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区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大数据报告

来源:法纳刑辩

文章摘要
前言 本次报告的案例基准来源于聚法案例,我所(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选取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2009年-2017年期间的112份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裁判文书,从被告人的情况、地域分布、犯
前言
本次报告的案例基准来源于聚法案例,我所(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选取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2009年-2017年期间的112份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裁判文书,从被告人的情况、地域分布、犯罪目的、交易金额、律师辩护意见及法院采信情况等维度进行分析,揭示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的部分审判规律,以期对专业刑事律师开展更精准,更有效的辩护有所启示和借鉴。
一、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1.1被告人户籍情况—广东和湖南籍被告人占比达六成
据统计,在112件案件中,涉诉被告人共有120人,其中109名被告人载明了户籍。
据统计,在109名被告人中,位列第一的为广东籍被告人,有42人,占比为38.5%;位列第二的为湖南籍被告人,有29人,占比为26.6%。
被告人数位列第三至第十的省份分别为:广西省8人、湖北省7人、四川省7人、重庆市5人、海南省2人、吉林省2人、江西省2人、浙江省2人。

1.2被告人前科情况—有刑事处罚记录的被告人占比为15.8%
据统计,在120名被告人中,有19名被告人有刑事处罚记录,占比为15.8%,其中涉及罪名前四名的分别是盗窃罪5人,抢劫罪5人,诈骗罪2人,抢夺罪2人。

1.3被告人文化程度—初中文化程度居多,占比为40.5%
据统计,120名被告人中,有42名被告人在判决书中载明了文化程度,其中文盲2人,占比为4.8%;小学文化有13人,占比为31%;初中文化有17人,占比为40.5%;高中(中专)有9人,占比为21.4%;大学本科有1人,占比为2.4%。

1.4 共同犯罪情况—共同犯罪比例为8.9%
据统计,112件案件中,10件案件的被告人涉嫌共同犯罪,占比为8.9%。

二、地域分布、犯罪目的和交易金额情况。
2.1广州的地域分布情况—白云区、天河区、海珠区累计占比近七成
据统计,在112件案中,有107件案件标明了案发地点,其中各区(县)分布情况如下:
白云区有27件,占比为25.2%;
天河区有24件,占比为22.4%;
海珠区有24件,占比为22.4%;
荔湾区有13件,占比为12.1%;
越秀区有6件,占比为5.6%;
黄埔区有4件,占比为3.7%;
番禺区有3件,占比为2.8%;
寻衅滋事花都区有3件,占比为2.8%;
萝岗区有2件,占比为1.9%;
从化市有1件,占比为0.9%;
2.2 犯罪目的—为办理银行业务占10%
据统计,在112件案中,有90件案件记载了被告人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的目的,其中最主要的情况如下:
有9件案件,其目的是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办理借记卡、信用卡等银行业务,占比为10%;
有7件案件,其目的是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办理违章车辆消分、车辆年审等业务,占比为7.8%;
有7件案件,其目的是使用伪造的身份证签订借款或抵押合同实施诈骗,占比为7.8%;
有6件案件,其目的是使用伪造的身份证找工作,占比为6.7%;
有4件案件,其目的是使用伪造的身份证逃匿及住酒店,占比为4.5%。

2.3交易金额—46.7%案件花费不足百元
据统计,在112件案中,有30件记载了被告人买卖伪造的身份证交易金额情况,其中
有14件案件,被告人花费100元以下,就能购买到伪造的身份证件,占比为46.7%;
有13件案件,被告人花费100元至300元,就能购买到伪造的身份证件,占比为43.3%;
有14件案件,被告人花费300元至500元,就能购买到伪造的身份证件,占比为10%。

三、取保、自首、立功、主从犯情况
3.1 取保情况—取保成功率为7.5%
据统计,120名被告人中,成功取保的被告人为9人,占比为7.5%,该取保比率较低。
3.2 取保机关情况—以公安批准取保为主
据统计,9名被告人成功取保候审,其中8人被公安机关批准取保候审,占比为88.9%;1人被法院批准取保候审,占比为11.1%。
3.3 自首情况—自首率约为6.7%
据统计,120名被告人中,有8名被告人被认定具有自首情节,占比为6.7%,自首认定比率较低。
3.4 立功情况—立功率约为0.8%
据统计,120 名被告人中,有1名被告人被认定具有立功情节,占比0.8%。

3.5 主从犯情况—50%的共同犯罪案件区分主从犯
据统计,在10件共同犯罪案件中,有5件案件区分主从犯,占比为50%。
四、量刑情况
4.1 定罪量刑的总体情况
4.1.1 免于刑事处罚情况
被免于刑事处罚的被告人有1人;
4.1.2 整体量刑情况—主要集中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统计,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的整体量刑情况如下:
被判处管制的被告人有2人;
被判处拘役的被告人有20人;
被判处一年(含)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有73人;
被判处一年以上二年(含)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有4人;
被判处二年以上三年(含)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有3人。

4.2 缓刑情况—缓刑率为15.8%。
据统计,在120名被告人中,有19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缓刑率约为15.8%。
五、辩护情况及辩护意见采纳情况
5.1 聘请律师情况—律师辩护率为31.7%
据统计,120名被告人中,有38名被告人聘请了律师,占比为31.7%,涉嫌该罪名的被告人聘请律师比例较高。
5.2 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及被法院采信情况

六、结论
1、《刑法修正案九》将旧条文规定的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修改为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件罪,在伪造、变造之外,新增了买卖这一行为。从司法实践中可以看出,在《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之前,司法机关就已将买卖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纳入惩处范围。
2、《刑法修正案九》对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件罪所侵犯的客体范围有所扩大,不限于国家对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制度,其保护对象扩展至所有依法可以证明居民身份的证件,并列举了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这四种证件。
3、在买卖身份证件罪的情形下,不论买卖的是伪造、变造的假证件还是真实、合法的证件,只要实施了买卖身份证件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有无后果在所不论。
4、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成本低,而且行为人往往具有利用伪造身份证实施诈骗、盗窃、逃匿等非法目的,特别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申请人身份证明的审慎核查义务。
5、通过对比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地域分布,两罪的六至七成以上案件都集中在白云区、天河区、海珠区三区。
6、此类犯罪有依托网络发展的趋势,犯罪分子将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的照片放在QQ空间中供买家挑选,并通过淘宝、微信进行交易,呈现出扩大化、快捷性和隐蔽性的特点,也给打击处理带来较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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