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一篇署名作者为中本聪的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电子现金系统》(Bitcoin: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首次提出“区块链技术”,该技术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核心技术随着“比特币”的火爆,也进入了人们的视野。随着区块链技术研究和开发的不断深入,区块链技术被运用在越来越多的场景之中。工信部指导下的中国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发展论坛在2016年10月发布的《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中指出,目前,区块链的应用已从单一的数字货币应用,例如比特币,延伸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同时,白皮书还重点列出了金融服务、供应链管理、文化娱乐、智能制造、社会公益、教育就业等六个行业的应用场景作为代表。商标的司法保护作为知识产权(IP版权)这一应用场景项下的子项,虽未在《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中有重点论述,但区块链技术在商标司法保护中确实存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可能。
1、区块链技术的概念及特征
《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指出,狭义来讲, 区块链是一种按照时间顺序将数据区块以顺序相连的方式组合成的一种链式数据结构, 并以密码学方式保证的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分布式账本。广义来讲,区块链技术是利用块链式数据结构来验证与存储数据、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利用密码学的方式保证数据传输和访问的安全、利用由自动化脚本代码组成的智能合约来编程和操作数据的一种全新的分布式基础架构与计算范式。根据前述定义及区块链技术在其他应用场景中所展现的形式,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不易篡改、具有时间戳及透明、灵活便利等特征。
01、去中心化
去中心化是区块链技术的基石,也是区块链技术的最大优势所在。通过分布式的系统结构,并采用加密的算法来建立分布式节点,每个节点又都保存完整的数据库拷贝,各个节点之间采用点对点传输,共同存储和更新数据库。前述设计使得区块链技术与传统的中心化网络结构相比,不需要依赖任何中心机构和第三方平台。相对于传统的交易制度、管理制度,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确立了基于集体监督、自我管理的新型信任模式。
02、不易篡改
不易篡改是区块链技术的另一大特点。区块链系统中新生成的数据区块,均需要全网中其他节点的核对,并得到超过系统中多数节点的批准,才会添加到区块链,同时,数据一经添加,将永久保存,无法更改。根据区块链技术的设计原理,已添加到区块链上的数据不可随意进行修改。除非能够同时控制整个系统中超过50%的节点,否则单个节点上对数据的修改是无效的。
03、时间戳
区块链将一段时间内生成的数据打包成一个区块,盖上时间戳,与上一个区块通过加密算法链接在一起,下一个区块的页首又包含了上一个区块的索引数据,然后再在本页中写入新的信息,从而形成新的区块,首尾相连,最终形成了区块链。因此,区块链技术可以客观的对相关数据的形成时间进行记录,形成时间戳。2018年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对区块链、时间戳等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证明效力予以了确认。
04、透明、灵活便利
区块链技术采用的是点对点交易、分布式实时记账的方式,在区块链体系中的所有节点均可实时收到其他节点的交易情况或相关信息的变动情况,整个系统内的数据和信息均是公开透明的,这将使得交易更加便利且交易相关信息的公示效果也得到极大的提升。因此,区块链技术的使用将兼具公开透明和灵活便利的效果,进而提高了信息的可信度。
2、传统商标司法保护所面临的问题
01、注册商标司法保护中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我国实行商标注册制度,经过注册的商标均可以获得我国商标法的保护。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注册商标的司法保护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难点问题之一在于法院认定构成商标侵权后,侵权人应支付的赔偿款项如何确定。虽然2013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已将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提高到300万元以下,但商标权利人在向被告主张赔偿数额时,还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据证明己方的损失、对方的获利或己方的商标许可使用费等,人民法院根据商标权利人的举证情况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然而在实务中,一方面由于商标权利人的证据意识缺乏,在案发前未能很好地固定证据、保留证据;另一方面也因技术问题导致很多证据无法及时固定和保留。最终导致在诉讼过程中,法院要求商标权利人提供前述证据材料时,商标权利人往往只能依靠人工检索、收集和整理的方式进行,在没有客观数据的情况下,商标权利人在收集因被告方的侵权行为是否销售范围受影响、销量是否减少、市场占有率是否下降、商标许可费用等方面的证据时,往往会遇到很多困难,至于侵权人一方的证据更是难以收集。即便克服重重困难收集、整理并提交一部分前述证据后,由于前述证据的来源及形式缺乏客观的记录,该部分证据还常常会面临对方对其真实性提出的质疑,例如因无其他记录或第三方证明故证据的形成时间无法确定、或证据系原告方单方收集并整理而不予认可等。因此,即便法院认定侵权人存在侵权行为并构成侵权,但由于商标权利人提供证明赔偿数额的证据材料薄弱或存在证据瑕疵而导致判决极低赔偿数额的案件并不鲜见。
02、未注册商标司法保护中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我国现行商标法律制度中,对于未注册商标采取的保护是以不保护非注册商标为原则,保护未注册驰名商标为例外。当一个长期使用的标识具有识别作用,取得消费者认可,享有一定声誉的时候,该未注册商标也可获得商标法一定程度的保护,例如通过驰名商标制度给予未注册商标保护。《商标法》第32条规定的不得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59条规定的商标在先使用,都必须判断商标是否已经使用,是否具备一定的影响力。根据前述法律规定,未注册商标获得保护必须具备“在先使用”“并具备一定影响力”的条件。所谓“在先使用”,即未注册商标的权利人需要证明其在先使用行为,且该使用行为是已经过公示的方式进行的。否则,侵权人往往会提出其不知情,且未注册商标不具备一定影响力和为公众所熟知的条件等作为抗辩的理由。对于证明此部分事实的相关证据,如未注册商标权利人事先并无特别收集和准备的,事后再行收集的同样会面临巨大的困难。
3、区块链技术在商标司法保护中运用的可能
如前所述,结合区块链技术的特征及当前司法实践中商标保护出现的前述问题,区块链技术至少在以下方面可以为商标保护发挥一定作用。
01、区块链技术为注册商标权利人收集证明赔偿数额的证据提供便利
通过区块链技术和物流网平台等技术的结合,商标权利人可以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实现实时记录相关产品或服务的销售范围、销量、市场占用率等数据,且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费用情况也可以在区块链系统中留存下来,甚至如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也可能在区块链系统中留有痕迹。由于区块链技术采用的是分布式账本,每一个节点都有完整的数据拷贝,因此,前述无论是商标权利人举证所需的证据还是侵权人的侵权方面的有关数据在任意一个节点上都可以收集得到,加之区块链技术不易篡改和公开透明的特点,侵权人在诉讼过程中想要篡改证据或否认证据的真实性将相当困难,法院对于注册商标权利人通过区块链技术收集得来的证据采信度也可能会更高。
02、区块链技术对未注册商标的公示及收集相关证据提供保障
区块链技术的一项重要特征为时间戳,而未注册商标要获得保护, “在先使用”是关键因素之一,将未注册商标的初始时间和使用主体等信息写入区块链中,可以用于证明该商标的最初使用时间和主体。如实现区块链与物流网平台的结合,还能提供有关未注册商标使用在相应商品和服务中的销量、市场份额、销售区域,以及投入广告的数量、方式、时间长度和影响范围。据此,完全可以有效证明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持续时间以及影响力的高低。因此,区块链技术对于未注册商标的使用问题(包括使用时间、范围、强度等)均能够发挥很好的证明作用。不仅如此,因区块链技术完全公开的特点,其在未注册商标司法保护中还可以发挥为未出册商标实现对外公示作用。
结语
当前,区块链技术属于新兴的信息技术,除在金融服务行业相对成熟外,在其他在各种场景下的运用仍处于探索开发阶段,本文探讨的是区块链技术在商标司法保护中运用的一些可能,是针对区块链技术在商标司法保护领域进行的初步探索,尤其是在国家层面已希冀以此引出对区块链技术在商标司法保护领域乃至整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进行运用的思考。
参考文献:
[1] 中国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发展论坛 .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 2016:25
[2] 中国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发展论坛 .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 2016:5
[3] 张怀印 凌宗亮 ,区块链技术在商标领域的证明作用[D].《知识产权》2018(5):14
[4] 长铗,韩峰,杨涛,等 . 区块链:从数字货币到信用 社会 [M]. 北京:中信出版社,2016 :54.
[5] 梅兰妮•斯万. 区块链:新经济蓝图及导读[M]. 韩 峰等,译 . 北京:新星出版社,2016.
[6] 吴汉东 主编. 知识产权法[M].第五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219
区块链技术在商标司法保护中的运用初探
作者:何宇来源:万益说法

2008年11月一篇署名作者为中本聪的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电子现金系统》(Bitcoin: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首次提出“区块链技术”,该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