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都18岁了,还要给抚养费?!

来源:大成杨文龙团队

文章摘要
众所周知,离婚一事,不外乎解决三个问题:财产、债务、孩子。乍一看,似乎只有前两个问题与金钱相关,但仔细一想,孩子的抚养问题实际上也与金钱相关,那就是抚养费。

众所周知,离婚一事,不外乎解决三个问题:财产、债务、孩子。乍一看,似乎只有前两个问题与金钱相关,但仔细一想,孩子的抚养问题实际上也与金钱相关,那就是抚养费。
今天,我们花三分钟时间,快速搞懂抚养费的问题。
一、抚养费包含哪些内容?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抚养费包括了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立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在生活、教育、医疗方面的基本权利,因此,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父母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除了要满足孩子的日常生活以外,还要足够覆盖孩子上学、培训等教育费用,足够支付孩子大病小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等。
二、抚养费的金额如何确定?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抚养费可以由父母双方承担,也可以由一方独自承担。抚养费的金额以及支付期限均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那法院怎么判呢?
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为依据,参照上述每月20%-30%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是需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的,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按月给还是一次性付至年满18周岁,主要看原告的诉讼请求及被告的实际履行能力。
三、子女已满十八周岁,还在读大学,抚养费还要不要给?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有以下例外:
1、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所以说,抚养费要支付到何时,不是看子女的年纪,而是看子女是否有谋生能力。有谋生能力的,到了16岁就可以不给抚养费了。没有谋生能力的,即便满了18周岁,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的,甚至还在校读书的,父母此时如果有能力支持的,也还是要继续支付抚养费。但此时支付的抚养费是点到为止,以“必要性”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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