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港澳与内地之间近年交流日益增多,客观上导致了诉讼纠纷的增加。今天法秀为各位读者奉上港澳居民、企业在内地涉诉大数据报告,为大家梳理这方面诉讼的总体情况、诉讼结果以及常用的法律规定,助力各位律师找准努力方向,将这块业务一举拿下。
前言
近年来,港澳与内地的交往愈加频繁,产生的诉讼纠纷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基于上述情形,北京天驰君泰(珠海)律师事务所以聚法案例网为数据的主要来源,就内地各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进行搜索,整理出2000年至今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涉诉案件共计19459宗;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涉诉案件共计5956宗。
在此基础上,本所采用大数据分析方法,从案件类型、案由分布、裁判法院等多角度,对港澳居民在内地涉诉案件进行统计,以分析港澳居民在内地遇到的法律疑难。
一、数据来源
检索途径:聚法案例网
检索时间:2017年8月9日
检索年限:2000年至2017年8月9日
检索范围: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公司、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公司
审理法院:中国内地各级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买卖合同纠纷等
文书数量:19459宗(香港)、5956宗(澳门)
检索关键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二、港澳居民在内地涉诉案件概述
(一)香港


在众多的涉诉纠纷中,最频发的是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频发的原因是民间融资风险较大,存在众多不确定因素,例如国际环境、政策风险等,因此涉及境外居民或境外企业的投资需要谨慎。
执行类纠纷常发的原因是一国两制下,香港实施司法自治,与内地司法系统不统一,虽然仍可依据内地与香港签订的司法协议申请执行,但执行范围限于给付金钱的执行,所以往往执行纠纷会伴随实体纠纷而发生。
其他纠纷,例如离婚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尤其是国际贸易)也高发。
(二)澳门


自2000年至2017年上半年,内地各省市人民法院共审结关于澳门居民纠纷5956宗,其中民间借贷纠纷有794宗,所占比例达13.33%。
澳门是中国的赌城,资金流转频繁,借贷纠纷自然多。其次,执行案件的数量较多(内地民事诉讼法中有专门的执行程序,针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人采取强制措施)。澳门居民更应当注意,在金钱交易方面要考察对方的履约偿还能力。
同时,由案件类型的图表可知,绝大多数澳门居民涉诉案件为民事纠纷。因此,其与内地人员进行交易过程中,在维护自身安全的同时,应该更加关注自身的民事权利。
上图列举出5956宗案件中民事纠纷的主要类型,当事人可以根据常见纠纷类型进行风险控制,避免陷入纠纷。
三、审理程序及法院层级
(一)香港
香港居民和在香港注册的公司涉诉,大多数在一审阶段就审结,较少部分在二审阶段审结。


香港居民和在香港注册的公司所涉诉讼,一般在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解决,但是在基层法院解决纠纷的比例偏小,甚至有的案件直接上诉至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据此估计,有可能是案件较为复杂、社会影响较大。
由于香港独特的地理位置,诉讼多发生于珠三角地区,例如广州、中山、深圳、东莞等,较少发生在粤北、粤东、粤西,在广东省外,福建泉州、石狮也较多。从图中可看出,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也不少,原因可能是涉诉标的额过大、案情较为复杂等等。
(二)澳门
如图所示,绝大多数案件在一审程序就已审结完毕,少数案件以二审程序结束。据此可知,在澳门居民的涉诉案件中,一审程序格外重要。因此,对在一审开始前的诉讼准备工作,涉诉人员应给予特别重视。与专业的法律团队合作,做好充分的应诉准备,往往更能保护自身利益。
在统计的样本数据中,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占比与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占比相差无几。同时,少数案件进入高级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可见,涉澳纠纷当事人诉讼意识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穷极诉讼手段,因此澳门居民若在内地涉诉应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如图所示,澳门居民与香港居民相同,在广东省的涉诉案件最多,其次为福建省。审理案件宗数排名前几位的法院均集中在广东省。值得注意的是,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宗数最多,但在地理位置上,珠海相较于中山更加靠近澳门。因此,澳门居民在内地投资发展时,不应想当然地认为只须在珠海进行交易时须多加注意。
四、法院裁判案件数量分析
(一)香港
法院对涉港案件的裁判文书,约60%是判决书,约40%是裁定书,少数为调解书。从40%的裁定书数据可以看出,撤诉、和解等情形较常发生,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的情况逐渐增多。
(*2017年的数据未完全统计)
从2012年起,香港居民和在香港注册的公司涉及中国内地诉讼的案件逐年攀升,2016年更高达5660宗,随着港珠澳大桥的开通和粤港澳商圈的繁荣,未来的诉讼案件数量将进一步增加。
(二)澳门
在搜集到的5956个数据样本中,判决文书所占比例为70.76%,约计4214份;裁定文书所占比例为29.10%,约计1733份;调解文书所占比例为0.13%,约计8份。
可见,澳门居民涉诉案件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双方矛盾难以调和,法院多以判决的方式审结;同时,此类纠纷的调撤比例与其他类型的纠纷相比无太大差异。
(*2017年的数据未完全统计)
从2012年起,澳门居民和在澳门注册的公司涉及中国内地诉讼的案件逐年攀升,2016年更高达1597宗。随着港珠澳大桥的开通和粤港澳商圈的繁荣,未来的诉讼案件数量将进一步增加。
五、判决结果
(涉港案件判决结果)
(涉澳案件判决结果)
在涉港和涉澳诉讼中,各类判决结果的占比都大约在20%左右。法院审理该类案件十分谨慎,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与香港居民、公司有关的纠纷集中在民间借贷、离婚、房屋买卖、金融借款等领域;涉澳纠纷集中在民间借贷、作品信息网络传播、金融借款等领域,虽然二者集中领域情况不同,但受诉讼策略、案情、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质量等因素影响,同类案件判决结果的差别十分明显。
六、法条的引用
(一)香港
由于跨境涉诉,程序法条引用最多的是民诉法144条关于缺席判决的规定,说明当事人诉讼到庭率不高;其次是民诉法170条关于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处理规定,说明涉及香港的案件上诉率较高,往往不服一审判决。其他程序法条的引用,例如关于举证的规定、关于裁定适用范围的规定,也较常出现。
在审理涉及香港居民和香港公司的纠纷中,引用最多的是关于合同法的规定,例如206条关于还款期限的规定、106条关于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207条关于逾期利息的规定等等,说明实体法条的引用多数是来自民间借贷纠纷或者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其他实体法条的引用,例如担保法法条的引用多数附随借款纠纷、刑法67条关于自首的规定、著作权法的法条、婚姻法关于离婚的规定也较常引用。
(二)澳门
如图所示,在该类纠纷中,法院最常引用的程序法条内容为关于缺席审判、二审裁判、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等。可见,该类案件出现缺席审判和举证不能的情况较多。其原因可能在于当事人跨境诉讼以及搜集证据、应诉的能力不强。
如图所示,在该类纠纷中,引用最多的法条为关于著作权的具体内容、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等的法条。著作权包括发行权、摄制权、改编权等多种人身权和财产权。可见,澳门居民尤其是注册公司在内地投资发展时,因权利行使以及合约履行发生纠纷的情况较为频繁。故其更应关注易产生争议的权属以及合约条款。
七、特别规定与适用
(一)涉港澳民商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根据司法解释和不同法域之间相互达成的有关协议,内地人民法院审理涉港澳民商事诉讼程序,有关于委托诉讼代理人、案件管辖、证据的采信、外法域法律的查明特别规定。港澳居民及公司在涉诉的时候,要注意区分港澳与内地法律的差异,避免因法律法规的差异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有不懂之处可询问身边的律师朋友。
(二)法院裁判中适用较多的条文
1.涉港案件适用较多的条文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涉澳案件适用较多的条文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结语
近些年,内地的房地产市场炒得火热,许多港澳居民选择在内地投资发展,经济往来密切。同时,澳门的赌博业相当发达,每日资金流转量庞大。因此发生的纠纷,尤其是民间借贷纠纷数量非常多。
根据前文可知,港澳居民在内地涉诉的案件情况通常较为复杂,且在珠三角地区居多。
随着港珠澳大桥的开通和粤港澳商圈的日趋繁荣,相应的经济往来必定更加频繁,而交易风险将变得更加不可控制。
况且未来几年随着司法互通的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港澳居民和公司若在内地投资发展,需要专业律师参与以把控交易过程、避免纠纷发生。若发生纠纷,律师可以协助其在前期进行和解,降低涉诉可能性;即便需要打官司,当事人也需要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自身利益。
大数据来袭:港澳居民在内地涉诉情况分析
作者:谢志鹏 张晓玲 王凤珍来源:iCourt法秀

编者按: 港澳与内地之间近年交流日益增多,客观上导致了诉讼纠纷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