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22项年度工作任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药反腐态势不减,十部门出台《全国疾病预防控制行动方案》

来源: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1、国务院部署22项年度工作任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6月6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1、国务院部署22项年度工作任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6月6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工作任务》共七方面二十二条内容,明确将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2024年各省份至少开展一批省级(含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到500个、医用耗材集采接续推进的目标,落实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要求2024年所有统筹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将研究制定关于医疗服务收入内涵与薪酬制度衔接的办法等等。
延伸阅读与提示
《工作任务》中指出,国家将进一步加强医药卫生领域综合监管,扎实做好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廉政建设,持续推进全链条全要素全覆盖治理。开展高费用和异常费用病例核查工作。探索运用穿透式监管,改进监管效果。研究出台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合规指引。完善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回头看”机制。制定促进和规范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对此,医药领域的相关企业需进一步加强落实合规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参考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06/content6955904.htm
2、医药反腐态势不减:一天打落5人,多人主动投案
国家卫健委等14部门5月印发《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聚焦“名院”“名医”等医疗机构的“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人员管理,重点惩治本人或指使亲友,利用经商办企业“靠医吃医”、收受供应商回扣等问题;以“站台式讲课”“餐桌式会议”等为切入点,坚持“风腐一体”治理,深入整治接受医药企业变相利益输送的行为。截至目前,从医保、药监领域领导干部到医院再到药企、高校,已有多个相关人员落马的消息被通报。5月29日至6月4日,据媒体统计,7日内至少有14名医药卫生系统干部、医院院长书记被查。
延伸阅读与提示
近年来医药反腐高压态势不减,无论是外部的监管环境还是内部的行业生态,都对医药企业合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部分医药企业意识不足、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力的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导致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层出不穷。在此情况下,相关医药企业亟需建立健全企业合规制度,其中包括合规管理体系、风险防范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监管合规制度等,确保企业合规运营。
参考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905NG-dPoMdAj6Q2zp6JYg
3、十部门出台《全国疾病预防控制行动方案》
近日,国家疾控局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全国疾病预防控制行动方案(2024-2025年)》,提出四方面25条举措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方案》明确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总体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到2025年,现代化疾控体系初步建立,多点触发、反应快速、科学高效的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基本建成,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健全,疾控机构科研能力稳步提升,疾控人才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
延伸阅读与提示
在新冠等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控行动方面,方案要求聚焦学校、养老院、社会福利院等重点机构,瞄准“一老一小”重点人群,盯紧节假日和大型活动等关键节点;持续加强公众健康宣教,统筹做好新冠、流感、肺炎、麻疹、百日咳等呼吸道传染病相关疫苗研发和接种工作,进一步提高重点人群免疫水平等。根据国家疾控局发布的政策解读,下一步,国家疾控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实施进展监测评估。
参考链接:
https://www.ndcpa.gov.cn/jbkzzx/c100014/common/content/content
1795703834032320512.html
4、国家医保局:每季度开展1次药品医保目录归属认定工作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公告,公布《药品医保目录归属认定工作程序(试行)》。《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程序》明确,原则上每季度开展1次药品医保目录归属认定工作,认定前一季度收到的符合条件的申请,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开展。
延伸阅读与提示
根据药品名称变化等情况,对一些品种是否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开展认定是必要的,也是一项例行性工作。同时,鉴于该工作专业性高,对参保人、医药企业的利益存在较大影响,为规范流程、防范风险,《程序》的制定也是提升医保目录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的具体举措,建议相关医药企业予以关注。
参考链接:
http://www.nhsa.gov.cn/art/2024/5/31/art10912833.html
5、国家药监局实施医疗器械注册有关事项行政文书电子化
5月31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公布《关于实施医疗器械注册有关事项行政文书电子化的公告》
《公告》明确,自2024年6月1日起,对医疗器械不予注册、注册申请终止审查、说明书更改不予同意等行政文书实行电子化,申请人可通过国家药监局政务服务门户“我的办件”查询。以上电子文书与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延伸阅读与提示
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证已全面进入电子化时代,行政文书实行电子化有助于推动药企资料管理从纸质办公模式转向电子办公模式,加快医药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也有利于相关监管部门之间备查互认,这是我国近年来针对医药领域加强监管的必然结果。
参考链接: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ylqxggtg/ylqxqtggtg/20240531161900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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