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7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市政、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依托西安政务服务网,逐步实现西安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取得土地出让手续到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时限压缩为30个(小型项目20个、工业项目15个)工作日,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并行推进累计用时压缩至80个(小型项目57个、工业项目43个)工作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时限压缩为50个工作日,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并行推进累计用时压缩至120个工作日的目标。
除此之外,还精简了部分事项,取消10个审批(前置)事项,分别是:建设项目报建、房地产开发条件核准、施工(监理)合同备案、城建费用缴纳证书、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公示、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
将9个审批事项合并为4个,分别是:“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人防工程建设设计文件审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许可、人防工程拆除报废许可”合并为“应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报建审批”;“建筑工程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投标最高限价备案”合并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人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核”合并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实施细则主要围绕着“一个目标”(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3050”的西安模式)、紧盯“两个实效”(审批方式信息化、审批流程高效化)、创新“三项制度”(土地整理机制、联合会审机制、施工图多审合一)、精简“四类事项”(取消10个、合并9个、承诺6个、调整5个事项)、实行“五个明确”(工程分类、环节流程、牵头部门、审批方式、事权划分)进行规定,努力把西安打造成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最少、操作流程最简、办结时限最短、服务效率最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最优城市。
附:具体内容
一个目标 | 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 “3050”的西安模式 | 逐步实现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取得土地出让手续到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时限压缩为30个(小型项目20个、工业项目15个)工作日;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时限压缩为50个工作日 |
两个实效 | 审批方式信息化 | 西安政务服务网作为西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在线平台,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报建事项办理的跨部门协作平台,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查询、信息共享、集成服务。 同时,加快推进省、市、区县三级跨部门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推行申请材料、审批证照和批准文件电子化,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实现信息资源实时共享。 |
审批流程高效化 | 对于工业项目实行带方案出让制度,工业项目(特殊项目除外)设计方案免于审核。 对于小型项目,减少不必要的评审评估事项,缩短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审查的时间。 每一个环节审批结束后,审批部门按规定出具行政许可结果。建设单位可向各审批部门进行咨询服务,并接受各审批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 | |
三项制度 | 土地整理机制 |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一供应、净地出让、市场运作、资金集中”的原则,采用“标准地+承诺制”的土地供给模式,前置土地整理工作,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办理国有储备土地出让前的用地相关手续。 土地整理期间,涉及规划设计条件、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审查、土地评估、用地审批、文物(人防)勘查和交通影响评价(社会投资小型项目、工业项目除外)、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等相关事项,在土地出让前全面实行事先评价,实施“多评合一”。 |
联合会审机制 | 联合审批: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机制 联合踏勘: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服务事项,需要两个以上审批部门进行现场踏勘的,建设单位在西安政务服务网提交现场踏勘申请,由牵头部门组织各相关审批部门统一进行现场踏勘,各部门出具联合踏勘意见后,由牵头部门统一向建设单位反馈联合踏勘意见。 联合验收: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完工,并完成相关专业技术验收检测后,由建设管理部门会同人防、消防、规划、城管、气象、水务、市政(供气供热企业)等部门进行联合验收。 | |
施工图多审合一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行数字化“多审合一”制度,实现“一套标准、一家机构、一次审查、一个结果、多方监督”的改革目标 | |
四类事项 | 取消10个 | ①建设项目报建②房地产开发条件核准③施工(监理)合同备案④城建费用缴纳证书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⑥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⑦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⑧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⑨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公示⑩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 |
合并9个 | 将9个审批事项合并为4个,分别是:①“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②“人防工程建设设计文件审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许可、人防工程拆除报废许可”合并为“应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报建审批”③“建筑工程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投标最高限价备案”合并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④“人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核”合并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
承诺6个 | 将6个事项调整为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分别是:①建筑物定线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③签订城建档案责任书④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⑤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特殊情况)⑥绿色建筑项目设计文件审核(事中事后监管)。上述事项严重影响到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除外。 | |
调整4个事项 | 将4个事项在施工许可全流程中调整审批时序,分别是:①环境影响评价②节能评价③土地出让金缴纳④城建费用缴纳,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土地出让金缴纳在工程规划许可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城建费用缴纳等事项在施工许可前完成。 | |
五个明确 | 工程分类 | 按照投资类别划分为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两大类。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项目类型和规模大小分为工业项目、小型项目和其他项目。 |
环节流程 | 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环节。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用地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环节。 | |
牵头部门 | 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环节,每个环节确定一个牵头部门负责,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 |
审批方式 | 用地规划、用地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分别由一个主管部门联合多个配合部门负责审批制度改革措施的落实。参与并联审批部门按照审批程序和时限对所承担事项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 | |
事权划分 | 除涉及跨区域项目、中省市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核准目录明确由市以上审批的项目外,凡是在市级立项(备案)的项目,所有审批事项均在市级相关部门审批; 凡是在西咸新区和区县、开发区立项(备案)的项目,所有审批事项均在工程建设项目属地相关部门实行同级化、全链条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