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没有遗嘱,侄、甥能继承财产吗?

来源: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继承, 是指自然人死亡后,其遗留的个人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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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 是指自然人死亡后,其遗留的个人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继承制度的规定与完善,不但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合法私有财产,也对促进家庭和睦,满足人民对遗产处理的现实需要具有积极作用。在即将施行的《民法典》当中,关于继承中的代位继承问题就发生了一些变化变化,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法条对比】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的遗产份额

【案例说明】


下面我们根据法条的变化来假设一个案例感受一下:
亿万富豪陈某去世,但陈某孤家寡人,没有配偶、父母、子女来继承他的财产,且他的兄弟姐妹也都已经去世,如若陈某的兄弟姐妹的子女请求继承陈某的亿万家产时,应该如何解决呢?
现行《继承法》仅规定了被继承人的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作为被代位继承人,但假若像案例中的陈某一样,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子女又无法代位继承。此时由于没有继承人继承财产,陈某的财产就可能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通常情况下,这显然不符合被继承人的意愿,不利于私有财产的保护。但依据即将施行的《民法典》中相关法律规定,陈某兄弟姐妹的子女则可以在其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范围内来实现第二顺位继承人的代位继承,这样的结果既保护了家族财富,又满足了继承人继承财产的需要。所以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侄、甥也可以代位继承相应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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