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浙江省江山市,毛某将其名下的法拉利轿车停在公司门口的非机动车道上,然后就出门办事去了。
当时正下着大雨,女大学生王某骑着电动自行车驶来。据王某事后讲,自己当时正在看手机导航,不小心就撞上了毛某的法拉利。
从监控视频上看,王某的电动自行车追尾了毛某的法拉利,而且撞得还比较重,王某的头盔都掉到机动车道中央去了。经保险公司定损,法拉利在4S店的修理费用将达到20万元左右。
在这一事件中,有几个点需要get。一是女大学生骑车看手机(重点是骑车看手机,不是女大学生),二是法拉利违停(重点是违停,不是法拉利),三是电动车追尾法拉利(重点是追尾,不是电动车和法拉利)。
先说第一点。女大学生王某骑车看手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时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
也就是说,王某可能会被行政处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罚款:……(七)违反本办法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当然,王某也可能侥幸逃脱处罚。如王某被处罚,这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再说第二点。法拉利违停,也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也就是说,毛某可能会被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当然,毛某也可能侥幸逃脱处罚。如毛某被处罚,这也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最后说第三点。电动车追尾法拉利,导致交通事故,王某存在过错,故王某须承担责任。这属于民事侵权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那么,法拉利违停是否也是导致本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呢?这个问题值得探讨。其实,违停是一个原因,但其过错在本次事故中所占比重很小,甚至可以说其在本次事故中不存在过错。因为法拉利先停于非机动车道上,处于静止不动的状态,电动车是后来才撞上去的。如果王某不看手机,专心认真驾驶电动车,完全可以避免该交通事故。故该交通事故是由王某的过错造成的。
实践中,交警在处理此类事故时,会考虑照顾处于弱势的电动车一方,而且法律也规定即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也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故交警一般会判定机动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作为机动车一方,也要看清楚一个问题,即使判定电动车一方承担全责,但作为大学生的王某极有可能没有赔偿能力。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毛某应积极主动地向交警认错,可要求多承担一些责任。只有这样,保险公司才有可能赔偿自己更多的损失。
女大学生骑车看手机撞上违停法拉利,要担责吗
作者:胡奎来源:丰国律师

2月20日,浙江省江山市,毛某将其名下的法拉利轿车停在公司门口的非机动车道上,然后就出门办事去了。 当时正下着大雨,女大学生王某骑着电动自行车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