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一、案件基本信息
案号:(2023)鄂0192民初119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
原告(反诉被告):A方
被告(反诉原告):B方
被告(反诉第三人):C公司
被告:D公司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二、案件事实
1.工程概况
E公司为某项目总承包单位。E公司交通市政分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C公司和D公司,C公司又将其中的模板分项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B方,B方再转包给A方实际施工。
2.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C公司与B方签订了《模板分项工程劳务用工合同》。
B方与A方签订了《协议书》,约定由A方承包相关模板支模工程。
A方组织工人进场施工,但在施工过程中,因D公司与E公司就相关事项沟通未达成共识,导致部分工地停工,后全面停工。
3.结算及付款情况
C公司与B方进行了结算,确认工程款为2348396.5元,C公司实际支付了2793748元。
B方向A方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并由D公司、E公司代付了部分工人工资。
A方主张其应得工程款2735180元,但各方对工程款的结算及支付存在争议。
4.停工损失
A方主张因停工导致窝工费损失及清运费损失,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窝工费损失;清运费损失20020元已实际发生。
三、争议焦点
合同效力问题:C公司与B方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B方与A方签订的协议书是否有效。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问题:A方应得工程款金额及各方已支付工程款金额的认定。
停工损失承担问题:停工原因及停工损失的认定和承担。
连带责任问题:C公司、D公司是否应对A方的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四、法院裁判观点
1.合同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的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本案中,B方、A方均未取得相关资质,故C公司与B方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B方与A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无效合同。
2.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A方应得工程款金额的认定:法院结合在案证据及各方陈述,对A方提交的工程支付审批表核算的工程量予以采信,认定A方应得工程款2429907元。
各方已支付工程款金额的认定:法院根据当事人庭审中的陈述,认定A方实际已取得工程款2683548元。
3.停工损失承担
停工原因:B方主张停工原因在于A方施工不规范,但未能提交有效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采信。
停工损失认定:A方主张的窝工费损失因缺乏证据支持,法院不予支持;清运费损失20020元已实际发生,B方应向A方赔偿。
4.连带责任
因B方未欠付A方工程款,故A方要求C公司、D公司与B方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请,法院不予支持。
五、判决结果
A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B方返还工程款233621元及相应资金利息(以233621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19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驳回A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驳回B方的其他反诉请求。
六、案件评析
1.合同效力的认定
本案中,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定因承包人未取得资质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体现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严格审查的司法态度,维护了建筑市场的秩序。
2.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的认定
法院在认定工程款时,充分考虑了各方提交的证据及陈述,对工程量进行了核算,并结合合同约定及实际履行情况,对A方应得工程款金额进行了认定。同时,法院对各方已支付工程款金额的认定也较为细致,体现了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3.停工损失的认定和承担
对于停工损失,法院严格审查了停工原因及损失的证据。对于A方主张的窝工费损失,因缺乏证据支持而未予认定;而对于清运费损失,因已实际发生且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这一认定体现了法院对证据的严格审查和对法律的准确适用。
4.连带责任的认定
法院在认定连带责任时,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相对性原则,认为C公司、D公司与A方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且B方未欠付A方工程款,故不支持A方要求连带责任的诉请。这一认定体现了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尊重和对法律规定的严格遵循。
七、判决结果
郧和律师事务所作为C公司和D公司的代理律师团队,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以下是代理过程中的亮点:
精准的法律分析:律师团队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准确把握合同效力、工程款结算、停工损失等关键问题,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充分的证据准备:律师团队在案件准备阶段,全面收集和整理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合同文件、付款凭证、验收记录等,确保了证据的充分性和合法性。
有效的庭审策略:在庭审过程中,律师团队通过严谨的逻辑和有力的论证,成功反驳了对方的主张,赢得了法官的认可和支持。
高效的沟通协调:律师团队与委托人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案件进展,确保委托人对案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有清晰的了解。
八、法律风险防控建议
为帮助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有效防控法律风险,郧和律师事务所建议:
资质审查:在签订合同前,严格审查承包人及相关分包人的资质证书,确保其具备合法的施工资质。
合同条款细化:明确工程范围、计价方式、付款条件、工期、质量标准等关键条款,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明确导致的结算争议。
工程款支付管理:建立严格的付款审批流程,注明款项用途,保留付款凭证及银行流水,确保款项支付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工程进度与质量控制:建立工程进度监督机制,委托专业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保留相关证据。
证据收集与保存:注重收集和保存与工程款支付、工程进度、质量、变更等相关的证据,建立证据档案,专人负责管理。
通过以上措施,企业可以有效降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法律风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遵从合同相对性,驳回实际施工人对总包方全部诉请
作者:雷明辉来源:湖北郧和律师事务所

典型案例 一、案件基本信息 案号:(2023)鄂0192民初119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 原告(反诉被告):A方 被告(反诉原告):B方 被告(反诉第三人):C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