4741件,二审程序案件565件,再审案件16件,执行300件,其他12件。从法院层级看,山东省高院453件,各中级人民法院3955件,基层法院1226件。
下面,本报告将根据时间、法院层级、裁判结果等情况对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侵犯知识产权罪等案件进行详细数据分析
二、知识产权和竞争纠纷案件数据分析
(一)2010年—2018年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增长分析

从图可见,从2010年到2018年山东省内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成快速增长势态,从2010年345件到2017年6428件在七年之间增长了近20倍,2018年比2017年略有减少,减少的原因在于商标和著作权类批量维权案件的减少。未来随着企业对自身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企业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的案件还会快速增长。
(二)2018年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由分析

2018年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中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占有最大的比例,共计4829件,占比为88.41%;其次为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类,共计453件;再次,不正当竞争纠纷类共计175件。下面对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类、不正当竞争纠纷类案由中的次级案由数据进行说明。
1. 2018年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案由分析

2018年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中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占有最大的比例,共计2099件,其次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类,共计1950件,再次为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类,共计752件,其余为发现权纠纷和侵害企业名称(商号)权纠纷。
(1)2018年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由分析

根据上图可见,商标权属、侵权纠纷案件中侵害商标权纠纷占有最大的比例,共计2025件,其次为商标权权属纠纷16件,其他案件为58件,从检索到的案件,侵害商标权数量还多以批量维权为主。
(2)2018年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由分析

根据上图可见,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中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占有比例最大,共计396件,其次为侵害其他著作权财产权纠纷71件,著作权权属纠纷为44件,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25件,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22件。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多为因使用图片侵权而产生的批量维权纠纷。
(3)2018年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由分析

从上图可见,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中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占有比例最大,共计346件,其次为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为297件,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78件,专利权权属纠纷20件,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2件。在检索的判决中,以销售者或使用者为被告的批量维权案件占案件总数比重较大。
综上,山东省在2018年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案由案件中侵害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所占比重最大,相关案件形式还是以批量商标维权案件为主。在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中,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所占比例最大,案件类型主要为图片网络使用造成的侵权维权为主。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中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与实用新型专利权侵权纠纷数量相当。
2. 2018年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由分析

从上图可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中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占有最大比例,共计253件;其次为技术合同纠纷,共计99件;再次为著作权合同纠纷类,共计63件;其余,商标合同纠纷类为16件,专利合同纠纷8件。
3. 2018年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由分析

从上图可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作为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中占比最低的案由,其下级案由中侵害商业秘密纠纷类12件,仿冒纠纷3件,虚假宣传纠纷3件,商业诋毁纠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分别为1件。
(三)2018年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审理法院分析
1.一审审理法院分析

2018年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一审案件审理案件前五名的法院分别是济南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1505件;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446件,枣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265件;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214件;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191件。
2.二审审理法院分析

二审案件审理案件前五名的法院分别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448件;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45件,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19件;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19件;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10件。
(四)2018年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审判程序分析

从上图可见,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类案件中绝大比例在一审就会结束诉讼程序,2018年一审结束诉讼程序的案件共计4606件,占比84.33%;提起上诉的案件为554件,占比10.14%;进入执行程序的有281件;再审的案件有9件。
(五)2018年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标的额分析

从上图可见,标的额为50万以下的共有4242件,占比达到95.89%;50万到100万的占2.46%;100万到500万的占比为1.54%。从标的额来看,山东省知识产权与竞争类案件标的额总体处于较低水平。
(六)2018年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裁判结果分析
1.一审裁判结果

从上图可见,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一审撤诉案件为3496件,占比为75.9%;支持或部分支持案件为556件占比为12.07%;驳回起诉案件为158件,占比为3.43。较高的撤诉率是知识产权与竞争类纠纷特点,撤诉案件多是调解结案后的撤诉,也是由于很多批量商标、著作权类侵权案件的侵权事实清楚,起诉数额较低、调解结案率更高,而导致更多的调解结案的撤诉。
2.二审裁判结果

从上图可见,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二审维持原判案件为282件,占比为50.9%;撤回上诉案件为153件,占比为27.44%;改判为94件,占比为16.97%;发回重审为8件,占比1.44%。
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数据分析
(一)2010年—2018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增长分析

从图可见,从2010年到2018年山东省内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从2012年的7件到2014年285件陡然增长40余倍,从2014年到2018年虽然略有减少,但仍然在150件以上。
(二)2018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罪名分析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类型,从上图可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数量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90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53件,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案件16件,侵犯著作权罪8件,销售侵权复制品罪3件。
(三)2018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审理法院分析

从上图可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审理多分布在基层法院,审理法院审判数量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19件,沂南县人民法院7件,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6件,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6件,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5件,审判法院中有三个基层法院位于临沂市,三个法院共审理了31件案件,这与临沂市作为著名的商贸名城和物流之都是有关联的。
(四)2018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审判程序分析

从上图可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审理程序分布状况为,一审共有135件,二审11件,执行案件11件,再审7件。经查询,二审案件上诉后维持原判的有7件;发回重审的有2件;撤回上诉的有1件;改判的有1件。
(五)2018年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裁判结果分析

从上图可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裁判结果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有114件,拘役的有14件,另经查询,被判处缓刑的有94件;免于刑事处罚的有1件。
四、2018年山东省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特点分析
(一)济南、青岛为最多的侵权起诉地
2018年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类一审案件济南中院的案件为1505件,排名第一,排名第二的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只有446件,数量差距较大,数量最少的为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只有7件,处于中间位置的其他市级法院的数量从269件(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到20件(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之间,济南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数量占山东省中级人民法院总数的40%左右。济南中院与青岛中院作为山东省内两个专门审理专利等涉技术类案件的一审法院,也是两个法院审理数量较大的原因之一。
(二)商标权、著作权侵权纠纷为最多的侵权纠纷
山东省公开的知识产权与竞争类案件中,数量最多的集中在商标权、著作权侵权纠纷,专利侵权纠纷数量也在稳步增加。需要额外说明的是,不正当竞争纠纷中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虽然只有12件,但作为知识产权纠纷最难的案件之一,这些数量也可以体现出企业对商业秘密维权的重视程度。另外知识产权合同类纠纷中特许经营合同也属于争议较多的纠纷,从产看的判决中多是以解除合同、返还许可费等居多,给我们的启示是特许经营中的特许经营许可者或者被许可者应当重视特许经营合同的公平和诚信原则。
(三)撤诉比重高,判赔额度低
以一审案件为例,山东省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一审撤诉案件共计3496件,撤诉案件中多数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原告提出撤诉,这是商标权、著作权侵权批量维权案件常见的结案方式。
1.侵权著作权纠纷案件
著作权纠纷案件中多是权利人针对不同侵权主体提起的批量维权诉讼,例如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例,其判决数额多在500到3万之间不等,像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批量起诉侵权主体使用图片侵权案件,赔偿数额多为500元,判决数额较低,其原因在于被告多为图片使用者,另外法院对此类案件也已经形成了固定的判决数额模式。
2.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件
商标侵权类案件赔偿数额远高于著作权侵权纠纷,商标侵权类纠纷根据被告为销售者还是生产者而确定判决数额,济南中院对生产者的商标侵权赔偿数额一般在10万左右,而对销售者的侵权一般在3万元以下,也有一些判决低至几千元。其他地区的判决数额也济南中院相似。
3.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
专利权侵权纠纷会根据专利类型,被告是销售者、使用者还是生产者以及侵权产品的价值而不同,从现在查询的案件来看,例如济南中院,针对销售者的批量维权,一般判决数额多在3万以下,而针对生产者的维权根据专利类型不同判决数额多会在10到50万之间。从查看的判决来看,法院对于合理开支和经济损失并不分开判决,合理开支与经济损失合并判决赔偿数额。
产生以上判决特点的原因为:1.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相对集中,法官审判水平较高,代理律师尤其是批量维权案件证据较为规范,侵权事实较为清楚,法院和律师也倾向于通过调解方式结案。2.判决数额较低的原因在于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中被告多数为使用者或者销售者,根据该实际情况,法院也倾向于降低判决数额。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侵权案件中,针对生产者总体判决数额偏低,原因为:1)对提高赔偿数额的证据组织不到位或者甚至直接没有,由法官自由裁量方式来裁判赔偿数额;2)法院在判决此类案件时较为保守,法院对相同类型案件有一个相对固定的裁判标准,该标准相对较低。
(四)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出现类型化和地域化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涉及商标权、著作权案件所占比重最高,原因在于,商标权、著作权案件成罪与否判定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经验相对丰富,技术上判断也较为简单,因而容易成案。
2018年山东省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在临沂市多发原因在于临沂市作为山东甚至全国是一个集中的商贸货物集散地,侵权商标案件多发。
五、结语
最后,作者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本报告数据不能确保100%准确,报告数据、相关案件特点,本报告也只是给读者提供参考,不足之处,还望读者海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