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行政 高效便民 勿让企业复工遭遇管理“一刀切”

来源: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现阶段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加紧安排实施复工生产。

现阶段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加紧安排实施复工生产。但笔者所在的西安市A区目前对辖区内企业复工却采取了“不区分企业员工在春节前后的具体行程轨迹、不区分是否为已返回西安居家隔离14天,不区分是否为低风险地区返回,均要到指定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的实施办法。这一做法虽方便了疫情时期的管理与防控但却使得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遇到了较大难度。那么,A区实行的这样一种制度,在法律上又如何界定,是否与行政法的核心理念相违背呢?笔者结合现阶段政府各项措施及复工现状,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管理“一刀切”实质上阻碍了企业复工复产
在笔者看来,管理“一刀切”实质上阻碍了企业的复工复产。进行核酸检测,为企业复工复产设置前置条件,与中央、省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的相关意见违背。与省委要求的“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解决好最后一公里落实的问题”相去甚远。是“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的懒政行为。对比江浙等地在严格防疫的基础上,灵活高效有序生产复工,践行服务型政府职责,一切为经济复苏、一切为产业复工,实行诸如包机“挖人”、24小时在线复工审批等措施,我们还有很大进步空间。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基本要求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A区不是一级人民政府,而是上级行政区的派出机构,是管委会。其行使相关行政权限应严格遵照上级人民政府的指导精神,并无独立另行设置行政手段的权力。
高效便民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它要求政府在做出行政行为时要本着为民服务,为民方便的精神。在此次疫情复工过程中,应当在防止疫情扩散的原则下,在制定、实施各种条款时均要本着为民服务的精神,深入思考如何实施才能不折腾民众、真正解民之所困。就比如本次实施的个人电子识别码,笔者认为还是不够细致,很多同事为了工作方便在单位周边租住房屋,但个人识别码为一人一码,这种情况的同事们就无法高效便捷的复工,每天还得来回搭乘公共交通通勤,其实这样则加大了疫情防控难度。要解决这个问题从技术上来说并不难,只需增加填写选项,增添数据库即可,难的是在制定方法措施时首先想到的是高效便民这样的思维习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2019年12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利企便民水平。在此复工生产之际,应着力于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要将政府职能重心转移到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不仅仅是管理人民的组织,更重要的是为人民提供满足人民需求的优质服务的组织,服务于经济建设,在地区经济的发展中充当助推手,而不是设置障碍,这既是新时代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合理行政要求公平公正,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在疫情相对严重时期对重点行业复产复工时,并无核酸检测等强制要求。而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时,面对非重点企业的复工,反而更多的行政干预,尺度不一。
二、以核酸检测结果作为标准存在诸多问题
1、要求核算检测全覆盖,是毫无差别的“一刀切”做法,复工人员众多,无论是个人承担还是企业、政府承担相关费用,均会造成大量经济资源、医疗资源的浪费。政府在合理行政时应当遵从比例原则,应当有针对性的进行核酸检测,而不是“一刀切”式的“全体动员”。
2、核酸检测应当有序组织,避免在检测中大量人群聚集造成二次感染。
3、核酸检测只是一种医学手段,检测标本为咽试子,因检测试剂及相关人员取样时技术水平原因,实践中会造成大量假阴性结果。故核酸检测结果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决定性依据。
综上,在此次疫情防控由“静下去”转变为“动起来”的新阶段中,A区应当高效的帮助辖区内各企业生产复工,而不是一刀切式的“严防死守”;应当尽快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精神,而不是自行缩小范围式的二次“画地为牢”;应当依据疾病诊疗的科学方法进行防控,而不是“全体动员”式的“再次折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科学立法是核心,这也要求政府一定要以法律为准绳来制定相关政策,在执行阶段时,务必严格执法,严格准确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不扩大不缩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各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近期复工生产相关政策:
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强调,经济社会是一个动态循环系统,不能长时间停摆。要求在确保防控到位的前提下,落实分取分级精准复工复产。不得采取“一刀切”的做法,阻碍经济社会秩序恢复。
2月23日,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分区分级防控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第三条明确:中风险地区要积极主动工作,创造条件尽快全面复工复产。不得对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
2月24日,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刘国中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会议指出,要在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要落实落细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举措,协调解决用工难题,简化手续、优化服务,让各行各业正常运行起来,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2月25日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公告:决定在西安市范围内全面应用西安市个人电子识别码,明确个人电子识别码分为红黄绿三种,持绿码者,可在防控到位配合检测的前提下载市内自由出行。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