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法院如何判决抚养权?

来源: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不断攀升,对于有孩子的家庭而言,夫妻离异,虽然意味着婚姻关系的结束,但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依旧存在。那么,法律上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孩子的抚养费又该如何计算?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不断攀升,对于有孩子的家庭而言,夫妻离异,虽然意味着婚姻关系的结束,但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依旧存在。那么,法律上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孩子的抚养费又该如何计算?让我们结合真实案例一起来了解吧。
案件回顾
“法官,他家暴我,我要和他离婚,但孩子必须归我!”这位女士来到中级人民法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李女士眼含泪水缓缓掀开衣服,身上家暴的痕迹触目惊心,在场的人也不免为之动容,李女士讲述了婚姻生活的委屈与无奈,在她的讲述中我们逐渐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李女士和王先生是再婚夫妻,二人于2018年初经朋友介绍相识,短暂的接触之后,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王某的幽默风趣让李某体验到了上一段婚姻从来没有感受到的“被照顾”般的感觉。李某的温柔知性也让王某感受到了温暖。就这样,两颗心越走越近,二人便冲动了一把:领证!于是2018年11月两人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
可是当激情和冲动褪去之后,生活的柴米油盐让两人的爱情消失殆尽。两人因为是再婚,前期互相了解不够多,未建立真正的夫妻情感。婚后王某对其妻子缺乏必要的关心和照顾,双方缺乏沟通,王某脾气暴躁,有一次双方因家庭琐事还发生肢体冲突。两人从之前的你侬我侬变成现在的相互厌弃,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已经无力回天,于是二人均有了离婚的想法。
近年来,离婚案逐渐增多,随之而来的就是离婚后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李某和王某也不例外,李某与王某因感情破裂向库尔勒垦区法院提起诉讼,一纸诉状,二人对峙法庭。当爱意消耗殆尽的时候,相看两厌,争吵不断。除了互相指责和互相埋怨,二人分歧最大的还是关于财产分割和女儿抚养权归谁的问题。
李某现请求与王某依法解除婚姻关系,要求某小区房屋归李某所有,请求依法判令婚生女儿由李某抚养,夫妻共同债务24800元由二人共同承担,并且被告王某每月支付1500元生活费,直至女儿18周岁。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应当由双方协商处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因二人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一审法院考虑到二人房产由王某的母亲出钱购买,只是借用李某的职工身份,且该房产为拆迁安置补偿房屋,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并不属于李某。另关于李某女儿的抚养权问题,以李某目前收入抚养女儿,存在较大的压力,且李某本人目前没有房产,难以给孩子一个很好的成长环境。而被告王某目前收入固定,经济状况良好,且王某母亲已退休,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和精力照看女儿。最终一审判决:准予二人离婚,王某对某小区的房屋享有居住权。共同债务300000元由王某承担。二人婚生女由王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900元抚养费,直至婚生女年满18周岁止。二人对房产分割问题没有争议,但是李某依旧想夺回女儿的抚养权。
李某因不服一审判决中对女儿抚养权的判决,上诉至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经过该院法官耐心调解,漫长的谈心过后,在征求婚生女王某某意见的基础上,二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均同意离婚,婚生女由其父王某抚养。某小区房屋由王某享有居住权,夫妻共同债务由王某承担。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法官说法
对待离婚家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纠纷案时,法官要坚持“融情与法,柔性化解”的工作方法。
关于父母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双方父母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未满八岁的,要从保护子女的利益出发,要保障其健康成长,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听取子女意见。”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法官征求当事人女儿王某某的意见,王某某明确表示,愿意与其父王某一起生活,在法官释法析理的基础上,双方均尊重王某某的想法,最终法院调解王某某由其父抚养。
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负担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本案中,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结合王某﹑李某的工作生活条件,法院最终调解,王某在承担夫妻全部共同债务,王某在享有案涉房屋居住权的基础上李某不需向王某某支付抚养费。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和睦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婚姻终止,亲情不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一种法定的亲权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也应当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用心经营用爱守护,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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