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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约束各方履行合同义务,合同中一般会设置违约条款。当合同一方履约不符合约定或因某些原因不能履约,则不可避免地触发了违约金条款。然而,倘若不妥善处理相关税务问题,恐怕会造成企业偷税漏税的税务风险。那么,关于违约金,您是否曾有以下疑问呢?
支付“违约金”后如何交税?收取一方的税务又如何处理?需要交哪些税种呢?销售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呢?
一、收取或支付违约金涉及的税种
由于违约金一般是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过程中产生,故支付或收取违约金后主要涉及的税种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特别说明,本文仅分析企业与企业之间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企业与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涉及违约金的税务处理不在本文的论述范围之内。)
二 、合同已履行,销售方收取违约金的,增值税得交!
合同全部或部分履行情形下,销售方已发生应税行为。销售方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并以此计算增值税税额,而逾期付款利息、滞纳金以及违约金等都属于价外费用的范畴。故,销售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缴纳增值税。
三 、 合同未履行,销售方收取违约金的,不用交增值税!
如合同未履行,则销售方未发生应税行为,相应地,违约金也就不属于价外费用。如销售方收取违约金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将违反《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将被处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 无论合同是否履行,购买方收取违约金的,不用交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故销售方发生应税行为时才需要缴纳增值税。换言之,购买方在购买货物或服务的过程中并非增值税的纳税人。因此,无论合同是否履行,购买方收取逾期付款利息、滞纳金以及违约金等款项,无需就此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缴纳增值税。
五、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一般情况下,在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收取违约金一方应当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总额,支付违约金一方在取得相关凭证后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其中,相关凭证既包括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等内部凭证,也包括发票、收款凭证、判决书/裁决书等。为此,企业可妥善留存前述凭证,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小编碎碎念:
增值税纳税主体为销售方,购买方无需缴纳增值税。销售方也不是人傻钱多,仅在应税行为发生情况下,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对于企业所得税,关键看角色,该税前列支的,列支;该算收入的,计税。写到最后还是那句话,“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公民)应尽的义务”。
法律条文链接: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六条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第十条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注意啦,违约金也是要交税的!
作者:叶静文来源:公司法探

阅读提示 为约束各方履行合同义务,合同中一般会设置违约条款。当合同一方履约不符合约定或因某些原因不能履约,则不可避免地触发了违约金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