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不法分子为非法牟利在电子烟中加入异丙帕酯等物质让人一吸就上头,“加料”后的电子烟要不要来一口?NO!NO!NO这是毒品!毒品!毒品!
2024年11月,付某祥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并自愿认罪认罚。那付某祥究竟做错了什么呢?
时间回到2024年8月-9月,付某祥通过微信拨通了朱某的语音电话,相约在福鼎市某民房内见面交易,付某祥先后两次将3粒单价为450元的上头电子烟弹出售给朱某。交易成功后,付某祥觉得自己找到了“生财之道”。
同年10月,付某祥再次打开微信寻找“猎物”,最终锁定未成年人丁某,并约定在福鼎市中山南路某路段交易。付某祥从口袋掏出2粒烟弹交给丁某,收取丁某微信转账700元。案发后,丁某将其中一粒上头电子烟弹提供给公安机关。经鉴定,该烟弹内含有异丙帕酯成分。
在此期间,付某祥依然多次将“魔爪”伸向未成年人,先后九次在海口路某处约见朱某某,把12粒上头电子烟弹出售给朱某某,收取其微信转账共计3450元。
最终2024年11月,冰冷的手铐铐住了付某祥的双手,也铐住了他那短暂而罪恶的 “暴富梦”。
法院认为
付某祥违反国家毒品监管制度,多次向他人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付某祥以未成年人为对象贩卖毒品,予以从重处罚;其有违法劣迹,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到案后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未如实供述罪行,仅坦白部分犯罪事实,但其当庭自愿认罪且在法院审理阶段能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可依法从宽处理,遂依法判处被告人付某祥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鼎案说法
依托咪酯、美托咪酯、丙帕酯、异丙帕酯等均为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吸食“上头电子烟”就是吸食毒品,会对人体大脑和神经系统造成不可逆的损害,甚至威胁生命安全,同时可能引发多种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青少年猎奇心理强、自控能力弱、法律意识淡薄,大多因交友不慎沾染毒品,继而以贩养吸,走向犯罪深渊。在此提醒广大家长、老师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涉毒违法犯罪的预防教育,加强对毒品种类、危害后果、防范方法等内容的宣传引导,净化青少年的社交圈,筑牢防毒拒毒防线,坚决远离毒品侵蚀。
福鼎一男子深夜交易,对象竟是未成年人!
作者:公信福鼎来源:公信福鼎

一些不法分子为非法牟利在电子烟中加入异丙帕酯等物质让人一吸就上头,“加料”后的电子烟要不要来一口?NO!NO!NO这是毒品!毒品!毒品! 2024年11月,付某祥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并自愿认罪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