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公司治理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知识产权
公司在招聘员工时,在面试完毕后如认为面试者符合公司的要求,会向面试人员发送offer,即录用通知书,表明公司的意愿将录用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也表示接受公司的offer的,将按照录用通知上载明的时间到公司进行入职报到,那么,如果公司在面试者入职前发现该人员又不符合公司要求,或者公司部门调整结构不再招聘该岗位人员,撤销了对面试者发的Offer,公司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经典案例
2018年2月2日,A公司向甲发出《聘用意向书》,2月5日甲回复A公司表示接受,2月9日A公司向甲发出录用通知,要求甲2月22日入职,并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甲接到A公司的录用通知后,辞去了B公司的工作,并按照A公司的要求进行体检等准备工作。
2018年2月14日,A公司向甲发送短信,告知甲A公司的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向其发放的offer上的岗位没有了,不能再录用甲了。甲收到该短信后认为A公司违背诚信原则,导致其从上家公司离职,于是甲要求A公司赔偿,A公司称双方尚未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在此之前,A公司有权不录用甲,双方协商无果,于是甲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A公司向甲发出录用通知书、确定了入职及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后,又不与甲签订劳动合同,A公司应就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所以,A公司应按照其《录用意向书》中载明的两个月的工资标准赔偿甲的失业损失。
风险提示
公司向面试者发放录用通知,明确表示录用面试者,公司与面试者之间则成立了预约合同,该录用通知对双方具有法律拘束力;而公司之后又反悔取消录用的,面试者因录用通知辞职的则使面试者丧失了继续在原公司工作获取报酬的机会,面试者因此向公司主张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公司应赔偿。
公司治理建议
1、公司可在offer中增加生效条款
为使得公司能够在发放offer后仍有单方取消的主动权,公司可以在offer中增加生效条款。比如员工须通过公司的背景调查,如未通过背景调查,公司可取消已发放的offer;或是员工简历信息必须真实无误,若在入职前公司发现员工简历不真实,公司有权取消录用,并不承担任何损失。这样公司可一定程度避免取消offer的风险
2、公司确需取消录用应及时通知面试者
如公司出现不能录用的情况,应当立即书面通知面试者不予录用,以避免面试者因该录用通知而从上一家公司辞职或是做更多的准备工作,造成面试者更大的损失。如面试者尚未辞职,则未造成太大损失,即使面试者追究公司责任,公司也不会承担较大赔偿责任。如面试者已经辞职,则公司需尽可能与面试者协商赔偿,否则面试者提起诉讼,公司会承担更重的责任。
3、面试者此前未明确回复接受offer的,公司无需赔偿
录用通知书是公司向面试者发出的录用邀请,只有在面试者也回应且同意接受的情况下,双方才会受录用通知的约束。所以,当公司欲取消发送的offer,应首先确认面试者是否回复了同意入职,如果面试者没有回复,那么公司就不构成缔约过失即毁约,即使员工因此而离职,公司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发出offer后未录用,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作者:李慧来源:公司法研

关键词:公司治理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知识产权 公司在招聘员工时,在面试完毕后如认为面试者符合公司的要求,会向面试人员发送offer,即录用通知书,表明公司的意愿将录用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也表示接受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