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国家不能获得通信解密后门的权力?

来源:网络法实务圈

文章摘要
在上一篇《谁建群谁负责∣但我们却发现有两个大BUG!》中,作者认为通信秘密权和技术加密这两个障碍,在主观上和客观上,以及在一定程度上阻隔了国家机关对通信群组的信息查阅和审查权力。

在上一篇《谁建群谁负责∣但我们却发现有两个大BUG!》中,作者认为通信秘密权和技术加密这两个障碍,在主观上和客观上,以及在一定程度上阻隔了国家机关对通信群组的信息查阅和审查权力。
不过,话虽如此,但真的发生重大即将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时,凭什么不能让国家有关机关获取信息(或提前在网络产品中设置数据后门)以提前避免惨剧呢?个人通信自由难道比社会安宁更有说服力么?对此,作者亦有不解,并试图寻找方法论来解决。
为了解开这个迷题,无意中发现了一篇神文,看了这篇神文的几个观点后,相信你会有新的思考。这篇神文是由15名学术型计算机科学家所写的论文,论文名称为《门垫下的钥匙》(Keys Under Doormats)。这篇论文以形象的,放在门垫下的备用钥匙,论述了一些看似简单却深奥的道理。
这些科学家研究了要求特别解密权的政府机关,得出的结论是:“这些建议在现实中不可行,会造成巨大的法律与道德问题,并将在互联网薄弱环节带来极端经济危害之际,使安全领域的进步毁于一旦。”
一、现实和认知
不过在论述神文观点前,我们还是话峰一转,说说现实和认知的不一样的种种情状,这些一一列举的情况,能够让我们对通信秘密权以及技术障碍有更深的现实了解,以避免陷入自嗨之中。
微信自身也没有强大到像苹果一样在网站上表示会拒绝国家机关的信息调取,在原《腾讯微信使用条款和隐私政策》中,微信表示:“腾讯微信是……点对点即时通讯产品”,但到了2017年08月22日生效的《微信隐私保护指引》中,微信再没有提到“点对点”的概念,只表示会用SLL加密技术保障安全。
仍然有许许多多的法院向电信运营商调取证据,并以法院“只调取通话时间记录而非通话内容,故不违反宪法”以及“人民法院具有调查权利,任何人不得拒绝”等为由开具罚单。
有人认为微信群其实不是点对点,而是一对多,在一个半公开的场合,不属于通信秘密范畴(那试问:以前在多方通话的电话工具中开电话会议算不算通信秘密?)。
2016年印发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已然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而同时,该规定明确规定“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属于电子数据。
新刑事诉讼法已经明确规定三类案件及情形下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而所谓的技术侦查,即是监听监控等技术手段:(1)公安机关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2)人民检察院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3)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所以,既然电话通话等都能在严格的法律程序下被获得,那么小小的微信群,自当不在话下(除点对点通信技术)。但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怪,大家越是关心的,每个人都会默不作声,仿佛像是会泄露天机一般,微信不会说自己会公开用户信息(甚至隐私条款中也没说在有权机关调取时披露信息),国家机关对此又是讳莫如深。
其实这又何必,这就像以前高速测速总是秘密设置地点也不提前告知,而现在没有提前设置“前方测速”牌的反而会被认定为违法,因为其目的不在于拍照惩罚,而在于警示安全。网络社会亦是如此,大家开诚布公一下,等大家都习惯了,世界也正常多了。
二、神文观点
《门垫下的钥匙》论文中,科学家们主要观点如下,不过以下观点仅供大家多角度参考,不代表作者认同该类观点。
第一,国家机关手握一把万能钥匙可能更带来更大的危险。所谓万能钥匙指所有互联网公司都在开发产品时给国家机关设计一个数据后门供数据读取。但是,爱德华·斯诺登事件说明了国家机关在人员管理上也不会尽善尽美,“人”本身即可能导致钥匙的丢失,美国政府甚至使用技术对欧洲领导人进行监听;其次,以WannaCry勒索软件为例,它的来源就恰恰是美国国家安全局(NSA)旗下的「方程式黑客组织」(Equation Group)的网络武器库中的黑客工具——「Eternal Blue」(永恒之蓝),这说明国家机关在安全防卫上也并不一定比私企靠谱。特殊权限访问的设置也将可能让这类万能钥匙不良行为者的集中目标,这样的后果将更可怕。

方程式黑客组织受害者图谱
第二,加密通信在确保通知机密同时,实际上也确保通信内容的真实性。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大家都知道有老大哥在窃听你的一言一行,你还是如实进行人生的表演么?我想大部分人应该会在某些重要的时刻——选择表演和说谎。同样的,犯罪份子,例如国家安全案件、贪腐人员当然也会学会表演和说谎了,这种情况下,密码学会异常发达,加剧人类语言间的隔层,这对整个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都是有极大的不安全感和不信任感的。
第三,当数据跨越国界流动、通信跨界流动时,当大家知道美国政府能随时监控美国公民数据时,有多少中国公司会愿意向美国企业发送电子邮件呢?这对商业社会更会是一个冲击。
当然,不容否认的是,这些科学家也表示,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机关被允许访问可疑数据,在尊重法治的国家,这种获取是受到法规的严格监管,由独立的司法机构监督的。
所以,你的观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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