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那么,股东是否也可以查阅公司债权债务会计原始凭证?
案例
(2019)闽0203民初5087号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基本案情
原告杜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某公司向杜某提供自2016年7月14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会计账簿、税收凭证、债权债务凭证、公司职位薪水证明等公司经营管理相关文件以供杜某查阅(查阅时允许会计师辅助进行)。
其事实及理由为:杜某系某司合法登记的股东,并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成立至今,并未就经营问题召开股东会会议,也从未按照《公司法》规定向股东提供过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也未提请通过董事会、股东会的审议和核查。杜某作为股东,对公司运营情况一无所知,杜某的正当股东权益被不断蚕食,受到严重侵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杜某多次向某司递交了要求查阅公司经营相关文件的书面申请。但某司始终反复推诿,均未在法定的期限内回复杜某,并至今未提供任何财务账薄、凭证等资料,杜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定事实为:某司成立于2016年7月14日,股东为李某和杜某。目前,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李某。
2018年12月27日,杜某委托辽宁H海律师实务所律师向某司发出《律师函》,以杜某的股东知情权、经营参与权利受到侵害,公司股东李某擅自挪用公司资金进行大额投资、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隐瞒公司实际经营收入等为由,要求某司在收到函件3日内将会计账簿、合同文本、税收凭证、债权债务凭证、公司职位薪水证明等公司经营管理相关文件交给杜某查阅。该函件被寄往某司的住所地,并于2018年12月28日被签收。
杜某表示,此后某司并未作出回复,亦未提供相关资料。杜某于2019年1月14日向法院递交诉状。
法院经审理认为: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享有的重要权利,杜某作为某司的股东,依法享有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杜某作为某司股东,已依法向某司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要求,并说明其行使股东权利的原因和目的。某司在无证据证明杜某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情况下,拒绝杜某查阅会计账簿不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杜某要求在会计师陪同下查阅会计账簿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关于杜某主要要求查阅税收凭证、债权债务凭证和公司职位薪水证明等其他公司经营管理相关文件的诉讼请求,则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被告某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2016年7月14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的会计账簿供原告杜某查阅。前述查阅活动应于被告某司的住所地进行,原告杜某有权在其本人在场的情况下,由会计师辅助进行查阅。驳回原告杜某要求查阅公司税收凭证、债权债务凭证和公司职位薪水证明等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一、公司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有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股东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案件,对原告诉讼请求予以支持的,应当在判决中明确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时间、地点和特定文件材料的名录。
股东依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查阅公司文件材料的,在该股东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由会计师、律师等依法或者依据职业行为规范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辅助进行。
二、股东要求查阅会计原始凭证的司法态度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我国《会计法》第十五条规定,会计帐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
对会计原始凭证和财务账册、对账单、合同书、资金进出凭证等其他公司文件是否可查阅,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股东要求查阅原始凭证等其他公司文件资料,没有法律依据,因此,上述司法判例判决驳回股东杜某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原始凭证的请求,股东无权查阅公司会计原始凭证。
股东无权查阅公司会计原始凭证
作者:郭秋丽来源: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问题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那么,股东是否也可以查阅公司债权债务会计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