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两大专业合作空间、途径和模式探讨

来源:炜衡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2015年8月28日至9月1日期间,笔者有幸参加“第二届中国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及税法研究生暑期学院”学习交流活动,本次培训交流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

2015年8月28日至9月1日期间,笔者有幸参加“第二届中国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及税法研究生暑期学院”学习交流活动,本次培训交流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联合主办,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共同承办。
本次培训交流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所得税司,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知名财税咨询服务机构、著名税务律师组织授课培训,主要围绕税收征管改革与涉税专业服务、资本运营税务筹划、并购重组政策解读、典型税案分析、营改增政策解读与税收筹划、“一带一路”背景下“走出去”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个人所得税疑难问题、企业所得税问题、税务稽查案件解析等方面展开,名家荟萃,高端实务。
本次培训交流共有律师、注册税务师、税务干部、企业财税人员和研究生共180人参加培训,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历史上第一次共同组织培训交流活动,对于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两大专业融合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本次培训专门组织专题沙龙,研讨“税务律师与注册税务师跨界合作与涉税服务拓展”,通过研讨碰撞出思想的火花,进一步拓宽了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合作的思路,笔者主要围绕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两大专业合作空间、途径和模式进行探讨。
传统律师行业面临的冲击和挑战
中国司法环境发生根本性变化,律师执业传统思维方式、业务获取面临挑战。
2012年11月8日,中共中央十八大报告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特别强调了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性,若干司法改革措施都是针对司法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而专门提出的;2015年3月30日,中办、国办公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同日公布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2015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以上规定的出台,分别从外部和内部构筑起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高压线”。
十八大以来各项司法改革举措,中国司法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司法工作人员裁判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管理行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需求进一步提高,均需要律师在在法律框架下保护企业利益,依靠专业精湛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风险,获取业务机会。
律师行业传统思维方式、业务拓展方式面临挑战,律师要主动适应并把握司法环境改善带来的发展契机,特别是年轻律师一定要立足本职工作和现有业务,脚踏实地将现有业务做专做精,巩固现有法律服务客户,同时确定业务发展方向,注重学习研究,在专业化的基础上实现业务拓展。建议年轻律师代理案件过程中,撰写法律服务方案,研究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裁判要旨),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案件程序方面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解决方案,打下扎实的法律功底,成为专注专业领域的执业人士。
“互联网+”法律服务电商的出现,侵蚀平庸律师所生存空间。
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认为“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
我们看到,“互联网+”已经改造及影响了多个行业,当前大众耳熟能详的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在线旅游、在线影视、在线房产等行业都是“互联+”的杰作。目前,法斗士、赢了网、百事通等法律服务电商层出不穷,对于客户与律师之间沟通的渠道和业务发展模式均产生了深远变化,律师通过法律服务电商平台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方案进行公平竞争,当事人根据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方案、过往业绩对律师的业务能力进行比较分析,选聘最优法律服务团队。“互联网+”颠覆了传统法律服务模式下,在熟人社会中当事人和律师之间主要靠过往合作及熟人引荐产生的信任关系进行业务合作的模式。
同样,律师事务所不再是律师承接业务的唯一平台,律师也可以通过法律服务电商提供的平台,通过竞争获取业务资源,要求律师事务所也必须组建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在法律服务团队的培养中相互分工协作,依靠团队力量制定法律服务方案,获取业务机会,才能保证法律服务人才的稳定和发展。
可见,在“互联网+”法律的冲击下,法律服务市场将更加规范透明,释放巨大的法律服务需求,但会侵蚀平庸律师所的生存空间。在“互联网+”法律新形势下,律师必须专精于某一方面的法律专业服务,通过法律素养和服务品质,通过过往业绩及良好评价,掌握竞争优势,扩大法律服务空间。
整合“法律+财税”资源,实现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跨界融合发展,能够在细分法律服务市场保持竞争优势
在传统法律服务行业面临的冲击和挑战下,单纯的规模化大所将不再具有竞争优势,规模化大所将并不代表强所,规模化大所与强所应当是将规模与团队,规模与专业,规模与品牌融合在一起发展的律师事务所。
衡量一家律师所的标准,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业务领域的专业化地位;2)知名律师、领袖人物和专业化团队;3)在细分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4)特殊荣誉与特殊资质;5)客户良好评价;6)同行和媒体良好评价。
我个人认为,通过律师所内各专业优秀领军律师的专业引领和影响力,进行内部交流、培训、业务合作,整合内部资源,进行专业建设和业务发展,非常必要,但远远不能满足专业化法律服务需求。我们必须围绕客户不断提高的迫切需求,我们需要挖掘整合外部专业知识和人员,实现跨界融合发展,才能解决企业所面临的复杂疑难问题,保持竞争优势。
我个人对财税法律知识产生浓厚兴趣,始于2012年参加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矿业资源海内外发展与投融资研修班,聆听大师级税收法律服务专家的专题讲座,发现商业模式设计、税务筹划安排能够为企业创造巨大价值,获得企业老总强大共鸣和关注认可。我意识到,随着国家税收法治建设不断完善,企业税务处理过程中粗放的做法将带来重大风险,保障企业依法经营,合理安排税务筹划,将释放巨大市场需求。
律师法律服务行业经过20多年发展,众多律师在诸多服务领域已经和企业形成长期信任合作关系,单纯具备法律知识的律师在服务方面趋同,没有明显竞争优势。通过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紧密融合发展,从知识结构方面具备不可替代的竞争优势,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通过为企业提供税务筹划专项法律服务,建立信任关系,获取长期法律服务机会,和诉讼业务机会,实现专项法律服务、常年法律服务、诉讼业务均衡发展。
因此,整合“法律+财税”资源,实现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跨界融合发展,能够在细分法律服务市场保持竞争优势。
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跨界融合发展的空间、途径和模式
参加“第二届中国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及税法研究生暑期学院”培训交流活动和沙龙研讨活动,使我意识到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两大专业合作空间巨,合作大途径和模式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合作空间巨大
随着税收立法的完善,几乎所有企业在重大决策过程中,都面临法律风险防范、税务风险防范的迫切需求,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两大专业合作空间巨大。
2、合作途径模式
(1)协作型发展模式
律师在为企业提供项目合作、并购重组法律过程中,可以和注册税务师共同组成服务团队,解决税务安排等专业性问题,共享收益,共同发展。目前,律师和注册税务师主要采取协作型发展模式。
(2)紧密融合发展
要实现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行业融合发展,首先,需要知识的融合,税务律师、注册税务师进行税收和法律知识跨界学习,培养复合型法律税务服务人才;其次,需要人员团队融合发展,律师可以加入到注册税务师税务服务团队,注册税务师也可以加入律师法律服务团队,从专业方面互补支持;最终,是机构的融合发展,律师和注册税务融合发展到一定程度,可以进行律师所和税务师事务所机构的融合发展,分别保持律师事务所牌照和税务师事务所牌照的情况下,律师和注册税务所共同制定发展规划,通过跨专业交叉培训,密切沟通交流,提升法律服务和税务服务品质,形成特色鲜明公司法、财税法专业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一揽子问题解决方案,通过竞争优势获取业务,实现律师法律服务、注册税务师服务,协同发展。
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紧密融合发展初期,可以各自的法律服务和税务服务为主业,通过业务融合团队开拓业务,进行市场竞争,既保持相对独立,又进行一定融合;合作发展到成熟阶段,完全可以进行公司化统一管理,密切融合发展,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获取业务机会,协调内部利益分配,构建稳定的专业化团队。
以上是我个人关于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融合发展的浅显探讨,有待与各位阅读者交流提高。
参考资料:
国务院就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印发《指导意见》.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引用日期2015-07-6]
《互联网会冲碎规模化大所的壳儿》. 微信公众号董董的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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